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总结

2020-07-31 来源:银行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推荐第1篇:银行卡助农取款申请

关于xxxxxxxxxxx银行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

服务的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xxxxxx市分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xxxxxx中心支行《xxxxxxxxx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工作实施方案》(xx银发„20xx‟xxx号)精神,我行拟申请开展助农取款收单业务,现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一、xxxxxxx银行发展概况

xxxxxxx银行位于xxxxxxx,总行设在xxxxxxx区。

xxxxxxx业银行由辖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公司员工入股共同发起于20xx年xx月xx日成立。现有支行x个,分行x个。全行在职员工xxx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xx%,平均年龄xxx岁。全行连续xxx年实现了零案件经营,连续xxx年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为xxx,各项指标已跨入全国xxx银行前列。

截止20xxx年末,全行各项存款余额xxxx亿元,同比增长xxxx%,占xxxx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xxx%,占xxx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xx%;各项贷款余额xx亿元,同比增长xx%,占xxx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xxx%;全行总资产达xxx亿元,同比增长xxx%,是挂牌成立前的xxx倍;不良贷款余额仅xxx万元,占比xxx%。挂牌成立以来累计上缴各项税金xxx亿多元,上缴税金的年平均增长率达xxxx%。

xxxxxx银行将以“xxxxxxxxxx”为市场定位;以“xxxxxxxxxxx”及“xxxxxxxxx”为经营理念;坚持以xxx为中心,以xxx为导向,以xxx为支撑,以xxx为手段,大力支持“xxx”、xxxx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为xxxxx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二、xxxxxxxxx银行卡业务发展现状

我行现开展的银行卡业务主要有xxx卡、xxxx卡、xxx卡和xxxx银行卡等。xxx卡是xxxxxx银行发行的集本外币、活定期功能于一体的具备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客户凭卡可在自动柜员机办理存取款、转账、余额查询、更改密码等业务,也可在特约商户购物消费以及在联网营业网点办理存取款等业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发卡程序不同分为普通卡和记名卡。

我行各项银行卡业务在广大市民朋友的广泛支持和帮助下得以顺利开展和推广。各项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三、xxxxxx银行开办助农取款服务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必要性论证:受到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尤其是鄂xxxxx地区,地广人稀,农村多分布在偏远地区且交通不便,农村面临金融网点少,金融服务推广难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类支农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惠农政策,并依托银行卡进行资金发放,但由于银行网点和ATM匮乏,造成银行卡资金支取极为不便,农民不得不频繁往返县城金融网点,既费时费力,又要承担交通费用,成本较高,便利支取各种涉农补贴等小额资金已成为当前农村最广泛,最迫切的一项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而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即使出现可以有效解决xxxxx地区偏远农村农民朋友取款难、转账难、查询难等金融难题。所以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是解决xxxxx偏远农村地区各项支农补贴资金、日常小额取现、余额查询等基本金融需求的必要措施。

可行性论证:首先,xxxxxxxx银行是涉农金融机构;其次,xxxxx银行始终以“xxxxxx”为市场定位。始终把“xxxx”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开展各项业务的重点。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利农、便农”政策,努力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取款、查询服务。以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己任;最后,xxxxx银行具备开展助农取款服务业务的条件:具备银行卡收单业务资质,开业xx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过重大支付结算差错事故,内控制度健全,人员素质和数量符合管理要求,能对助农取款服务开展业务指导、监测和检查。

四、配套政策

(一)行领导支持。总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适当安排“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对该项工作经费的补助和奖励。各涉农补贴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各类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的摆放,大力推进各种补贴发放“一卡通”。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管理职能,在加强指定商店管理等方面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信贷优惠。我行行将根据农村居民小额提现业务量、当地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指定商店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三)深入宣传发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努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原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宣传单等媒介,广泛宣传该项特色服务的功能和操作要求,大力普及银行卡知识,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我行将定期对商户开展业务培训,进而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思路 工作目标

积极宣传、推动xxxxxx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使用,力争在2012年底前完成上级分配的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任务,努力消除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点,满足农村地区居民,小额取款需求,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的主题是“银行卡助农取款,惠民生促农发展”;工作内容的重点是采取宣传与推广工作相结合,紧贴群众生活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宣传助农取款业务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政策、操作流程、业务优势及风险防范知识,在xxxxxx范围内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助农取款业务。 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助农取款业务对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尽快成立助农取款宣传、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工作衔接,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助农取款宣传推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宣传。

1、统一组织制作、印刷助农取款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各营业网点、村镇人口集中地区进行张贴或发放,宣传助农取款相关政策,普及助农取款业务拓展、办理、使用和风险防范知识,促进广大农村客户了解服务的功能、收费标准和安全用卡知识,了解助农取款业务支取惠农补贴、外地务工汇款等资金的便利、优惠等措施。

2、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业务专题报道,采取业务介绍、案例讲解、疑难解答、成功展示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电视有像、广播有音、报刊网络有文。

3、充分利用xxxxxx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多面广的优势,在营业网点摆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采取发卡有礼、刷卡抽奖等方式配合受理服务点开展助农取款业务宣传营销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使用助农取款服务,增强社会对助农取款的认知度。

4、为了扩大助农取款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点开办助农取款服务,推行服务点装机、培训、宣传“一条龙”服务,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热线提供专业咨询。

(三)规范服务标准。为了规范业务开展和防范风险,我行将为拓展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免费提供“五个统一”设备及资料,即:一部转帐POS、一台验钞机(验钞器)、一块“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牌子、一块业务操作流程牌子、一份宣传折页。建立商户档案、配备相关设备、张贴安全用卡及假币识别须知、公布投诉电话。在服务点开办助农取款业务前,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面向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持卡农民进行现场培训,提高业务办理的熟练性,加强风险防控,提高机具使用效率。确保每个服务点均能为持卡客户提供小额现金取现、查询及消费服务,切实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推荐第2篇:银行卡助农取款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合村村通”金融便民服务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城乡地区支付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规范“信合村村通”金融便民服务点(亦称:现金流通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省农村地区助农取款代理服务点管理办法》(贵银发[2013]61号)、《*****信用社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黔农信办发„2014‟62号)、《***省农村信用社“现金流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万村”活动实施方案》等管理制度,结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合村村通”金融便民服务点(以下简称“村村通”服务点)是指与**农商银行签定服务协议,利用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管理平台系统、固定网络或移动网络和特定的POS机具为持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持卡人提供消费、转账、缴费、查询、助农取款,以及进行金融知识宣传、残损人民币及零钞兑换等金融服务的特约商户。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撤销管理

第三条 “村村通”服务点设立应具备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基本的安全防范设施;

(二)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相对稳定的现金流;

(三)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

(四)服务热忱,责任心强,具备义务宣传员的基本素质;

第四条 “村村通”服务点设立遵循的原则:

(一)平等自愿、风险可控、微利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合理配置,平衡发展的原则。按“一村一商户”的原则设立,特殊情况下可一村多机,但相隔距离应在2公里以上,且一户只能一机。金融机构所在的村不得设立,特殊情况设立的,必须离金融机构1公里以上。

(三)联网通用原则。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排斥受理他行卡阻碍跨行交易。

(四)位置集中性原则。选择农户相对密集、人流量较大、进村入寨主干道等位置,操作员有一定文化水平。

第五条 各支行营业网点可通过信用评级、实地考察等方式选择“村村通”服务点,重点选择小超市、便利店、供销农资销售店、通信运营代理点、医疗卫生室、小型餐饮作为“村村通”服务点,也可选择村委会或由村委会推选的代理人为“村村通”服务点。

第六条 “村村通”服务点实行实名制管理,申请“村村通”服务点,应填写《农村地区助农取款代理服务点申请书》(见附表1)、《**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通自助金融业务入网申请表》(见附表2),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账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可使用土地使用证、户口簿、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经营证明等替代资料。

第七条 各支行营业网点应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采取现场考察、拍照等方式核实其真实性并签署意见,填写《**省农村信用社商户信息调查表》(见附表3),建立信息档案,签订《**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协议书》(见附表4)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各支行营业网点核实审核相关资料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在“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业务系统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上报总行电子银行部资料(副本)一份,经总行电子银行部复核、审核、装机和调试,交各支行上门安装培训,电子银行部按月或按户报人民银行备案。

第九条 批准设立“村村通”服务点按照省联社统一设计的CA标识逐步对门头进行制作、安装,同时逐步配备验钞机、保险柜等必需的设备。

第十条 “村村通”服务点相关信息发生变动,由“村村通”服务点提出申请,填写《**省农村信用社农信通自助金融终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5),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属支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在“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业务系统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上报总行电子银行部资料(副本)一份,经总行电子银行部复核、审核、装机和调试完成变更工作。

第十一条 “村村通”服务点因故不能持续经营、违反服务合作协议和相关管理规定,撤销“村村通”服务点的,填写《**省农村信用社自助终端撤机申请表》(见附件6),经所属支行审核签署意见后,在所属地张贴公告(见附件7),公告期15天,公告期不能办理业务,公告期满后经审查无业务纠纷在“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业务系统平台”录入相关信息,上报总行电子银行部资料(副本)一份,经总行电子银行部复核、审核完成撤机工作,并报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二条 “村村通”服务点资料交主办会计纳入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采取一户一档装袋保管。档案包括服务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建立时间、地址、编号、服务点内外实景照片、身份证件、身份证核查结果、服务协议等资料。

第三章 业务及管理

第十三条 “村村通”服务点可为当地农民服务及办理下列业务:

(一)消费收款:是指“村村通”服务点为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将持卡人所需支付的资金转入“村村通”服务点绑定账户的业务。消费类业务还包括消费撤销、退货等。

(二)转账付款(含批量转账):是指“村村通”服务点因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等原因,将其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收款人在金融机构所开立账户的业务。

(三)助农取款:是指“村村通”服务点经批准为持有带银联标识银行卡的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业务(目前单笔2000元以内,单卡日累计2000元,额度变动按上级管理部门通知调整执行)。

(四)余额查询:是指“村村通”服务点通过农信通POS自助终端查询绑定卡或带有银联标识银行卡余额的业务。

(五)零钞兑换:管辖支行向“村村通”服务点提供零币后,免费向客户提供零钞兑换服务。

(六)残损币兑换回收:服务点免费向客户兑换残损币后,经整理后向管辖支行兑换的服务。

(七)反假币宣传:免费向客户提供反假币宣传,管辖支行负责提供宣传资料、培训反假币宣传知识。

第十四条 “村村通”服务点不得办理下列业务:

(一)信用卡取款;

(二)存款业务。

第十五条 “村村通”服务点办理的业务均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村村通”服务点办理的助农取款和零钞兑换、残损币兑换等业务的服务补贴费用按照**农商银行服务费补贴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村村通”服务点办理业务要确认客户身份信息后办理,并建立**省农村信用社助农取款业务台账(见附件8)。

第十八条 业务凭条管理。

(一)持卡人留存联,交客户留存备查。

(二)“村村通”服务点留存联,须经持卡人签字后妥善保管,保管二年以上,用于账务核对、投诉处理、差错处理和日常检查。

第十九条 “村村通”服务点业务周转金来源为自筹。并对其资金及财物安全负责,并对无偿配备的设备负管理责任,业务周转金不能满足业务需求时,可优先提供信贷支持。

第二十条 办理业务所发生的非系统的交易纠纷,由“村村通”服务点负责,管辖支行可协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村村通”服务点因业务所产生的通信费、电费、交通费等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 “村村通”服务点违反下列事项的,将撤销合作协议,并收回配备的硬件设备,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一)采取化整为零办理取款、同账户间平凡办理交易业务等虚假交易套取服务费补贴,经警告不改的;

(二)服务质量低下,周边民众反映强烈,有损形象的;

(三)风险防范意识差,经培训或现场辅导后,仍不能纠正或违规操作的;

(四)使用外围设备盗取客户信息或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农商银行负责辖内“村村通”服务点业务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电子银行部。

1.负责辖内“村村通”服务点发展规划; 2.负责辖内各支行员工的培训工作;

3.负责不定期抽查“村村通”服务点及支行管理工作; 4.负责进行业务的宣传和推广,进行市场调研和开拓; 5.负责“村村通”服务点行为的监管、信息审核审批; 6.负责自助终端及相关耗材的采购; 7.负责自助终端的网络规划;

8.负责自助终端的程序安装及秘钥灌装; 9.负责相关匾牌、门头、宣传资料的设计。

(二)财务信息部。

1.负责“村村通”服务点的服务费兑付;

2.负责各网点“村村通”服务点账务核对、资金清算; 3.负责指导各网点“村村通”服务点处理差错账务等。 4.负责对零钞兑换、残损币兑换回收、反假宣传培训等业务培训工作。

(三)各支行

1.负责“村村通”服务点的业务拓展工作; 2.负责“村村通”服务点的受理、收集服务点的申报、变更、撤销资料信息;

3.负责“村村通”服务点的零钞兑换、残损币兑换回收及兑换币收集登记;

4.负责进行“村村通”服务点准入审核、信息审核、交易权限的设定;

5.负责与“村村通”服务点签订协议;

6.负责对“村村通”服务点信息的录入,对辖内自助终端机具的管理、布放、耗材领用及发放;

7.负责指导、培训“村村通”服务点机具操作、零钞兑换及残损币兑换回收标准、反假工作宣传等知识;

8.负责日常维护、巡检等工作;

9.负责接受“村村通”服务点咨询和投诉并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异常情况处理;

10.负责“村村通”服务点的错账业务查询,将错账情况报财务信息部联系省联社处理。

第四章 风险防范

第二十四条 “村村通”服务点业务应参照特约商户业务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严禁拓展禁入类商户、同时要审查商户征信、财产及周转金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关注商户交易操作行为,账户资金异常情况,谨防大额消费交易。

第二十六条 定期进行商户巡检。各营业网点要明确客户经理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村通”服务点(消费类商户每月不低于一次)进行业务办理测试、风险防控、消防安全等常规巡查及业务辅导,填列《**省农村信用社日常检查表》(见附件9),并装入服务点档案管理安或专夹管理;

第二十七条 提醒“村村通”服务点合理配放现金,保障现金安全。

第二十八条 有条件的要逐步为“村村通”服务点安装本地监控录像,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九条 根据“村村通”服务点意愿,建议服务点参加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

第三十条 及时处理客户投诉,避免矛盾激化。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一条 发生业务差错的,系统处理由电子银行部协调处置;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网点客户经理和负责人协调处置,发生经济纠纷或违法犯罪的,必要时可报公安部门。

第三十二条 发生机具毁坏的,由电子银行部进行检修或更换处置。

第三十三条 “村村通”服务点被盗抢,由网点会同安全保卫部进行报警处置,必要时可申请冻结或止付商户账户。

第三十四条 “村村通”服务点遭受意外伤害时,由网点会同安全保卫部进行报警处置。

第三十五条 网点应会同安全保卫部组织开展安全防卫应急演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凡与我行签订协议的“村村通”服务点商户,均视为认可并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农商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上级行社相关管理制度及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行社相关管理及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行文之日起执行。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信银自助终端业务实施细则(试行)》(黔信联„2011‟336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助业务运行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试行)》(黔信联„2011‟186号)同时作废。

推荐第3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讲话

在林州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农民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林州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启动仪式。在此,我代表林州市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顺利启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参加今天启动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以及农民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支付结算工具是现代经济金融交易活动的重要媒介,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人民银行的组织推动和邮政储蓄银行的积极实施下,林州市首个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在横水镇乔家屯村顺利启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开通,填补了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的空白,使农民朋友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刷卡购物消费、实时转账、小额提现、业务查询和国库直补等多项日常金融服务,形成了资金的“快车道”,财政补贴的“直通车”。

这一工程的实施,将会进一步解决我市长期以来农村地区支付环境相对滞后的现状,为农村、农民支付结算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这不仅是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发展”、服务“三农”的一次有益尝试,而且也能使政府的多项惠农补贴直接及时地发放到农民的手中,让政府的惠民政策更加深入民心。

今天,多家金融机构踊跃参加此次活动,也再次体现了金融部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各金融机构的同志们,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林州经济发展的上级银行的各位领导,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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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关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调研

揭阳建行关于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调研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在揭阳有*个服务网点,由于中国建设银行网点的分布主要集中于商业发达,人口较多的中心地区,分布在农村地区的网点就只有*支行、&支行、*支行、*支行、*支行、*行、*支行和*支行共8个网点。建行在农村地区的发卡数量有?张,近年来有逐步增长的趋势,可见,建行在揭阳农村地区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

助农取款服务固然能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能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但在推广的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以下这些问题和困难。第一,费用的收取问题。助农取款POS机刷卡取现的手续费向商户收取还是向持卡人收取,余额查询业务、同城取现是否收取费用。第二,助农取款服务点的选取。对农村地区商户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相对比较困难,大多农村偏远地区商户存在无证经营情况。第三,助农取款服务店离营业网点较远,对机具使用情况难以把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移机”等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日常安全监管困难。

助农取款业务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在推广助农取款业务的时候,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严格商户准入。在选定签约商户时,严格准入条件,全面考察其道德品行、文化素质、法律及金融知识等,保证电话机主、绑定银行卡帐户户名、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合同签订人均为同一人。加强与签约的助农取款服务点的沟通,及时发现纠正各类问题。对因条件变化或严重违约违规不再符合签约条件的签约商户,及时果断予以退出。第二,规范服务点操作。在确保服务点基础设施过关的基础之上,规范合同管理,保证合同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规范留存;同时,加强对签约商户服务知识技能培训指导,督导其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服务,切实做好交易凭条客户签字和现金台账登记及凭条的保管等工作。第三,加强对农民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引导持卡人树立风险意识,妥善保管好本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切实防范欺诈、套现、假币、窃取信息等不法行为,严防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第四,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防范乱收费和收费纠纷。

针对建行在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助农取款服务的推广,我行逐步制定以下实施计划。首先,坚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的推进步骤,先在惠来支行、揭东支行、揭西支行和普宁支行这4个作为首批推进支行,实施重点推进,集中网点人力,组建若干个服务工作小组,实行包片负责,下乡进村,开展选点布点工作;其次,各支行应加强与地方党政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努力寻求外部支持。通过当地村委会或村组织机构推荐的代理人作为服务点,争取当地政府和部门的“绿灯”政策。最后,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将成功推广助农取款业务的个别网点经验推广到整个揭阳地区的网点,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全覆盖,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

推荐第5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方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方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2】13号)两个文件的要求,我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包片,确定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惠农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业务流程、工作措施,并增设了一名专管员,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持久地开展服务宣传工作。支行决定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建立与村委、财政联动机制,通过电视、乡镇广播、印发宣传单、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大力宣传助农取款特色服务功能,普及安全用卡知识,扩大助农取款在社会的影响面。同时,组织签约客户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业务操作,增强签约客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现金和人员的安全。我行还会积极组织员工培训,细化操作流程的说明,主要包括银行卡办理、使用及风险防范常识、助农取款查询、取现等业务,统一宣传用语,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正确使用助农取款服务;并设立助农取款服务咨询热线,设立咨询柜台,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

2012年2月2日

推荐第6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方案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方案

我社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挂钩责任包片,确定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惠农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业务流程、工作措施,并增设了一名专管员,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持久地开展服务宣传工作。支行决定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建立与村委、财政联动机制,通过电视、乡镇广播、印发宣传单、大力宣传助农取款特色服务功能,普及安全用卡知识,扩大助农取款在社会的影响面。同时,组织签约客户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业务操作,增强签约客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现金和人员的安全。我行还会积极组织员工培训,细化操作流程的说明,主要包括银行卡办理、使用及风险防范常识、助农取款查询、取现等业务,统一宣传用语,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正确使用助农取款服务;并设立助农取款服务咨询热线,设立咨询柜台,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推荐第7篇:助农取款服务

一、人民银行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答:受到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制约,农村地区面临金融网点少、金融服务推广难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那些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长期以来金融服务严重缺位,金融基础设施薄弱。据统计,我国平均每个乡镇只有2.13个金融网点,平均1个营业网点要服务近2万人,农村支付结算的需求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类支农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惠农政策,并依托银行卡进行资金发放,但由于银行网点和ATM匮乏,造成银行卡资金支取极不方便,农民不得不频繁往返县城金融网点,既费时费力,又要承担交通费用,成本较高,便利支取各种涉农补贴等小额资金已成为当前农村最广泛、最迫切的一项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针对上述情况,人民银行总行借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经验,充分发挥央行组织协调作用,从2010年3月起先后组织重庆、山东、浙江、湖南和陕西在辖区内选择2-4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试点开展助农取款,通过布设价格相对低廉的POS机或电话支付终端,延伸银行金融服务触角,解决持卡人的取款、查询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

人民银行总行对试点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并经进一步调研、论证,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2013年底前实现助农取款在全国农村乡镇、行政村的基本覆盖,满足偏远农村地区各项支农补贴资金、日常小额取现、余额查询等基本金融需求。

在全国推广助农取款是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中央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领卡用卡积极性、进一步推动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部门拓展农村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有利契机,对于提升银行卡应用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公共金融服务均等化、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请介绍一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操作流程。

答: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对于小额取款业务,其业务流程如下:持卡人到服务点取款,刷卡后受理终端屏幕显示取款金额,持卡人确认无误后输入密码,密码验证无误完成后打印助农取款交易凭证,凭证上应列明取款卡号、金额、时间、服务点代码等;服务点将交易凭证交持卡人留存,在助农取款登记薄上登记取款相关信息,并将等额现金交付持卡人;双方当场核验现金无误后,持卡人在助农取款登记薄上签字(指印)确认,交易结束。当然,在使用电话支付终端情况下,

业务流程可能与以上流程略有区别。余额查询业务流程较为简单,持卡人在终端输入密码并验证无误后,终端屏幕显示账户余额,交易结束。

三、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2006年人民银行推广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有什么联系、区别?

答:为解决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携带现金不便、回乡取款难等问题,人民银行于2006年组织实施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将中国银联网络连接到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网点,使农村居民手持任何一张借记卡都可在农信社和邮储银行柜台取款,极大满足了农民工外地打工家乡取款的需求。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实施需要依托银行柜台,对于周边无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网点的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取款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尤其是在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了涉农补贴、新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支农惠农政策情况下,这一矛盾更加凸显。助农取款通过在信誉良好的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并开通借记卡小额取现功能,不仅突破了布放ATM机具成本高、维护难等种种瓶颈,也省却了远距离前往金融网点取现的麻烦,节约了成本,极大地便利了农村地区各类补贴款项的发放、查询和支取需求,为农村居民提供了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是我行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支农、惠农实事工程。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和助农取款针对的都是借记卡,提供的都是取款服务,但在服务对象、受理终端和取款限额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前者针对的是外出务工农民工,支持柜台取款,取款限额每卡每日不超过5000元;而后者针对的是当地农村居民的小额取款需求,支持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取款,取款额度每卡每日不超过1000元。因此,二者可互为补充、有效结合,都是适合农村地区的银行卡服务产品。

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有哪些风险防范的措施?

答: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虽然是一项创新金融服务,但存在的主要风险与一般银行卡业务风险基本相同,主要是服务点及受理终端风险,即服务点和受理终端被用来从事欺诈、卡片侧录、套现、洗钱等不法活动。为防范上述风险以及可能出现的假钞争议,《通知》规定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卡种限制,助农取款开通卡种仅限借记卡,不包括信用卡(含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二是最高交易金额限制。助农取款每卡每日累计取现金额最高1000元,在满足农村持卡人小额取现需求的同时,可有效防范通过银行卡进行洗钱、欺诈等风险。

三是加强对收单机构的管理。收单机构是服务点的拓展主体和受理终端的布放主体,其自身的资质条件是防范服务点和受理终端风险的前提条件。《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地分支

机构建立对收单机构的准入、监督和退出机制,保证信誉良好、运作规范、遵纪守法的收单机构才能从事助农取款收单业务。

四是加强交易终端管理。交易终端的安全性直接影响交易风险的高低,因此《通知》明确规定助农取款受理终端限于固定POS机、带硬件加密功能的电话支付终端等安全级别较高的受理终端,避免卡片侧录等风险事件的发生。在固定线路通信网络不畅的情况下,允许收单机构布放可屏蔽SIM卡漫游功能的移动POS机和带硬件加密功能的无线电话支付终端,但需经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

五是严把服务点入网审核。《通知》明确要求收单机构把好服务点准入关,加强服务点入网后的日常管理,具体包括:严格审核服务点的申请材料;通过现场调查、群众走访等多种方式加强服务点资信状况调查;每季至少一次对服务点开展巡检,检查其交易合规性;加强对服务点终端的管理和交易监测等;加强服务点总量控制。

五、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答:《通知》印发后,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各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高度重视,加强各项机制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助农取款顺利开展。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业务推广力度。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普遍成立了由分管行领导任组长的当地助农取款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辖区内推广方案,并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进行沟通,按计划推进相关工作。其中部分地方人民银行组织成立了省、市、县三级领导小组,通过争取政府支持、加强跨行业合作、推动收单机构参与等措施,不断加大业务推广力度,为全面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是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推广。大部分分支机构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截点,将重点推进工作和全面推广工作有机结合,有利于助农取款服务的有序推广。中国银联制定了《助农取款业务项目实施方案》,建立内部专项工作机制,将推广工作分解为业务实现、技术改造、试点上线三个部分,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积极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的实施。三是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多种服务模式。各地因地制宜,依托当地银行卡收单机构,积极探索助农取款多种服务模式,确保各项工作稳步高效开展。四是尊重差异,促进业务平稳过渡。由于前期部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的助农取款服务中,所使用的业务推广名称、收费等与《通知》存在一定差异,为保证业务的顺利衔接和稳定运行,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过渡性措施。

目前,在农村地区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以及地方涉农金融机构。以农业银行和邮储银行为例,截至2011年底,助农取款服务点合计达9.61万个,2011年累计取款交易笔数和累计交易金额分别达到244.24万笔和7.61亿元。

整体来看,目前各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等机构能够将助农取款服务和“新农保”、“新农合”等惠农政策有效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使用现代化的支付结算

工具,不断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范围。助农取款的开展有效改善了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在将现代化支付便利延伸到广大偏远乡村,使农村居民享受足不出村就能及时、便捷地拿到补贴和取到现金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政府满意、监管支持、农民受益、银行发展”的良好效果。

六、助农取款对全面改善农村整体金融服务环境有什么帮助?下一步工作打算如何? 答:实践证明,推广助农取款能够让农村居民就近便利地获取最基础的支付结算服务,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好评。该项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银行卡市场、改善农村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助农取款将支付服务渠道延伸到村一级,实现了“不出村、无风险”支取涉农补贴、外地务工汇款等资金,打通了中央惠农补助资金支付“最后一公里”,切实把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办到实处。二是助农取款服务有利于培育农户用卡意识,改变农民的支付习惯,有效改善农村地区用卡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促进银行卡普及应用。三是“助农取款服务点”具有深入农村、贴近农民的特点,依托其建立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征信知识以及相关金融支持宣传站等,做到“多点合一”、多功能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优化农村金融生态。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加大助农取款的宣传推广工作,使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农村居民了解并使用助农取款服务。对于开展助农取款过程中的其它成熟业务,如缴纳公共事业费、转账业务等,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予以积极鼓励;对于其它创新业务,将坚持试点先行、稳妥推动的原则,成熟一项、推广一项,争取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完

推荐第8篇:银行卡助农取款操作流程

银行卡助农取款操作流程

一、查询

①持卡人向服务点商户出示并提交银行卡→②服务点商户按话机键盘“菜单”键并选择“查询余额”→③服务点商户刷卡并由持卡人输入密码→④显示银行卡余额。

二、取款

①持卡人向服务点商户出示并提交银行卡、身份证件→②服务点商户按话机键盘“菜单”键并选择“消费”→③服务点

商户刷卡并由持卡人输入金额、密码→④打印“交易凭条”→⑤服务点商户留存经持卡人签字的“交易凭条”并注明“取款”字样→⑥服务点商户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⑦服务点商户根据交易金额用点钞机清点并交付现金。

三、消费

消费交易与取款交易基本一致,消费交易持卡人取得相应货品,服务点商户留存交易凭条需注明“消费”字样。

四、转账

①持卡人向服务点商户出示并提交银行卡→②服务点商户按话机键盘“菜单”键并选择“转账”→③持卡人刷卡输入金额并输入转入卡卡号→④持卡人输入密码-⑤打印“交易凭条”→⑥服务点商户留存经持卡人签字的“交易凭条”并注明“转账”字样。

温馨提醒:银行卡助农取款不收取手续费。

推荐第9篇:包头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计划

包头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计划

为有效推动包头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的开展,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及时制订印发了《包头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计划》,从四个方面对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加强沟通协作,成立包括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以及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在内的包头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牵头,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负责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开展网点宣传、专题宣传、走访宣传、媒介宣传等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强化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效果;三是建立周报制度,将2012年2月至4月定为助农取款服务集中宣传期,要求人民银行各旗县区支行每周上报宣传简报;四是强化年度考核,将银行卡助农取款宣传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提高各支行重视程度,建立责任制,促使宣传工作全方位贯彻实施。

各涉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及自助服务点以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银行卡业务及助农取款服务相关知识的普及。一是注重宣传实效性,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采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语言制定了数十条朗朗上口的宣传口号,如“取钱不用跑银行,助农服务来帮忙”“余额查询不收费,助农服务好实惠”等有效扩大了宣传范围。二是加强宣传针对性,在各涉农网点大厅设立咨询台,发放折页、宣传单等宣传资料,为农牧民讲解、解答助农取款服务和银行卡业务相关知识。

在走访宣传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涉农金融机构走进特约商户、走进田间地头。如中国人民银行达茂旗支行组织辖内涉农金融机构深入内蒙古自治区首家POS机借记卡小额提现业务点——达茂旗白彦花镇,解决了小额提现业务技术支撑等问题,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助农取款工作规范性。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联合涉农金融机构扩大宣传范围,走访农村供销社、农资店、农副产品批发店等助农取款服务点,聘用乡镇村屯的商户作为助农取款义务宣传员,为商户提供宣传折页,并设立客户服务电话,做好助农取款咨询、投诉工作。组织特约商户座谈,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点培训,在规范助农取款业务行为、防范业务风险的同时,发掘、培养潜在特约商户,拓展助农取款服务点范围。

截至目前,包头市县域银行卡受理市场共布放ATM机104台、POS机767台,其中,乡镇以下布放ATM机32台、POS机111台。2012年4月11日,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小文公村首个助农取款服务点正式成立,首笔业务的顺利办理标志着助农取款工作已拉开帷幕,不断满足农牧民现金提取的需求,促进了农村牧区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推荐第10篇: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专业化服务承诺书

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专业化服务承诺书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 号)要求,为保证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作为_(收单银行)在地区专业化服务提供商,对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建立单独的项目管理、培训和考核机制,包括符合规定的POS机具、办公场地、配套人员等,服务维护队伍和各项维护工作接受中国银联广东分公司及(收单银行)的指导和监督,对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提供的专业化服务作出以下承诺:

一、机具要求

1、POS机具质量产品要求

(1)CPU:专用CPU,内建硬件通讯编解码器;

(2)存储器:1M以上存储器;

(3)磁卡读卡器:可读2/3磁道数据;

(4)配置热敏或针式打印机;

(5)内置或外置通过认证的密码键盘;

(6)PSAM卡:标配至少2个PSAM卡座,1个IC卡读写器;

(7)要求POS终端应支持MODEM通讯方式;

(8)外围扩展设备:支持串口条码卡扫描仪及符合QPBOC的非接触式卡读卡器;

(9)POS终端外形工艺精细,外型新颖美观,耐磨耐用,不易变形;

(10)整机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等相关权威机构的POS终端认证;

(11)相关产品应在国内已经批量应用。

2、机具供应商软硬件维护要求

凡银联广东分公司对相关系统升级、变更或增加新功能应用,从而引起内置应用需要进行增加、修改、调整、测试时,供应商应及时对其产品应提供无偿的技术服务(包括内置应用新增、更换、升级等工作),并免收任何开发费用。

二、服务标准

1、机具安装

在收到银联广东分公司的装机通知后,及时与商户联系,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一般为5个工作日)到现场完成机具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商户在《POS装机单》上签字确认,维护人员复印一份留底备查,并将原件上交银联广东分公司。

在二次安装的情况下(指同一商户的原有机具损坏,需要安装新的或是修复后的机具;或对于原有机具型号不满意,经银联广东分公司同意安装其他型号的机具),和商户确认安 1

装时间,并负责现场调试和安装。二次安装响应时间为2个工作日。

2、商户培训

在装机时对商户进行现场培训,包括指导收银员如何使用机具,并详细介绍使用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对于已安装机具的商户,因更换收银员或经过先前培训仍然不会操作的,和商户再次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培训,以实现收银员对机具日常操作的受卡无障碍。培训响应时间为1个工作日。

3、标识使用

在商户的终端机具和受理场所规范张贴、摆放、悬挂银联卡受理标识制品。定期检查银联卡受理标识,保障所维护的终端机具和受理场所全部使用银联卡受理标识制品,并保证受理标识及制品完好的外观形象。

4、客服热线

在银联广东分公司的指导下,建立客户服务中心(Call Center),提供全天候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电话受理响应时间在15秒内。商户使用机具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客服人员对于相关问题及投诉进行详细解答,并做好电话记录。

5、现场维护

客服人员无法通过电话服务方式排除商户的故障时,维护人员将在指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农村乡镇地区小时)赶到现场,及时处理,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如属设备硬件故障无法当场修复,维护人员为商户更换机具,并将故障设备带回。现场维护须填写《现场维护单》,并由商户签名。

6、商户回访

对商户每天进行一次现场回访,并如实填写《商户日常检查表》。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收银台银联卡受理标识张贴情况,若有缺漏或破损应及时补贴;

(2)检查受理机具及线路是否正常,按规定要求在受理机具上进行实际检测,保留检测单据;

(3)检查收银员操作是否熟练、规范,根据银行卡业务的需要和商户的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再培训,对特约商户新进的收银人员应及时培训;

(4)检查打印纸及其他业务用品是否充足,不足的应联系责任单位及时补足;

(5)回答收银员及财务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现场不能解决的问题须做好登记,并及时予以反馈;

(6)检查商户MCC是否规范,受理银联卡业务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7)做好银行卡相关业务宣传工作。

7、商户调单

在收到调单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安排维护人员到商户调取有关银行卡交易单据和相应的购物小票。

8、程序更新

在收到银联广东分公司书面通知后,对于需要到现场对机具程序升级的商户,合理安排时间,根据所需升级的终端数量,在银联广东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升级工作,并填写《现场维护单》。

9、耗材配送

耗材指终端打印纸。根据商户需求,确保在指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市区2小时,郊县(镇区)4小时)配送到现场,在假日前,应对各个商户的耗材使用量进行盘查,及时补充耗材。对每个商户建立管理档案,清楚了解商户每月的平均用纸量和每次的送纸记录。

10、设备维修

对于需要维修的机具,应及时维修并保留维修记录,以保障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正常开展。

11、遗失索赔

因商户使用不当造成机具损毁,或因保管不慎遗失整机或配件(包括电源、防窥盖、打印盒等)的,根据商户签署的协议中规定的赔偿方式向商户追讨索赔。

12、重点商户维护

根据商户月交易量统计,制定重点商户清单。安排两周一次的电话回访服务,主动了解商户POS机具的使用情况,并填写《重点商户每周维护单》,确保银联广东分公司及(收单银行)与重点商户的长期友好合作。

13、维护数量统计

统计装机/撤机数量,以周为单位向银联广东分公司提供《设备安装周报表》、《商户调单周报表》,使银联广东分公司及(收单银行)及时了解商户发展情况。

14、日常维护报备

每月5日前向银联广东分公司提供上月《设备安装汇总表》、《商户投诉处理统计表》、《现场维护统计表》、《商户调单汇总表》等相关报表。

三、服务态度

1、对银行和商户保持亲切、和善的态度,耐心解答客户、银行提出的问题,待人接物有礼貌。

2、工作人员上门装机和维护时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

3、在安装、维护机具时,所有物品须轻拿轻放,确保POS终端设备安全使用。

4、对银行和商户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专心记录、认真对待、及时解决。

四、收单风险承诺

1、协调(收单银行)负责商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督促商户履行受理承诺,并对商户进行风险监督,承担商户发展、管理和维护不善造成的风险损失。

2、商户出现以下违规等行为,经过中国银联的差错争议处理或生效的法律判决判定最终责任在商户的,应向(收单银行)承担其已经向发卡行或持卡人承担的相应责任和损失赔偿。对于因商户原因导致对发卡行或持卡人承担的损害赔偿,可向商户追偿。损失无法追索的,由我方自行承担。商户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A、调单不成功、审核交易不严格等造成发卡行退单的;

B、套现、虚假交易、侧录磁道信息等;

C、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等,造成持卡人损失的。

五、保证条款

为了更好地促进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的开展、机具装机与维护,本公司特对以上服务内容做出承诺,实际服务指数达不到以上承诺内容的,银联广东分公司和(收单银行)可对本公司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自通知之日起半个月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银联广东分公司有权扣除本公司未整改期间的应得收益;自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银联广东分公司和(收单银行)可无条件终止与本公司的合作;如造成银联广东分公司、(收单银行)和POS商户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化服务公司:

(公章)

代表签字:

日期:

第11篇: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汇报

足不出村好轻松 村村都用“e迅通”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充办事处

(2012年5月 日)

尊敬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今天,我能代表南充市农村信用社这个光荣的集体在这里作交流发言,感到由衷的高兴。在此,我衷心感谢长期以来对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给予关心和支持的各级领导和各位同仁!现就我市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汇报。

我的汇报分两个部分:

一、搭建迅通支付平台,推动惠农兴村工程

自实施“迅通工程“以来,我市农村信用社在市、县党委政府和市金融办、人行、银监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结合市委、市政府的“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银监会的“消除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活动、以及商务部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我们在支付结算、ATM、POS、e迅通、银行卡、电子渠道建设等各个领域多措并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布放了大量的支付结算机具,拓宽了农村支付结算服务领域。截止2012年3月,全市农村信用社共投入1700万元,开办助农取款服务点4258个,投放电话支付终端4258台,消除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2723个,助农取款服务点乡镇覆盖率达100%,

1 行政村覆盖率达55 %。在县域及农村地区布放ATM 机139台,安装POS机具575台;其中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13万笔、金额 3400万元,查询15万笔。为农村支付环境的改善作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触角从乡、镇延伸到村、组,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今年2月,《金融时报》记者专程到南部县联社对助农取款服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采访,对我市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

总结我们取得的成绩,主要做法有四点:

一是领导重视,抓好工作部署。省联社南充办事处成立了以康志宁主任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助农取款服务领导小组,各县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了工作责任,并按照“自上而下、统一组织、狠抓落实、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宣传,狠抓业务培训。全市信用社共代理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贴、良种补贴、青苗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民政优抚款、城乡低保等10余项强农惠农资金以及新农保资金,凡是通过银行卡发放的补贴资金均能通过“e迅通”办理取款。结合补贴款的发放,我们通过广播电视媒体、悬挂条幅、树立广告牌、搭建咨询台、派发宣传资料、开展大型文艺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培养农民办卡用卡习惯,逐步改变农民对存折和现金支付的依赖,提高了农民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认知度。为保证助农取款服务工作顺利推进,省联社南充办事处派出业务人员到各县进行分期培训,培养一批骨干力量深入乡

2 镇,对服务点代理人开展一对一的现场宣讲、现场指导、现场试机,切实保障了代理人对“e迅通”的操作应知应会、运用自如。

三是精挑细选,合理布局服务点。通过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农保所、万村千乡农家店、小超市、便利店合作,本着科学、合理、便利的原则,布局助农取款服务点,真正实现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迅通工程”带来的便利。在代理人遴选上,择优选择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一定金融业务知识、具有较强责任心、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本地乡镇干部和农家店主。为保证稳妥推进,我市联社采取了先试点树标杆,后全面铺开的做法。从去年5月1日开始在阆中云台、蓬安开元、南部永红等乡村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方案,规范了流程,细化了措施。全市农村信用社按照试点模式全面推进。从2011年5月试点工作开始至今涌现出了诸如阆中云台村、蓬安黄莲桥村、南部永红乡、南部三官宝福庵村等一批服务管理好、交易量大、倍受群众欢迎的“迅通工程”先进典范。

四是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维护。由于代理点远离农村信用社管理视线,现场监督缺失,加之代理人个人素质参差不齐,蕴含了一定的操作风险和系统风险。如何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防止案件事故发生,成为我市联社当前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为此,我们专门组织各联社稽核人员、片区信用社管理人员和部分客户经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制定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一是制定了助农取款服务操作规程,并将《客户须知》、《业务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使助农取

3 款服务点办理业务有章可循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二是每个服务点落实一名客户经理跟踪服务管理,并将其姓名、联系电话、照片、管理职责公示上墙。要求客户经理每旬到服务点检查不低于1次,发现违规操作及时纠正。四是强化稽核检查,我们将助农取款业务纳入驻社稽核员常规序时稽核的重点内容,坚持按月开展序时稽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情节严重的报相关部门处罚,有效遏制了违规违制行为,保证助农取款业务的安全运行。

二、创新农村金融支付,再谱服务“三农”篇章 2012年是助农取款服务的决胜之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推进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再上新台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e迅通”营销推广力度。对无固定电话的边远乡村,择点投放无线“e迅通”,力争至2012年底,消除全市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农民朋友知晓、运用“ e迅通”这种方便、快捷、安全的支付工具,让“e迅通”在“惠农兴村”工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以农村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创新和推广为重点,尽快完成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的上线推广工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地区提供现代化的、新型的支付结算工具,让农民朋友也能享受到和城市一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三是以“惠农兴村”工程为推手,争取当地政府和各级部门的支持。消除金融服务空白村镇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作,农村信用社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义不容辞,但是,一方面我们要承担资金、设备和运营维护的高成本,另一方面要承受业务稀少带来的低收益和交通状况带来

4 的高风险。因此,希望市、县党委政府和人民银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如在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税费、支农再贷款及其他方面给予全力支持,我们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全面、深入地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再谱服务“三农”新篇章!

谢谢大家!

第12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XX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助农取款 服务宣传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各办事处、XX市各区(县)联社:

为了贯彻落实省联社《转发人行XX分行关于推广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和人行XX分行《关于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以下简称助农取款)在全省农村乡镇基本覆盖的目标,特制定本助农取款宣传、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利农、便农”政策,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农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取款、查询服务,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的,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积极宣传、推动全省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使用,力争在2012年底前,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建立助农取款服务点3000个(全省各市计划实现目标见附件一),实现助农取款在全省各个县(区、市)农村乡镇、行政村的基本覆盖,消除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点,满足农村地区居民,小额取款需求,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

本次宣传工作的主题是“银行卡助农取款,惠民生促农发展”;工作内容的重点是采取宣传与推广工作相结合,紧贴群众生活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用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方式,宣传助农取款业务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政策、操作流程、业务优势及风险防范知识,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助农取款业务。

四、时间安排

助农取款宣传采取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5月31日),重点要利用各种惠农补贴发放以及“两会”召开前后,开展大规模的业务宣传,此后要通过持续性的日常宣传,形成助农取款长期宣传机制。助农取款推广要作为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今年银行卡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将此项工作贯彻今年工作的始终。

五、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助农取款业务对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尽快成立助农取款宣传、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工作衔接,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助农取款宣传推广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省联社助农取款宣传、推广工

2 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赵永军主任担任,副组长由陈又林副理事长担任,成员由银行卡、业务、财务、科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广泛发动宣传。

1、统一组织制作、印刷助农取款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在各营业网点、村镇人口集中地区进行张贴或发放,宣传助农取款相关政策,普及助农取款业务拓展、办理、使用和风险防范知识,促进广大农村客户了解服务的功能、收费标准和安全用卡知识,了解助农取款业务支取惠农补贴、外地务工汇款等资金的便利、优惠等措施。

2、各县联社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业务专题报道,采取业务介绍、案例讲解、疑难解答、成功展示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电视有像、广播有音、报刊网络有文。

3、充分利用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在营业网点摆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采取发卡有礼、刷卡抽奖等方式配合受理服务点开展助农取款业务宣传营销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全面了解、正确使用助农取款服务,增强社会对助农取款的认知度。

4、为了扩大助农取款覆盖面,各县联社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点开办助农取款服务,推行服务点装机、培训、宣传“一条龙”服务,设立助农取款服务热线提供专业咨询。

5、省联社和各办事处要按照人民银行的安排部署,总结助农取款业务开展的经验和做法,利用《金融时报》、《中国农村金融》、《XX金融》等报刊杂志、当地主流媒体及网站上开展业务宣活动。

(三)规范服务标准。

为了规范业务开展和防范风险,各收单机构要为拓展的助农取款服务点免费提供“五个统一”设备及资料,即:一部转帐POS、一台验钞机(验钞器)、一块“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牌子、一块业务操作流程牌子、一份宣传折页。要建立商户档案、配备相关设备、张贴安全用卡及假币识别须知、公布投诉电话。要在服务点开办助农取款业务前,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面向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持卡农民进行现场培训,提高业务办理的熟练性,加强风险防控,提高机具使用效率。要确保每个服务点均能为持卡客户提供小额现金取现、查询及消费服务,切实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四)积极组织推广。

1、各办事处和县联社要要遵循“积极组织、密切协作、稳步推进和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助农取款业务宣传推广工作,根据人民银行通知精神和省联社的实施方案,制定辖内助农取款业务宣传推广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并逐一加以落实。

2、各县联社要紧密联系实际、贴近农村生活,将助农取款业务与“新农保”、“新农合”等惠农政策宣传和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使用现代化的支付工具,增强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综合服务功能,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应用,实现“农民受益、商户乐意、银行如意、政府满意”的多赢局面。

3、各县联社和营业网点要全面做好业务申报、机具布放、拓展培训、日常巡检、支持服务等日常工作。今年3月底以前,全省未申请开办助农取款业务的办事处必须完成业务的申请,并在辖内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4、各办事处要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召开全市现场观摩和座谈会,对已经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助农取款服务模式进行典型推介,总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内容和措施。

5、各办事处和县联社要明确工作计划和任务,加强沟通协助和组织管理,定期进行实地跟踪督查和调研,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进行宣传总结。

各办事处和县联社要配合人民银行和省联社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工作,营造助农取款业务开展的良好氛围;要创新宣传思路,丰富宣传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语言,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助农取款业务的积极性。

5 要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做好助农取款业务的宣传组稿工作;2月1日至4月30日,建立省联社助农取款宣传和业务推广周报制度,各办事处和XX市各区(县)联社每周五要向省联社银行卡部上报工作周报;各单位要做好照片、影像等相关宣传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6月份,省联社对全省助农取款业务宣传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对宣传、推广工作取得的突出业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第13篇:《湖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湘信联发〔2012〕28号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办事处、市级联社:

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管理和指导,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湖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长银发〔2012〕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广

各市州要及时转发本通知,积极指导辖内县级行社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人行和省联社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助农取款服务申报和开办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广助农取款服务。

二、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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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江西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江西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2010年12月起,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开始在省内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已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2720个,累计办理助农取款业务34万笔,金额1.2亿元。预计到2013年末,我省将实现助农取款服务在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全覆盖。

由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村地区面临金融网点少、金融服务推广难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一些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乡村金融基础设施薄弱。江西省农村地区也仍有部分乡镇尚未设立银行营业网点,当地村民只能前往县城或临近乡镇办理存取款等金融业务,费时费力且成本较高。

为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点,人民银行在借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经验的基本上,积极组织推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通过布设价格相对低廉的POS机或电话支付终端,延伸银行金融服务触角,解决持卡人的取款、查询等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获取金融服务困难的问题。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由银行机构委托具备条件的商户办理,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等基础金融服务。目前,我省已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银行机构。被选择作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商户主要是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服务热心且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供销社、农资连锁店、饲料批发店、农副产品批发店、超市、电信运营商网点等。部分银行机构还选择村委会、种养殖大户作为助农取款服务点。为规范业务操作,确保助农取款服务质量,相关银行机构在助农取款服务点均统一布放了销售点终端(POS机)、转账电话、点钞机等金融机具,张贴了服务点标识、业务处理流程图,并对相关人员开展了业务操作培训。在提供取现、查询等业务的上基础上,部分助农取款服务点依托银行机构的支持,进一步拓宽了业务范围,开办了转账、代收代缴费用以及人民币真伪核验等便民业务。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突破了布放ATM机具成本高、维护难等瓶颈问题,将支付服务渠道延伸到村一级,省却了农村远距离小额取现的麻烦,节约了成本,便利了农村地区各类补贴款项的发放、查询和支取,为农村居民提供了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作为人民银行贯彻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正逐步成为我省农民获取金融基础服务的有效补充。(完)

第15篇:额敏县联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额敏县联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利农、便农”政策,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以下简称助农取款)工作开展,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终端布放,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为农民提供安全、便捷地取款、查询服务,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地区农民取款难的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助推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满足农村地区居民基本金融服务需求,大力推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使用,力争在2013年底前,实现助农取款服务在全县农村乡镇、行政村的基本覆盖,消除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空白点,使农民充分享受到现代化的支付服务。

三、工作原则

(一)风险可控原则。助农取款要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开展,确保业务安全、便捷办理。通过实施严密跟踪、监督检查,促进助农取款健康发展。

(二)稳步推进原则。先期重点推广,扎实推进;总结经验后,在全县全面推广,实现助农取款的各阶段目标。

(三)密切协作原则。人民银行、收单机构、发卡机构等相关机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助农取款顺利实施。

四、业务推广 1.组织业务培训。开展面向助农取款服务点和持卡农民的银行卡受理、风险防范和假币识别等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的熟练性,加强风险防控。(2012年7月前)

2.开展助农取款宣传。各县市区利用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在集贸市场等地开展农村地区助农取款业务宣传。(2012年1月-2013年9月)

五、总结

1.开展推广工作总结评比。根据人民银行部署,深入总结2012年以来各县市区、各机构农村地区助农取款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推广工作取得的业绩进行考核总结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16篇:助农取款知多少

助农取款知多少

一、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意义?

推广助农取款是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中央各项扶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居民领卡用卡积极性、进一步推动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是金融部门拓展农村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有利契机,对于提升银行卡应用发展水平、促进城乡公共金融服务均等化、方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操作流程?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小额取款业务流程:持卡人到服务点取款,刷卡后受理终端屏幕显示取款金额,持卡人确认无误后输入密码,密码验证无误完成后打印助农取款交易凭证,凭证上应列明取款卡号、金额、时间、服务点代码等;服务点将交易凭证交持卡人留存,在助农取款登记薄上登记取款相关信息,并将等额现金交付持卡人;双方当场核验现金无误后,持卡人在助农取款登记薄上签字(指印)确认,交易结束。当然,在使用电话支付终端情况下,业务流程可能与以上流程略有区别。

余额查询业务流程较为简单,持卡人在终端输入密码并验证无误后,终端屏幕显示账户余额,交易结束。

三、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2006年人民银行推广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为解决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携带现金不便、回乡取款难等问题,人民银行于2006年组织实施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业务,将中国银联网络连接到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网点,使农村居民手持任何一张借记卡都可在农信社和邮储银行柜台取款,极大满足了农民工外地打工家乡取款的需求。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实施需要依托银行柜台,对于周边无农信社和邮储银行网点的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取款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尤其是在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了涉农补贴、新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支农惠农政策情况下,这一矛盾更加凸显。

助农取款通过在信誉良好的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并开通借记卡小额取现功能,不仅突破了布放ATM机具成本高、维护难等种种瓶颈,也省却了远距离前往金融网点取现的麻烦,节约了成本,极大地便利了农村地区各类补贴款项的发放、查询和支取需求,为农村居民提供了现代化的支付结算服务,是人民银行继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之后推出的又一项支农、惠农实事工程。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和助农取款针对的都是借记卡,提供的都是取款服务,但在服务对象、受理终端和取款限额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前者针对的是外出务工农民工,支持柜台取款,取款限额每卡每日不超过5000元;而后者针对的是当地农村居民的小额取款需求,支持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取款,取款额度每卡每日不超过1000元。因此,二者可互为补充、有效结合,都是适合农村地区的银行卡服务产品。

四、河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动河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开展,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一是牵头组织成立了“河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主管行领导任组长,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和中国银联河北省分公司主管领导为成员,负责河北省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印发了《河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实施方案》,对全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结合河北省农村支付业务实际,明确河北省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方式包括传统POS机具、转账电话和农村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取款服务三种模式,确定了逐级向下、深化管理的三级管理原则,分为部署准备、进行试点和全面推广三个阶段,在注重成效、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试点开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5847个,覆盖5240个行政村,办理取款业务31.04万笔,金额7047.48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缺失、农民取款难的问题,使农户体验到“足不出村能取现、能消费”的便捷服务。

第17篇:助农取款(推荐)

1、什么是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

答: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是通过银行卡收单机构在农村乡(镇)、村的指定合作商户服务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询的业务。

2、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由哪个部门组织开展的?其意义是什么?

答: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工作是中国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村农业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精神,专为便利偏远农村地区小额现金支取的一项实事工程。其意义在于通过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构建起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切实把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化支付服务延伸到万村千乡,将政府部门有关惠民利民政策的温暖送到老百姓身边,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3、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每卡每日累计最高取款金额是多少?

答:每卡每日累计最高取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含)人民币。

4、可以为信用卡办理助农取款服务吗?

答:严禁为信用卡(含贷记卡和准贷记卡)提供取款服务。

5、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使用什么机具? 答: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受理终端可使用固定POS机(销售点终端机)或带硬件加密功能的电话支付终端。在固定线路通信网络缺乏或严重不稳定的情况下,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收单机构可布放屏蔽SIM卡(用户身份识别卡)漫游功能的移动POS机和带硬件加密功能的无线电话支付终端。

6、提供助农取款服务的相关机构为持卡人办理余额查询业务能收取费用吗?

答:不得对余额查询业务收取费用。

7、收单机构通过受理本行发行的借记卡办理小额取款业务的,如何收费?

答:同城(不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不得收费,异地不超过本行异地汇兑手续费。

8、收单机构通过受理他行发行的借记卡办理小额取款业务的,如何收费?

答:对持卡人的手续费收费标准不超过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手续费(取款金额的0.8%,最低1元、最高20元)。

9、助农取款服务点如何收取持卡人的手续费?

答:对持卡人的手续费收取通过系统自动设置从银行卡内直接扣收,禁止服务点向持卡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10、收单机构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选取应坚持什么样的原则? 答:收单机构对服务点的选取应坚持平等自愿、风险可控的原则。服务点应具备有固定场所、运营稳定、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热心为农户服务等基本条件,并能遵守银行卡支付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

11、申请成为助农取款服务点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服务点申请材料须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件、税务登记证,不能提供税务登记证的,可使用土地使用证、户口簿、村委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经营证明等替代资料。

12、收单机构如何确定助农取款服务点?

答:收单机构在收到申请资料并核验真实后,应对商户进行现场考察并拍照留存,必要时还应广泛听取当地政府、村委会和群众意见,在对商户进行资信状况调查后确定服务点。服务点确定后,收单机构应上门为服务点安装受理终端,严禁未进行服务点入网审核提前安装受理终端。

13、收单机构确定助农取款服务点应重点考虑哪些类型? 答:

(一)经营规范、运营稳定的商户,如供销社、百货公司、农资连锁店、饲料批发店、农副产品批发店等;

(二)电信、移动、电网等运营商网点,邮政网点;

(三)有固定营业场所、信誉较好的便民店、小超市。

(四)在能解决现金来源、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收单机构可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选择村委会或由村委会推选的代理人。

14、助农取款服务点如何规范服务操作?

答:

(一)使用真实交易类型上送交易,不得将消费交易和助农取款交易互相套用。

(二)建立统一的助农取款登记簿,逐笔登记取款日期、取款人身份信息、取款金额等信息,经取款人或代理人签字(指纹)确认,并定期核对。

(三)取款人对现钞有争议的,应当场更换。

(四)向取款人明示安全用卡须知、假币识别、举报投诉电话等注意事项。

15、收单机构如何加强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管理?

答:

(一)与服务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双方在协议中,应就现金来源、差错处理、客户纠纷处理、风险防范等进行约定。收单机构应对助农取款服务点加强哪些方面的管理?

(二)应在服务点醒目处统一悬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标牌,为服务点配备验钞设备和能够打印交易单据的受理终端。

(三)对服务点和受理终端建立信息档案,加强对服务点的业务和技能培训,通过服务点进行假币识别宣传,防范假钞风险。

(四)每季对服务点至少巡检一次。对存在欺诈、套现、卡片侧录、利用受理终端不正当牟利、故意使用假币等行为的服务点,应中止协议,收回受理终端和标识牌,并及时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其他收单机构不得再与其合作开展银行卡业务。

第18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助农取款”服务协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助农取款”服务协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甲方”)与“助农取款”合作商户(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请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助农取款服务”服务内容

“助农取款服务”是甲方为乙方布放固话支付终端,利用乙方流动现金,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交易为借记卡持卡人提供的小额取款及余额查询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利根据国家规定和助农取款业务发展情况,以公告的方式修改业务规定、业务规则和协议条款。公告期满,若乙方未撤销“助农取款服务”的,则视为同意相关修改。

(二)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执行乙方发送的交易指令,并向乙方返回业务处理信息。交易过程中,若因线路、终端故障等到造成的不确定交易状态,以甲方后台账务处理系统电子信息记录为准。

(三)乙方申请“助农取款服务”后,甲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如审核通过,甲方人员上门为乙方安装固话支付终端。乙方在固话支付终端上刷卡开通业务后,即可进行正常交易。

(四)乙方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资格: 1.发生虚假交易或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 2.牟取不正当利益;

3.未按相关要求对取款人进行身份确认办理提现业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在办理提现业务中,故意使用假币的;

5.固话支付终端使用不当,多次损坏或私自拆卸固话支付终端,无法修复的;6.固话支付终端长期闲置不用,连续3个月未发生交易; 7.出现其他不利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利益情况的。

(五)乙方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如再次发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开展“助农取款服务”的资格:

1.未按要求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

2.未按要求对取款人进行身份确认进行办理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提现现金未经验钞机鉴别真伪或没有登记钞票编号直接交给客户的; 4.多次被客户投诉无理由拒绝客户提现,刁难客户的;

5.受理商易通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点,未按规定悬挂统一标识牌的;

(六)如遇下列情况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乙方申请此业务时,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2.乙方办理业务时,弄虚作假,操作和使用不当,从事违规或违法交易造成的损失;3.因乙方电话或手机欠费导致交易不成功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申请开展“助农取款服务”时,须具备“商易通”客户资格,此外还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本人合法经营资格的其他材料;税务登记证,或土地使用证、户口簿或村委会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经营证明;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二)乙方成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后,须按规定悬挂统一标识牌。

(三)乙方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交易过程产生的市话和短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按照甲方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交易类型进行合法交易,若违反此规定,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如需修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申请信息,应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到甲方原受理机构办理,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业务申请(修改、撤销)表》,甲方在完成信息修改后通知乙方;乙方如停止“商易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应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电话终端和密钥卡,到甲方原受理机构办理,填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业务申请(修改、撤销)表》。

(六)“助农取款服务”中,助农取款交易必须刷卡并验证密码。助农取款交易成功后,取款资金结算至乙方结算账户中,乙方以自有资金交付给取款人。乙方须备付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本行助农取款业务资金实时结算至乙方主卡账户,正常情况下,跨行助农取款业务资金T+1日结算至乙方主卡账户。

(七)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对取款人身份进行确认;逐笔登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准确记录取款日期、取款人身份信息、取款金额等内容,取款人或代理人需签字(指纹)确认;“助农取款服务”手续费从取款方(即转出方)账户扣收,服务点不得以现金方式收取费用;“助农取款”交易成功后,打印交易凭条,一联交客户,一联由服务点保管,一联随“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由客户经理交至银行保存,保管期限不得少于两年;服务点每日营业结束时,需对当天交易进行核对,如有异常,应及时与客户经理联系,查明原因。

(八)交付现金时,乙方与取款客户需通过验钞机进行现金真伪确认;如没有配备验钞机,则必须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台账”中登记取款钞票的编号,严厉杜绝假币交易。

(九)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开展年检工作,含工商、税务年检。

(十)乙方应妥善保管绑定绿卡、绿卡密码、密钥卡、固话终端等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密钥卡、固话终端等设备,因私自拆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不得利用固话支付终端不正当牟利、从事虚假交易或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

(十二)因乙方操作不当、未遵守相关义务、从事违规或违法交易等导致的纠纷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对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其他

(一)差错处理。乙方在发生助农取款交易差错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经理,明确说明发生的可能原因、有关账号、交易金额等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甲方应及时处理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二)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自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商易通”业务申请(修改、撤销)表》上签字,并经邮政储蓄机构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有效期自动展期一年。展期次数不限。

(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方式进行明确。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第19篇: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全面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

银行卡便民取现服务是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落实中央各项扶农惠农政策、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创新之举,该项业务依托简单、易操作的“银行卡+电话POS”进行创新,延伸了银行金融服务触角,让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便利地支取各种涉农补贴等小额资金,便利了农民支付,契合了农村支付需求。但随着该项业务的深入开展,其面临的风险制约因素也日益显现,如何防范和控制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风险,真正将这项惠农、便农的民生实事工程落到实处,是各级人民银行大幅推广助农取款业务前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XX市助农取款服务推广运行实践,剖析全面推广助农取款服务面临的风险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对助农取款推广工作有所裨益。

一、XX市助农取款服务推广实践

XX市地处苏北,为传统的农业大市,下辖三区四县71个农村乡镇、1432个行政村、111万户农村家庭、410万农业人口,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167个,平均每个乡镇只有银行网点2.29个,每个乡镇银行网点服务2.45万农业人口,随着国家粮食补贴、新农保等惠农政策的不断推出,农村银行网点柜面支取涉农补贴等取款压力日益不堪重负。再加上XX市经济欠发达,农村多为留守人口,往返银行网点路途较远尤为不便,农村居民对就近小额取款、查询以及消费等基本的金融服务有着迫切需求。人行XX中支2011年4月份在灌云县成功组织推广助农取款业务试点后,2012年总结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截止2012年8月末,已在全市1347个行政村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1500个,取款交易笔数20107笔,取款金额700万元,查询33977笔,快速实现了取现服务点在全市乡镇行政村的全覆盖,其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机制,组织发动,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试点早开展

一是序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为了稳步推进助农取款业务,人行XX中支不仅及早召开助农取款动员会和工作任务分解会议,对助农取款推广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专题部署;还及时召开助农取款推广工作座谈会,分析并协调解决助农取款推广问题;助农取款2011年在灌云县成功试点推广后,及时召开助农取款现场推进会,及时交流工作经验,以点带面,为下一步全市的全面普及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建立领导考核激励机制。建立了助农取款推广工作领导考核小组,将助农取款推广工作纳入对所辖人民银行县支行的年度工作考核,调动基层人民银行对该项工作组织推动积极性;还以人民银行“两综合、两管理”政策评价机制为抓手,将助农取款推广工作纳入涉农金融机构考核,对助农取款推广考核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各收单机构推广积极性,XX市助农取款推广主体呈现农信主导、邮储、农行共同竞争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银政联手,大力宣传,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稳步开展

一是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取得地方政府部门支持。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民生的新兴业务,政府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对该项业务的快速推广至关重要,因此,人行XX中支不仅多次就助农取款服务推广情况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还要求所辖人民银行四县支行、各涉农收单机构积极向地方政府部门汇报此事,力争取得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经过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地方政府部门纷纷加大了对助农取款推广业务的支持力度,其中灌云县政府不仅专门召开全县乡镇分管领导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业务,还协助人行XX中支联合举办XX市助农取款现场推进会;灌南县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监管办、县人行、各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灌南县助农取款村村通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助农取款村村通建设工作,政府部门的有效参与,使助农取款业务得以快速推动,截止2012年6月末,布放服务点1477个,提前实现服务点在全市行政村全覆盖。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人行XX中支不仅要求全市各涉农收单机构加强对内部员工的业务培训,熟悉业务操作流程,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解答释疑工作外,还组织各收单机构开展了“助农取款宣传进乡村”、“村村通”广播、“流动讲堂”、流动宣传车、在地方电视台长期播放助农取款宣传公益广告、电视访谈等多层次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对助农取款的认知度。

(三)严格准入,规范管理,防范助农取款服务风险 助农取款业务作为人民银行总行新近推出的专为便利农村地区小额现金支取的一项实事工程,取现服务点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对银行机构的感观认知和总体评价,人行XX中支为了将此项民生实事工程做好做实,一是严格服务点商户资质准入,实行服务点商户村委会推荐制度。便民取现服务点商户必须符合人民银行文件规定的条件且列入村委会推荐名单后、经过收单机构实地调查审核后才能发展为便民取现服务点。此外,为了防止盲目追求推广速度、胡乱准入现象发生,还要求各涉农收单机构建立取现服务点营销和审批相分离的工作监督机制和“谁发展的服务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便民服务风险。

二是高度重视对服务点的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人行XX中支不仅对便民取现服务标牌、助农取款登记簿、商户服务公约、服务点商户培训回访、服务点商户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范,还要求收单机构为服务点配备验钞设备,与服务点商户签订收单协议时明确服务点所取现钞来源,农民对所取现钞有异议的要当场更换,防止假币纠纷事件;此外,还要求服务点统一悬挂便民取现服务标牌,统一张贴涵盖“服务项目、服务操作流程、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举报投诉电话”的便民取现服务公约;对服务点商户因违背便民服务公约被取款人举报投诉,一经调查核实,要求收单机构与其解除协议,收回受理终端和服务标牌,切实维护取现农民权益。由于风险防范措施到位,至2011年4月份该项业务推广面市,XX市未发生一起便民取现纠纷投诉。

(四)深入调研,协调指导,解决银行卡助农取款推广瓶颈

为了切实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试点业务有效开展,了解便民取现点业务开展情况,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便民取现服务点及周边农户进行走访调研,及时了解并协调解决便民取现业务推广的制约瓶颈,针对服务点商户反映的因取现业务导致电话费用负担较高、开展便民取现业务获利空间小的情况,指导全市农信系统通过搭建系统运行平台,降低转账POS电话费,以及通过系统升级增设服务点代缴水电费功能,挖掘服务点服务内涵,最大程度让利于服务点;针对部分农民反映的存折无法在服务点取现问题,协调银行机构,积极向农民宣传并开展以折补卡业务,实行免收开卡工本费、年费等优惠活动,尽量施惠于民;针对服务点反映的农村留守老人较多,用卡意识不强,取现业务量较低问题,指导涉农收单机构利用节假日农民工返乡热潮,在农村乡镇集市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用卡宣传,通过对年轻农民的宣传带动培养老年农民到服务点的用卡意识,系列改进措施的出台,农民用卡意识、取现笔数得到明显提升,截止2012年8月末,共发生查询33977笔,取款交易笔数20107笔,取款金额700万元,不仅改善了农村支付环境,减轻了银行柜面取款压力,也初步实现了农民取现不出村的惠民初衷。

二、全面推广助农取款存在的制约因素

助农取款业务对服务“三农”,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具有积极意义,但现行制度和操作管理模式下,其全国性推广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风险。

(一)业务定性难,与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冲突 一是推广POS小额取现业务实际上赋予了商户一定的银行职能,但《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由商业零售网点提供现金支取服务是否违反这一规定尚无定性。二是存在违规坐支现象。《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服务点商户将收取的现金货款支付给取款人是一种毫无争议的坐支行为。三是服务点商户有违规经营风险。虽然服务点收取的取款代理费用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小,仍然在事实上超出了国家工商机关核准的从事商品零售、批发经营范围,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有违规经营的风险。 (二)监管模式存在缺陷

一是人民银行对该项业务监管合法性值得商榷。《人民银行法》第三十二条“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是否属于清算业务、人民银行对该项业务,尤其是该项业务涉及的服务点商户是否有权监管尚有待界定。二是人民银行对该项业务的监管指导缺乏制度约束。目前,人民银行仅凭部门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银发„2011‟177号)对助农取款业务进行监管指导,在制度层面上尚未建立起规范各参与方行为的操作规程和争端处理机制,对于收单机构与服务点商户的责任认定、损失分担等仅凭收单机构与服务点商户之间签订的协议明确,一旦有纠纷发生,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未必能很好地担起仲裁和监管职责,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三)助农取款服务点经营风险不容忽视

助农取款业务去年全国性推广后,各级人民银行、各涉农收单机构纷纷采取有力推广措施,快速实现服务点 “村村通”,相对于业务推广的热情和机具布放进度,服务点商户业务培训、持卡人风险教育等工作则相对滞后,服务点还存在诸多风险隐患:一是假币风险。由于服务点多为村小卖部,规模小,一般无监控设备,一旦商户和取款人对离柜后的现金真伪产生纠纷,很难像银行柜面一样通过监控录像辅助判断。二是盗抢风险。服务点为了办理取现业务,必将有意识地增加现金储备量,银行现金业务属于高柜业务,高柜服务区按要求必须采用防弹玻璃、监控等特种安防设施,但调研发现,目前的服务点都是安装了支付终端便开办取款业务,其安全问题完全依靠自身原有的设备和措施来防范,安防设施难以达到相应标准,容易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三是银行卡欺诈风险。由于办理取款业务的大多数为农村老年人,对银行卡的密码保护意识不强,而且服务点经营场所受条件所限,没有一米线,特别是在支取高峰日时,取款人拥挤在一起,取款人密码很容易泄漏,服务点一旦发生银行卡欺诈案件,将对助农取款业务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四是服务点非法存贷款风险。由于农民金融知识匮乏,如果宣传工作不到位,极易误认为服务点属于银行的附属单位,再加上服务点需垫付备付金,服务点自身也有吸收存款用于作为备付金的需求,如果有服务点假冒银行的名义非法从事存、贷款业务,在金融服务缺失的农村地区,其危害性和欺骗性大于城市,不但有损银行声誉,而且容易“助农”变“伤农”,严重者甚至危及区域金融稳定。

(四)推广主体收益与成本不对等,影响助农取款可持续发展

一是收单银行对服务点投入较多,影响助农取款业务可持续发展。助农取款作为一项服务“三农”的民生工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但其投入却主要由收单银行承担,如为商户配备POS机、验钞机、保险柜等,一次投入约2000元,且均采取免除机具押金形式,以XX市目前1500台助农取款机具计算,收单机构仅前期投入就需约300万元,后期还有对商户的培训、回访等人工支出,而且收单银行为了调动服务点开办取款业务积极性,对服务点商户纷纷采取减免结算手续费,返还POS机具通信费等优惠措施,意味着后期还要增加部分成本支出,而发卡行以及银联却未分担相关费用,政府层面也没有任何补偿机制和明确的激励政策,由收单机构承担全部成本支出显然有失公平。二是服务点商户经营成本相对较高,目前电信部门对助农取款服务按照3分钟之内0.2元的固话通信收费标准收费,多笔小量的取款及频繁的余额查询,商户承担的费用较高,此外,商户自身还要承担开办此项业务的人工成本及备付金成本支出。三是服务点商户开办助农取款收益较低。按照“银发【2011】177号”文件收费要求:“余额查询业务不得收费;对于本行取款业务,同城不得收费,异地不超过本行异地汇兑手续费;对于跨行取款业务,不超过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取款手续费;严禁服务点向持卡人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服务点受理异地卡概率极低,服务点收益主要是跨行取款手续费收入,如果收单机构POS机具未向他行借记卡开放助农取款业务,意味着服务点开办此项业务无任何收益。以XX市为例,目前该市90%服务点为农信社布放,暂不能受理他行借记卡,服务点商户开办此项业务不仅贴人工、贴备付金,贴通信费且无任何收益,服务点办理取款积极性严重受阻,调查显示该市 50%以上的机具处于闲臵状态,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三、对策建议

(一)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法律地位

一是人民银行要协调银监、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出台有关法规,对农村地区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涉及的业务准入、现金管理、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赋予其合法的法律地位。二是人民银行要制定出台《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助农取款业务中所涉及的发卡行、收单机构、服务点和持卡人等参与方的业务操作,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和违规仲裁处理机制,推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助农取款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督促收单机构协调服务点商户,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手续,切实消除服务点超范围经营的法律风险。二是搭建金融业网间互联的监管信息平台,通过建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备案报告制度、银联注册商户信息共享制度,实时掌握助农取款服务点信息及其布局情况,提高人民银行监管效能。此外,人民银行还应对收单机构、服务点开展现场检查,作为日常监管的补充。

(三)健全配套支持机制,提高参与方积极性

推广助农取款服务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地方政府和金融部门责无旁贷。一是地方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考虑到助农取款系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有效延伸,建议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比照《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0‟42号)中对乡镇新设银行机构的补贴标准,对办理助农取款收单业务的银行及服务点予以适当的补贴和奖励,以提高其积极性。二是设计配套信贷产品作为服务点取款备付金,促进助农取款业务健康发展。建议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涉农小额信贷管理基本要求,指导有关商业银行设计适用于助农取款服务点周转备付金的免息助农小额信贷产品,贷款利息可考虑由政府或其他渠道进行补贴。三是人民银行应协调工信部,出台相关助农取款通信费用减免政策,切实减轻服务点成本负担。四是人民银行应协调各银行机构和中国银联,将助农取款跨行取款手续费的分配比例最大程度向收单机构倾斜。考虑到收单机构成本投入较多,且代理了发卡行大量业务,且银联也应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可考虑将发卡行和银联分配部分再让利一定比例给收单机构。五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完善服务点功能,如开通各种代缴费业务,增加服务点代理收入,提高服务点积极性。

(四)加强服务点管理,切实防范助农取款风险 一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现有POS机具进行改造,增加防窥密码键盘,配备保险箱和验钞机等防护设备,还可引入保险赔偿机制,为商户购买现金盗抢险,解决密码外泄、现金安全存放和假币识别问题。二是重视对服务点商户培训。承办银行要定期对服务点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银行卡知识、POS操作流程、识假反假能力等。三是规范服务点操作。督促服务点办理助农取款业务时,逐笔记录助农取款登记簿,并经验钞机核验、取款人签字(或按指印)确认后方可离开,防止纠纷事件发生。四是加强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日常监控,收单银行除了应加强对服务点的巡查回访外,还应在服务点醒目处张贴涵盖“服务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举报投诉电话”的便民取现服务公约,通过社会监督,严防不法分子以开办助农取款服务为名,借机从事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活动等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违法活动。五是加强安全宣传。要大力宣传该业务的优点、办理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并通过举办授牌仪式、联合宣传、优秀助农取款服务点评选等活动,不断扩大该业务的认知度,增强农村居民对特约商户的信任。

第20篇:助农取款 民心工程(优秀)

助农取款 民心工程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迅速发展,随着取消农业税等惠农政策的逐步出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了大幅度提升,农村经济进入了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期。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是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实事工程,是方便偏远农村地区农民的民心工程,是金融系统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方针的又一项重大举措。

2011年7月,人民银行总行印发《关于推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通知》以来,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高度重视,开展了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在《天中晚报》刊载了5期系列报道,在平舆县电视台黄金时段循环播放了《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客户的一封信》,印制了100万份《致新型农保、新农合和粮补款参与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开展一线宣传43次,开展服务点商户培训36次,开展网络宣传12次,详尽介绍了助农取款的方式方法、进展情况等内容。

2011年10月,由邮政储蓄银行平舆县支行主办的阳城镇丁营村丽霞便利店挂牌营业,成为河南省首个开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网点。网点营业后,不但丁营村的村民到此取款,附近村的村民听说以后,也因为这里取款距离更近、安全性更高纷纷到此取款。【加采访丽霞便民店店主池丽霞同期声】丁营村的张文先老大爷今年77岁了,自从有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彻底免去了每次乘坐三轮车去乡政府领补助的劳累之苦。【加采访丁营村村民张文先同期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在平舆县开展一年来,已经被广大农民知晓和使用,快捷、安全、方便的取款方式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加采访村民韩三喜同期声】目前,平舆县已在全县19个乡镇200多个行政村设立了203家网点商户,取款交易7.3万笔,取款金额2342万元,为农民新农保、农资综合直补、粮食直补等取款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加采访人行平舆县支行行长方兵太同期声】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构建起支农、惠农、便农的“支付绿色通道”,把安全、经济、便捷的现代化支付服务延伸到万村千乡,将党和政府惠民利民政策的温暖切实送到了老百姓的身边。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总结.doc》
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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