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21-02-14 来源:医院工作总结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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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动监发(2011)37号

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关于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打算的

报 告

县农牧局: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11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 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11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

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

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 “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11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112包、13盒,货值11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

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各项制度等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条件的责令整改,条件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全年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4个。三是强化奶畜养殖场管理力度,建立奶畜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并对养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保证养殖环节和源头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全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对奶站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各奶站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公示,储奶设备基本齐全,有消毒记录、购销鲜乳台帐,收奶秩序良好,确保了生鲜乳的安全上市。

三、规范票、证、章管理,严格把好检疫出证关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行为。今年是新票证启用的第一年,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管理,为确保新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我所加强了对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做到票证专人、专帐、专库管理,严格领取、发放、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同时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时,由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具,并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进行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和买卖检疫证明等行为,确保了票证规范出具,运转良好。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识

为让全社会更深入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辨别能力,今年,我们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对基层兽医站站长及检疫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1次生鲜乳收购专项整治培训。二是在淳化电视台进行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以扩大影响,加深群众理解。三是在节假日或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月期间,通过组装整治活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致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畜禽产品安全知识。今年,我们共科技下乡宣传7次,悬挂横幅及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签订印发《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告知书》300余份,群众的辨别能力普遍增强,报检意识明显提高,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良好的组织纪律是一个单位保持工作高效的前提。为此我所非常重视单位制度化建设。2011年,我们根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所内的学习、请销假、廉政承诺等10多项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一项活动考核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促进全所干部职工勤恳工作,不敢懈怠;与基层兽医站签订《基层检疫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

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检疫人员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检疫水平。

六、狠抓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单位新形象

(一)行风建设方面。为积极响应农业部“做尚德重礼,爱岗敬业的农业人”活动号召和市局狠抓检疫执法队伍的要求,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检疫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为农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简化证照审批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承诺并公示了《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我所技术咨询和投诉电话:32772406,耐心接听咨询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热情接待到访群众,并积极地为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执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加强检疫人员责任心建设,全面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一年来,我所无一例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树立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所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廉政制度,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读本》、《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文明道德素养;狠抓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执法队伍形象得到很大改观;通过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咸阳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唱红歌

和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努力工作,办公环境也不断得到净化和美化;全年无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运转良好,计生工作达到“双无双百”。

七、积极配合农牧局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11年下达的所有任务

今年,我所承担城关镇农村农业技术指导员工作,单位5名同志利用200余天的时间,对城关镇8个村60户粮食、果业示范户进行病虫害防治、春季田间管理指导,对20户生猪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共指导粮田500亩、果树150亩、养猪户20户480余头,同时组织群众培训150余次,给每个示范户发放农资补贴150元。

八、存在问题

1.瘦肉精抽检、生鲜乳监管所需经费未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缺乏。

2.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3.乡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制未理顺,基层检疫人手缺乏,办公环境简陋。

九、2012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执法,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力争单位同志的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二是全力抓好基层检疫报检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我县基层动物检疫装备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以县内三个新宰场开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驻场检疫执法服务力度,使我县屠宰检疫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是在抓好日常业务执法的基础上,下茬立势,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树立单位现象,使业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理顺执法体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环境有新改观。

六是千方百计,积极抓好相关项目的再争取,力争单位的执法和办公条件有新改观。

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动物 监督 总结 报告 抄 送:市监督所;局办公室;张日谊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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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及2011年工作思路

2010年我所在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全年出栏生猪保持在23万头,牛出栏2.5万头,羊出栏8万只,家禽出栏110万羽。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成立组织,精心部署。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畜产品安全监管和文明执法创建活动始终放在局里重台戏来抓,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文明执法窗口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我局先后颁发了动物卫生监督和开展全县饲料兽药综合执法规范年活动等一系列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以及饲料专项整治工作,这些实施方案对工作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二、明确身份,规范管理。

按照农业部的工作部署,我们对现有的5位动物防疫监督员和44位动物检疫逐一进行摸底调查,身份确认后全部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有计划、分步骤的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分别在四月、七月份组织了全县防检人员为期一次的学习培训和测试,及格率在97%以上。通过培训和测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在加强“三法三条例”(即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管理条例)的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印发《动物防疫法》单行本250本,局干部职工和基层动物防检人员每人一本的学习资料,同时还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印刷成宣传版面,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法律法规宣传面达到最大化。

三、加大投入,提高质量。

我县动物检疫站和派驻12个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防疫监督人员,按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统一标准、统一要

求和统一规格的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结合乡镇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再投资进行仪器设备的添置,大大改善了动物卫生监督的硬件建设,同时提高了动物检疫的科技含量,每个站都配有动检专用摩托车、消毒器械和快速检疫箱,改变了过去检疫手段仅靠“眼看、手摸、鼻闻”等单一临床动物检疫方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手段由单一的临床检疫与实验室检验相结合的转变,增加动物检疫结果的科技含量和准确度,从而使我县的动物卫生监督手段进一步加强。

四、求实创新,努力工作。

(一)加大产地检疫力度,有检必报,接报必到,做到应检必检。我所始终以产地检疫监管为重点,严把出栏(笼)检疫关、凭证收购、屠宰检疫关、市场监督巡查关和运载车辆的消毒关。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的操作规程,科学地开展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和市场检疫。全面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管理相对人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从而消除了检疫的死角和盲点,努力做到应检必检。2010年,全县共检疫动物9万头,其中猪4.8万头、牛0.6万头、羊2.6万只,禽24万羽,检出病畜0.004万头、病禽0.01万羽,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运载工具消毒1100辆/次。

(二)加强屠宰检疫管理,确保肉品安全。对全县的定点

屠宰场、点和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督和经营进行了规范,每个屠宰场点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方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屠宰经营,否则限期改正及时达标。加强动物定点屠宰的监督,检疫员必须把好上市肉品检疫关,生猪进入屠宰场必须查验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严格遵守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的操作规程,合格产品加盖验讫印章,开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城乡人民吃上“放心肉”,杜绝病死动物产品流入市场。检疫肉类4.8万吨,检出病害肉类1.8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督,保障秩序。经常组织力量开展流通领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三法二条例”不凭有效证明和免疫标识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打击,严把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关。特别是加强对外调(内引)仔猪的管理,调运户事先必须按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动检部门申报检疫,调入后实行隔离观察制度,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疫病的传入。

(四)抓好证章标志管理。按照部省级执法证章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要求,我们做到有专人管理,统一收费标准,按规定发放,同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票证免疫标志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没有出现非法买卖和转让票证的现象。全年共发放基层使用的产地检疫证1100本,产品证130本,运

输检疫(消毒)25套。

(五)整顿兽药、饲料市场,打击违法行为。省市高度重视“瘦肉精”和违禁药品的查处工作,我们也始终将这一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对兽药和饲料经营户及规模养殖场进行抽检,今年对全县102个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饲料门店着重检查了是否与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尿样都逐一进行了检测,合格率均符合标准。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我们进行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投入品进购和使用记录,制定一系列相关的管理制度,使之有效地达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

总之,一年来,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及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今后,我们继续认真贯彻“三法二条例”,抓好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2011年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检疫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为稳步推进检疫申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违反《动物防疫法》、

《畜牧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全县畜牧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三是继续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及违禁药品的查处力度,确保动物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杜绝“瘦肉精”及违禁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现象。

四是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综合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

五是巩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成果,科学有效地发挥配套仪器设备的作用。

六是积极稳妥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罗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推荐第3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以规范基层分所建设为抓手,以狠抓痕迹管理为手段,以提升动监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2014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履行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推行精细管理和服务,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实施产地检疫生猪94.6万头,牛羊3.86万头,家禽1752万羽;共检疫屠宰生猪11.35万头,牛羊2.69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7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6份;共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投入品抽查抽检专项行动11次,抽样15486批次,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67339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起,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动物检疫工作

1、规范检疫出证。

(1)严把产地检疫关。以现有七个动物检疫集中申报点建设和管理为抓手,根据全市各地动物饲养量分布以及方便群众就地就近报检的要求,我市设立了城区、拖市、渔薪、岳口、皂市、卢市、仙北七个动物检疫集中申报点,每个点覆盖4-5个乡镇,做到联片设点、分区报检。 一是狠抓报检点的规范建设以及日常监管,切实做到“四个统

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七个申报点人员全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每个点设有检疫员2名,每个乡镇和大型规模场各聘请一名协检员,明确了各报检点检疫员、协检员、动物经纪人职责。

二是严格程序,实行“一岗双责”监管机制。首先动物经纪人、调运户或畜主申报后,由所在乡镇协检员到场审核养殖档案、畜禽标识等并进行临床检查,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填写由市动监所印制的动物检疫初检表,经纪人或调运人凭此表到就近的集中申报点换检疫证,在换证时由派驻检疫员再次对动物复检,用“瘦肉精”试纸卡按每车头数2%比例抽取尿样,待检疫和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规定(即必须临栏到场检疫、必须按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必须严格按标准收费、严禁买卖转让检疫证明、严禁对无耳标、无免疫证明或未经“瘦肉精”监测的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禁非检疫人员开具检疫证明),确保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制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操作到位率、进入运输和流通持证率均达100%。

(2)严把屠宰检疫关。坚持“严把三关,搞好五项登记”(即:凭证进场关、检疫检验关、出场验证关,进场检疫登记、屠宰检疫登记、瘦肉精检测登记、环境消毒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切实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屠宰检疫申报制度,明确申报程序、申报时限、申报内容。市城区中心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同步检疫,同时按5%比例抽检瘦肉精,全市屠宰检疫申报率和受理率均达到了100%。 (3)严格审批把好种用乳用动物进出口关。一是严格按照《XX市跨市州调运种乳用动物管理办法》狠抓落实,严把省内调运用种用动物检疫关;二是对跨省引进种乳用动物严格规范检疫审批,建立了审批记录和归档制度,检疫审批率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对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的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4)做好其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根据我市实际主要开展了种用动物精液、种蛋、胚胎和毛蹄骨角皮等动物产品的检疫。

(5)严把检疫出证关。我市严格按照“六条禁令”和“湖北省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十不准”规定,严禁非官方出证,严禁不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到目前为止,全市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2、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保障。

一是新增屠宰监管8个编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确保每年畜产品安全经费30万元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签好各类工作责任状,推动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3、狠抓痕迹化管理。

建立健全官方兽医、指定兽医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市执法队伍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纪律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一是以《中国动物检疫》杂志为基础,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截止目前我们举办了四期官方兽医培训班;二是利用每周四下午学习日组织培训,由所班子成员轮流授课,指导全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有关要求和填写说明,指定专人负责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表(单)的使用与管理,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工作。在落实养殖、屠宰、交易监管执法制度和记录表格的同时,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对各种检疫记录表(单)中动物种类、检疫数量、单位、检疫地点等内容做到填写真实、准确,以便追溯管理,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二)完善规范三个“十有五上墙”建设

“十有五上墙”是我市对照国家行业行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归纳后形成的易记易操作对业务工作提出的一项硬性要求,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取得了明显效果。

1、规范宰场检疫室“十有五上墙”建设。“十有”即:有检疫室、有办公桌椅、试剂柜、有显微镜、有快速检验箱、有检疫器械、有成套防护设施和消毒设施、有应急灯、有检疫程序挂图、有各种管理制度、有各种登记。“五上墙”即:检疫员公示栏、检疫工作各种监管制度、检疫程序图、法律规章、湖北省动物检疫员十不准上墙。全面优化了工作环境,强化了工作纪律,提升了检疫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充分发挥了宰场检疫室的检疫堵疫功能。

2、规范饲料兽药“十有五上墙”建设。在全市规范饲料兽药经营行为上实施“十有五上墙”制度(“十有”:有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门面,且经营场所整洁、卫生;有仓库,仓储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有从事本专业人员,熟悉饲料兽药相关专业知识;有货架、铺垫板,且货物分类摆放,标识醒目;有专用冷藏设备,生物制品严格按规定存放,不得与他物混装;有购销合同书,与生产厂家签定采购质量保证合同;有管理制度,将全市统一制作的管理制度公示上墙;有产品登记合格证书;有进货记录、销售记录,认真填写全省统一印制记录本。“五上墙”:从业人员公示、管理制度、兽药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加大经营门店巡查力度,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通过控管增强经营户的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3、规范完善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五上墙”建设。规模养殖企业是我市重点监管对象,我们要求全市51家市管规模养殖场(企业)“十有五上墙”建设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①规范养殖档案的管理。一是要求各规模场固定专人管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统一填写要求;三是开展产地检疫时由检疫员现场查看养殖档案;四是对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②强化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审核力度,凡达不到审核要求的不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必须要求限期整改到位。③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检查。我市结合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发放对一些重点养殖场进行了现场审核,凡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一律取消或减少补助的发放,督促重点养殖场限期进行了整改,确保养殖环节监管到位。 (三)巩固健全“瘦肉精”监管常态机制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瘦肉精”抽检及专项整治工作已形成常态机制。一是把“瘦肉精”集中拉网式普查与春秋两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相结合,重点对全市年出栏50以上规模猪场进行地毯式抽样检测;二是把集中抽检和不定期抽检有机结合,对大中型养殖场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直接抽检,其他中小养殖场由所在乡镇防检分站实施到位,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样监测。三是实施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特别是中心城区等主要屠宰场实施“瘦肉精”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检测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截止目前,全市“瘦肉精”专项监测13286批次,其中春秋季集中普查抽检9726批次,定点屠宰“瘦肉精”监测3560批次,未发现一起“瘦肉精”检测阳性案例。

同时我市还进一步加大了对饲料、兽药、市场上畜产品兽药残留以及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包括禁用抗生素)的监测和抽查力度。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抽检饲料样39份,兽药10批次,猪肉11份,牛肉14份,猪肝12份,鸡肉10份,鸡蛋12份,猪尿12份分别送省检测,全市未发现一例违规样品。 (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1、开展春季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今年3月,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第一次假劣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所迅速行动,成立专班,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春季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执法人员对全市8家饲料企业、2家兽药生产企业、52家饲料经营企业、31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32家市直规摸养殖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生产记录、原料采购、生产车间、小料库房;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十有五上墙”建设是否规范、采购销售记录是否完善、质量负责人是否在岗、兽药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合法等,严厉查处过期、标签和说明不规范、含量不达标或超标及假劣兽药产品;对养殖场重点检查药房、养殖档案中采购与使用记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用药品、滥用抗生素等行为,监督养殖企业健全兽药使用记录并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2、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顿活动。4-11月,我所以全省开展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相继开展了三次兽药市场规范行动专项整顿活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第2066号、2071号公告要求,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所销售及使用的兽药产品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产品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经营购销纪录等情况,并现场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对所有经营产品逐一核实。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31家,使用单位32家,登记检查兽药品种532个,对记录不规范的经营企业现场责令整改2家。经检查,全市未发现一起违禁药物产品和假劣兽药。

3、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活动。7月,为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行为,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省局通知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办理真实和有效情况、执业兽医注册上岗情况、制度公示和执行情况、病历、处方笺记录情况、兽药使用情况、病死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记录不规范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进行了整改。

4、抓典型案件的办理。今年共立案10起,其中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兽药案3起,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格饲料产品案1起,涉嫌使用不合格产品案1起,生产假兽药案1起,使用过期兽药案2起,销售过期兽药案1起,未经检疫经营生猪案1起,我们对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和教育,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五)探索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

1、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争取政府奖励扶持,高标准建立了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前期投入累计已达800余万元。

2、健全和完善了病死猪无害化收集体系。全市32家市管规模养殖场已于今年4月份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方式完成冷库建设,截止目前,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冷库和32个冷藏收集点总计投资近120万元,基本形成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和运行机制。

3、以病死猪无害化收储体系为依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制定出台了《XX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XX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模式、监管机制、数据统计、资金拨付、社会监督等相关举措,基本建立和形成了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稳步开展,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驻中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及操作程序》进行日常监管,做到了“五个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记载到位、监管到位。同时,我所加强对病死猪收集经纪人的监管,对12名动物收集经纪人统一进行培训并核发经纪人许可证,对其运送车辆设施及防疫要求、消毒情况、收集过程、集中处理等进行了具体监督和指导,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监管环节有迹可查、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截止10月底全市2014年度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7339头,其中由市动物无害化中心集中处理31070头(2014年3月正式运行),且无一例随意丢弃、贩卖病死猪等违法现象发生,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养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认可。

4、建立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2014年7月,全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天门召开,省畜牧兽医局盖卫星局长在多次实地考察XX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工艺流程、生产能力、运作模式后在会上提出建立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这一构想。为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多次深入相关县市进行全程体验,从收集操作、运输过程、移交工作反复进行成本核算,并现场指导操作,9月10日第一批运送抵达外县市病死猪成功地与XX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成功对接,目前已有周边屈家岭管理区、XX县、XX市与XX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了成功对接,截止11月底三个县市共移交处理4841头,所有病死猪移交严格按照进场消毒、卸猪、入库、驻场官方兽医确认、办理移交手续、运输车清洗消毒、出场消毒等工序进行操作,且运行良好,实践证明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 (六)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以找问题、寻根源、抓整改、促落实为主线,坚持学习与教育、自查与互查、评议与督查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有力推进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等活动向纵深开展。

1、严格审批程序。组织专班人员逐一清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绘制畜牧兽医项目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示,目前已精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四项,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

2、规范执法流程。严格对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涉及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行政备案等15个方面200多项进行了清理登记,共登记行政权利和服务事项144项。同时,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程度,细化量化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80项,绘制了行政执法全过程流程图,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网址,实行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五公开”。

3、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设立行政审批科,制定了《集中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所有畜牧兽医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应进必进,授权畜牧行政服务窗口“首席代表”统一受理行政许可项目,做到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同时推进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服务态度的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挂牌上岗;制作简单明了的《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五个一\":给人一副好面容、见人一口文明话、待人一杯热心茶、与人一个好环境、为人办事一个样,热情文明地接待服务对象。

4、严格收费标准。我局行政收费项目主要是动物产地检疫,采取的是检疫申报制度,所有检疫申报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执行。同时,我们在城区、岳口、干

一、皂市、渔薪、夏场、白茅湖七个检疫申报点对产地检疫收费标准和依据、产检程序、相关责任人、举报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并严格遵照《XX市物价局、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天价费规2011]63)号文件执行,无一起乱收费现象,切实杜绝“三乱”行为。

5、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执法资格自查。严格执行“着装、亮证、文明、规范”执法制度,对每个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其上岗培训情况、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情况等。对证件不全、业务知识不合要求、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不能较好掌握的的一律不得上岗,对执法人员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开展执法行为自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则,对畜牧兽医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任意处罚、以罚代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等9项现象进行了清查。每名执法人员严格对照要求,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找自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示。

6、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统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识,组织专人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清理排查,进一步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7、强化工作纪律。相继制订了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问责追责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检查督办,加大执行力度,在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招待、服务事项等方面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定期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着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过硬、勤政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三、明年工作重点

1、推进检疫电子出证,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创新监管机制,在市畜牧兽医局的领导下,努力建立检疫、监督等多种数据库,推行电子机打检疫证明工作,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

2、加强分所建设。以分所建设为核心,通过把渔薪、岳口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为全市示范性分所,以点代面,加快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施建设进度,提升全市分所形象和硬件水平。

3、加强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以“瘦肉精”集中整治、兽药饲料打假、兽药gsp规范、综合执法检查、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加大各环节的执法办案力度,不以罚没代替执法,多办大案要案,营造综合执法氛围,建立常态监管、例行监测、重点监控为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4、进一步规范规模场检疫监管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一是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监管,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5头以上肉牛的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检测;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和定期巡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式的产地检疫模式,加大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疫监管力度;三是理顺屠宰管理体制,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加大《屠宰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5、全力推动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一是加大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全面贯彻落实《XX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案》,推动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或规模养殖场(小区)选择合适区域、场所建设病死猪收储点,参与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社会化营运服务,逐步开展全区域内的收集和处理工作。三是严格监控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行情况和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拔付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推荐第4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委、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万头,牛羊2956头;屠宰检疫生猪8.2336万头,菜牛、羊534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吨,共检出病害猪152头,病害牛羊62头,病害肉类0.43吨。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8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3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对全市6个超市和3个专卖店销售的冷鲜猪肉实行严格的监管,安排专人查验检疫证明及随货同行的瘦肉精检测报告。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8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起,结案5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动物卫生监督所

推荐第5篇: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

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

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19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19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

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

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

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

“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19年元月

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

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19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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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17年工作总结

2017年,在XX区畜牧食品局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兄弟机关和部门的协助下,我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执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目标工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7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7年全年,我区产地、屠宰检疫申报受理、日登记、电子出证、畜禽标识回收及销毁、无害化处理等达100%。全区共收到检疫申报5234次,受理5234次。其中产地检疫生猪63258头、牛3356头、羊765只、禽190230只,兔288只,检出不合格动物猪牛羊112头,家禽1870只。无害化处理1982头(只)。屠宰检疫生猪99882头,检出不合格动物585头(只),无害化处理585头(只)。我所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下属乡镇动监分所及其他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检查245次,出动检查人员752人次,检查屠宰场150个次,检查规模养殖场982个次,检查检疫报检点102个次,发现违法行为30件,其中立案办理10件,结案10件,责令整改20件。另一方面,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全年,我所开展动物卫生监管相关培训2期,全区118名官方兽医、246名养殖业主和20名屠宰业主参加培训。提升了官方兽医人员业务素养,增加了畜牧从业人员对动物卫生监督制度的认识。除了开展培训,我所也通过与责任人签订“告知书”等方式使相关人员了解防疫法,了解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我所与各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共签订“动物检疫事前告知书”266份,“无害化处理事前告知书”266份,“动物卫生安全承诺书”266份。在开展日常动物卫生监督外,我所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更多的业主和普通群众了解动物防疫法律制度。全年,我所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巡回展出动物动物检疫挂图25场次、解答群众咨询180人次。全年,我所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行之有效,保障了我区畜产品消费安全,全区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检疫监管。我区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关。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对申报检疫做到申报必理、现场检疫、仔细查验、谨慎出票、规范记录,杜绝“隔山开票”的情况,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对应免而未免、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严禁开具检疫证明。按规定做好“瘦肉精”抽检和查验工作。加强电子联网出证管理,不乱出票,不出错票。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日登记,规范记录,确保填写项目信息完整、正确、及时。加强检疫票据、标识和证章的管理,确保票据、标识和证章有专人管理、保存,防止无关人员非法接触、使用票据、标志和证章。

(二)加强培训,提高官方兽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3月和9月,为配合2017年XX区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我所对各中心、乡镇畜牧站的官方兽医进行培训,就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无害化处理和电子联网出证等工作的制度和程序进行详细解。增强全区官方兽医对防疫制度、检疫法定程序的认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我所还联合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对全区饲料、兽药从业者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饲料、兽药从业者的法制意识,消除饲料、兽药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明确职责。年初,我所制定了《广安市XX区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区域》,将我区动物卫生监管的区域、重点场所划分到具体责任人员,落实了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保证责任区域无遗漏,各项工作有人管理和负责。并与各中心和官方兽医人员签订了《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官方兽医岗位目标责任书》,向各责任人明确了各自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区动监所内部也实行责任分工,通过《XX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责及分工》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职责。

(四)开展屠宰专项监管。全年,我所对全区定点屠宰场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屠宰行业监管职责、屠宰行业过程管理、屠宰环节安全生产、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审核等移交工作进行摸底。督导生猪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猪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签订“两个主体责任”的责任书。

(五)抓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引导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病死畜禽报告、收集、转运、处理、补贴兑现等环节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无害化处理补贴事宜。认真落实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制度和业主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强化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管。确保病死畜禽得到安全处理,保证不流向市场,不发生疫情。

(六)案件查处。2017年全年共查处案件15件,其中结案10件,另5件正在办理中,共计罚款39700元,罚没物资(狗13条、违法所得76元、假劣兽药若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负担大。国家已经停止对小微企业征收动物检疫费,各中心、乡镇站收入大幅减少。但目前各类检疫票据、记录簿、检疫仪器等依然需要各中心、乡镇站负担,财务压力大,严重影响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2、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工作人员缺少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和设备,没有安全的工作服,常年直接接触各种可能染疫的动物,风险太高。又因财政问题,长年未进行体检,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很大。

3、检疫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缺少耳牌扫描器,检疫人员只能肉眼读取耳牌编号,如果耳牌污损严重,就难以准确读取。

4、农村散养户、尤其是偏远地区检疫工作开展困难;产地检疫实行申报检疫制度,但部分乡村地区对动物防疫制度漠然,导致部分散户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未检疫。

四、工作打算 今后,我所在全年成绩上,将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力度,继续打击逃避检疫及违法经营病死畜禽的行为和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行为。继续加强屠宰管理,落实动物卫生监督责任,常抓不懈。定期举办培训班,继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强化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使更多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和科学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动物卫生监管工作的认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广安市XX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1月3日

推荐第7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汇编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问题。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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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范文_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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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

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1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

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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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

2、

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12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12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12年元月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12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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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农林局及市所的正确领导下,我所紧扣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这一时代主题,围绕大农业,积极完成设施农业任务。在职能工作方面,我们以“践行科学发展、强化动监执法、严控疾病传播、确保畜产品安全”为工作目标,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监管系统化工作,狠抓落实,在动物检疫、市场监督、生鲜乳监管、动物投入品整治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我区2011年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我所认真贯彻执行了《动物防疫法》、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1年产地检疫生猪共4.26万头、牛0.075万头、羊2.03万只、禽22.3万羽,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19头只;屠宰检疫猪2.96万头、牛羊1.43万头(只)、禽8.52万只,检疫出病害肉并进行无害化处理946公斤;共立案查处违法经营案件21起,纠正违规经营行为123件次,全部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立案率100%、结案率100%。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事)件发生。所有案件均分类登记、立案归档。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工作基本内容

(一)围绕一个中心。“四个保障”确保学习。 本年度,我所紧扣学习这一主题,不断巩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紧跟政策文件新动向,积极带领全所同事学习新文件,剖析发展趋势,探索应对方法。以最快最合理的工作做法消除潜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或解决已经存在的问题。我所从四个方面全力保障学习培训出效果。首先保障学习时间充分,形成例会学习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例会定期学习;其次,保障学习内容充实,征订《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汇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培训教材》、《西安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例思考与分析汇编》等最贴近工作实际的学习资料;再次,保障学习形式灵活,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观看PPT等多种形式结合,力求增进学习效果;最后,保障学以致用出效果,定期现场考核,要求执法队员按照虚拟案例进行规范性文书填写,并要求在执法在实践中做出样板案例,力求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不断的学习,使得我所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的提高,确实的保障了在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科学性,有力的保障了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两个提升。

在提升检疫技术水平方面,我们多次组织全体检疫人员学习检疫知识,专项培训4次,检疫人员能够在检疫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使实践完善理论,从根本上提升了检疫技术水平。在提升执法水平方面,我们统一制服,定期充实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考评三位一体,并于10月份举行了《动物防疫法》专项考试,完善了执法理论;在日常例会中,我们将执法讨论环节作为一个专题,积极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这两个提升,我所人员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检疫技术更加熟练,执法程序更加完善。

(三)确保三个到位,

了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和牲畜耳标登记、回收、销毁台帐,实现了屠宰检疫的“组织、人员、仪器设备、检疫操作、无害化处理、出证”环节的六个完善。做到了“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操作规范、不出差错”。

2、市场监督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我所加强对流通领域、集贸市场、超市等环节的监管,无“三章两证”者一律不许上市销售和加工使用。在监管措施上,我所严格实行“查证验物”和回收检疫证明存根的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外市县肉的检疫管理,监督经营者履行报检制度,换证程序严格规范。通过以上各项工作,我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率、检疫合格率、持证率均达到了100%。

3、防疫监督到位。坚持以监促检、以检促防、防检结合的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动物防疫巡查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动物防疫监督工作,确保了我区春秋两季牲畜W病免疫挂标建档率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率均达到100%,猪瘟、鸡新城疫免疫率均达到100%。

(四)、加强四个监管。

合的方式,加大了对奶站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未取得生鲜乳经营许可证奶站的检查验收工作,对未达标的奶站,汇总登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合格。通过长期的整治,5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全区共61家奶站达到了规定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整治任务。4月8日,国家食安委对我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我区的生鲜乳收购站治理成效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监管。签订了责任书,严格六个方面管理:一是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二是加强动物投入品监管;三是严格落实消毒防疫制度;四是规范建立畜禽养殖档案;五是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六是全面开展产地检疫。促进规模养殖场规范生产,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兽药、饲料等动物投入品监管。兽药GSP施行已近一年,我所积极组织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并和每家经营户签订了《兽药经营承若书》,通过长期的监督巡查,经营者守法意识显著增强。我所本年度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劣兽药门店1家,下发整改通知9份,进一步规范了兽药饲料等动物投入品市场秩序。

4、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为防止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屠宰、流通、加工等环节,今年来我所加强了无害化处理力度,特别是对能繁母猪死亡的无害化处理监督力度,并专

门抽调4人负责,保障24小时联系畅通,即报即出,坚决杜绝病死猪进入屠宰、加工环节。本年度共无害化处理能繁母猪523头,监督群众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402头只,监督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743头。

(五)实现五个完善,规范制度,提升效能。

1、完善责任到人制度。任务包片,动物检疫、防疫监督、市场监管、奶站整顿、动物投入品管理等工作各尽其责、各显其能。

2、完善例会制度。每周一会,分片总结,交叉学习,共同提高。从制度上规范工作重点,提升工作效能。

3、完善证章标识管理制度。强化证章标识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市动监所“三专五统一”管理制度。

4、完善学习制度。每月定期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开展了专项培训,用理论武装自己,与时俱进。

5、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对工作中查处的大案要案、工作动态、先进事迹进行总结,按程序上报,一年来共发送信息43篇,外宣报道3篇,阎良农业信息网报道28篇,西安日报报道1篇,为我所监督与被监督工作开辟了新的天地。

(六)做好六个专项工作,促成长效机制。

1、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工作,世园会期间我所工作分为八项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大家动物卫生安全法律意识;二是以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为

抓手,加强源头监管;三是狠抓市场监管,切实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四是严把进货关,确保餐饮及冷藏环节合格;五是强化生鲜乳收购站及奶牛养殖场(户)监管;六是确保兽药、饲料等动物投入品的安全达标;七是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八是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

2、做好“瘦肉精”检测及监管专项工作;阎良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瘦肉精使用和销售的查处;二是加强市场检查,重点是小型生产、养殖场(户);三是加强屠宰环节整治力度,加大畜尿检验检查力度;四是加强依法行政,重点是“既要管好行业、也要管好行风”。采取的方法主要有:1.设立举报重奖制度。2.施行业诚信工程,搞好行业自律。增强广大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的自律意识。3加强监督,加大抽检力度。

3、做好禽类产品检疫专用标识使用和推进专项工作对相关从业人员宣传培训,提高大家对禽类产品检疫专用标识的认识。狠抓监管,切实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对全区内的经营大户进行单独约谈,使其严格遵守禽类产品检疫专用标识使用规范,严格执行新标管理办法。

4、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做到五个方面

证章标志 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倒卖、违规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和假检疫专用印章、假检疫证明等违法行为。

加大对全县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动物诊疗行为。

对辖区内的冷藏场所进行检查,重点对以往存在问题的冷库进行详查,保证冷藏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针对经常存在严重逃检的屠宰场、中转站、养殖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秩序,提高产地检疫率。

严查重打经营病害肉等违法行为,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5、做好查处延期使用旧版动物产品检疫标志专项工作 我所接市所通知后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自2011年6月1日从市动监所领回新证来就开始了新证的使用,并未发现擅自延期使用动物检疫标志的情况。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中关于动物检疫标志的规定。

6、做好泔水养猪专项整治 我所共检查乡镇(街办)7个,生猪养殖场(户)106家,其中泔水养猪的场(户)为10家。我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责令进行了整顿 在整顿期间,我单位将泔水养猪与防疫条件审查联合检查,对违规使用泔水养猪的场,不得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加大了对养殖户养殖技术的指导,

引导养殖场(户)进行自查自纠,实施科学的健康养殖方式。

三、存在问题

我们积极落实各项工作,精益求精,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我区养殖小区发展缓慢,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畜牧业发展还比较落后。

(二)兽药GSP落实改进方案,需要结合区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条件有待改善。

四、2012年工作思路

1、加强学习,与区委区政府及农林局步调一致。加强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学习和领会,深刻领悟区委区政府及农林局及上级部门的要求,清晰时代背景,紧扣时代主题,提升个人素质,与全区步调保持一致,与时俱进,不断进步。

2、加强对生鲜乳的监管力度。加快《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收购管理办法》、《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的落实步伐,确保我区乳品质量安全继续领先全市。

3、加强动物检疫及检疫监督力度。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加工厂、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力度,狠抓贸易市场、超市的检疫监督工作;继续加强流通领域的动物检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4、积极实施兽药GSP。开展针对兽药、饲料等动物投入品的集中整治工作,拉网式排查,积极实施兽药GSP,狠抓饲料兽药等动物投入品的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养殖场对动物投入品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确保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优化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增强业务技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准确、证据链条完备、自由裁量得当、执法程序健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四日

第11篇: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

2、

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第12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调动全所执法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依据‘动物防疫法’和赤峰市关于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我单位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对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查监督,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违法行为,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2011年动物食品安全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所人员明确分工,每个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并签订责任书,为把动物食品安全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成立由分管局长及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镇组成的畜产品安全及;‘瘦肉精’整治领导小组,使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有组织按步骤积极开展工作。 二, 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工作十分重要,我们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处理的方式进行工作,2011年印发‘动物防疫法’和畜产品安知识告知书,以及农业部6号,7号部令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500多台【次】,印制‘畜产品安全及瘦肉精’整治宣传单2000份,对全县集贸市场,饲养厂,屠宰厂,兽药经营门市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 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其中;猪11337 口,牛2828 头,羊59387只,禽6497羽,马 117匹,

【二】屠宰检疫,其中;猪 10456口,牛羊6489头只,禽9990羽,

【三】无害化处理;猪57 口,

【四】瘦肉精检测;猪459 口,羊 牛 200头只。

【五】查处违法案件;2011年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案件4起,立案4起,结案率 100%。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按照上级要求努力工作,圆满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全县人民吃上安全卫生的‘放心肉’为我县动物食品安全而努力工作。

第13篇: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4年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4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机构设置及职责。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二、重视队伍能力建设。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三、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检疫监督

(一)强化监督。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在完成对养殖场、诊疗场所等《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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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16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根据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区农水局的直接领导下,在各街道办的积极配合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依法规范推进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强化事前监督和预防监督,切实建立“以监督促防疫”的动物防疫工作新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生产基地源头监管工作

开展对规模养殖场(户)免疫档案记录、疫苗使用、饲料、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等监督检查;要求各规模养殖场(户)认真做好免疫档案建档工作,负责该

规模养殖场(户)的村级防疫员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对个别养殖场(户)存在的问题发现后提出整改措施。

二、积极参与联合执法

节假日期间积极参加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委员联合执法活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联手对区内食品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饲料、兽药监督管理

加强对饲料、兽药经营户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畜牧兽医局开展兽药饲料抽样送检。

四、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瘦肉精”和含“瘦肉精”饲料清查收缴行动,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户和兽药、饲料经营户发放清理和收缴“瘦肉精”通知单,共150份,出动执法车辆20次,60人次。

五、做好区境内冷鲜肉经销商分销换证工作

做好区境内****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畜禽产品有限公司、正发食品有限公司的畜禽产品分销换证工作,做好**家禽批发市场活禽检疫换证工作,确保分销畜禽产品产地明确、分销地清楚,把肉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到实处。

六、加强冻品市场冷鲜肉监管

对**食品和**等经营冷鲜肉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查验冷鲜肉输入地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及“瘦肉精”检测报告。每周两次上门检查,对分销的冷鲜肉经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确保进入流通环节冷鲜肉质量安全。

2017年工作计划:

1、继续按时填报动物卫生监督各项报表

2、保质保量完成市畜牧兽医局下达的抽样监测任务

3、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4、继续做好区境内各个冷鲜肉企业检疫分销换证工作

5、做好区境内动物诊疗机构、兽药、饲料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15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4年7月6日

第16篇: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2020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泗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安徽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安徽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安徽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289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55人,生猪贩运户76人,畜禽养殖场(户)158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泗县大路口食品站和泗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大路口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强英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泗县大路口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泗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泗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五)“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六)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七)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八)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大路口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泗县大路口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大路口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大路口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九)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泗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

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泗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十)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泗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彩虹大道交叉口,与泗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山头沃德利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大路口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泗县强英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第17篇: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TA)

托克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11年度

工作总结

今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在全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监管保安全、规范行为总体目标,着力推进机构队伍正规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全程监管常态化、管理方式信息化,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动物产品的安全,促进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动物检疫监管,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了《动物防疫法》、新《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从行为规范和工作落实入手,严格检疫工作,即开展面、检疫率、无害化处理率、运载工具及器具消毒面、违法行为处理率达到100%,切实加强了检疫及检疫监督管理,使动物产品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共办理养殖场动物防疫合格证三个,定点屠宰场一个,屠宰点四个。

(一)深入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申报制是改进动物检疫工作的一项重大思路调整,是推进动物检疫工作由被动接受向主动转变的重要制度。今年,共实施产地报检点七个。今年前三季度,共实施产地检疫数5.2万头只; (其中:牛0.8万,羊1.1万,生猪0.2万,禽类3.1万只)。

(二)落实驻场检疫监督制,规范开展屠宰检疫。

今年,我所规范了检疫行为,严格到岗到位实施检疫。严把入场检查、待宰巡查、宰后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四道关”,进一步强化了屠宰场业主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的责任,督促业主严格落实“快进快宰”制和入场动物严禁分销出场制,规范开展待宰圈舍、屠宰场地和用具清洗消毒,严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检验费按物价文件最低标准收取,返还根据财政情况部分返还。今年前三季度,共实施屠宰检疫数量余13.2万头;(其中:牛0.86万头,羊1.5万只,生猪0.35万头,禽13.1万只)。

(三)强化专项整治,规范检疫证章标志使用和管理。按照《自治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和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检疫证章标志专项整治,加强了对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对七个基层乡镇兽医站、四个乡镇的屠宰场(点)、超市、大小型食品市场(店)、农贸市场,四个活畜交易市场等进行了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对动物产品检疫包装标志,禽类检疫合格专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和规范整顿。检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逐级发放和分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完善领用记录,实施可追溯管理。

二、强化流通监管,切实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瘦肉精”检测监管工作,确保群众的安全

根据农业部、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的精神,为保障各族广大群众肉食品安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畜产品质

2 量安全工作,抓好“瘦肉精”宣传及检测工作,2011年4月1日下午畜牧兽医局召开班子成员紧急会议,会议传达了政府召开的“瘦肉精”专题会议精神。会后我所紧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传达了局会议精神,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成立了以所长张鹏云为组长,牙森为副组长,其它干部职工为成员的“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托克逊县“瘦肉精”监督监管工作方案》。为确保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我所干部职工一方面加大“瘦肉精”宣传工作。

我县目前我县动物“瘦肉精”检测数量是2011年4月至10月我县动物“瘦肉精”检测数量是500(头,只);其中:猪检测数量250头;牛检测数量200头;羊检测数量50只;检测结果为阴性,未“瘦肉精”非法添加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宣传工作。

为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管,防控重大动物疫病,认真落实调运动物检疫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度。发放和张贴宣传单5000余份;《动物防疫法》各项法律法规,“瘦肉精”书发放和张贴公告等宣传方式,提高了公告在广大经营户中的认知度,有效推进了检疫审批或备案制度的实施,强化了畜产品食品安全,动物调运等各项工作监管力度。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于2011年2月22日成立一六五公路检查消毒站,加强我县流动牲畜及外地区牲畜监督检查管理,防治疫病流入我县境内。我所负责监督检查及信息沟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法,规范登记记录,加强信息沟通。抓好重大动物疫情的“查、堵、处”工作,对跨省调运的肉用、屠宰用动物等产品要详细查验审批手续,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和人

3 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六五检查站检查情况较好,未发现疫情,均无异常现象。

2月22日到为止检查消毒工作记录情况在如下: 检查运载牲畜车辆138量,总消毒面积8280㎡,检查牛48,羊,1001只,猪 1691头,驴马1660匹、鸡 2252只,犬20条,牛羊马驴皮91294张,牛奶 63 吨,羊杂碎19374㎏,已加工羊脂肪40吨,羊肉1080㎏(返回原地),牛肉2020㎏(返回原地),鸡蛋12.1吨,返回车辆总共8辆。

(四)强化动物调运监管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动物调运监管“回头看”活动,查找漏洞,增添措施,确保监管落到实处。通过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调运前备案,提高备案率。严格查验检疫、消毒及有关备案材料,无备案手续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严禁入境。严格屠宰场、养殖场(户)、交易市场等关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县外调入非屠宰用动物隔离观察制,降低发病风险。前三季度,我县共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数量是0.93万头只:(其中牛0.15万头,羊0.58万只,鸡0.18万只,其他0.02万匹消毒车辆共168辆。

(五)强化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市场检疫监督执法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加大对中心超市、阿尔曼超市、家乐福市场、伊合拉斯超市等大小型超市(店),

4 农贸市场市场以及宾馆、饭店、学校食堂等重点集体用肉单位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率。督促建立检疫信息台帐,实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加强经营场所监管工作,确保做到经营动物产品的经营户心中有数。

为扎实做好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保障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确保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所与工商局、质量监督局、卫生局、经贸委、城建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的互相配合下,我所在对全县范围内食品流通环境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过程中,分别对屠宰场,农贸市场,超市、兽药店等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重要流通环节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整体良好,没有发现过期、劣质、无检疫动物产品等异常情况。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60余人次,出动车辆75余台次。

(六)加强宣传工作 对广大养殖户严禁使用“瘦肉精” 吐鲁番地区畜牧兽医局转发的“关于印发张贴《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新牧发【2011】13号文件精神,2011年3月28日托克逊县报订150张受《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瘦肉精”书》,2011年4月2日“瘦肉精”书宣传单每个乡镇兽医站发了30张要贴到为每个村,同时贴到对全县的活畜市场,部分养殖大户,农贸市场,各屠宰场(点),部队大院,各兽药店,大小超市,托克逊县城各社区大门口,各级政府,饮食点和经营点。

三、做好GSP兽药管理工作

为保障畜牧业生产顺利进行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我所组 5 成兽药质量检查组,对全县辖区兽药店安全检查,签定承诺书并重新办理了兽药许可证,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规范兽药经营行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和兽药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县内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加工、经营等场所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动物卫生违法案件和兽药违规案件进行查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

根据地区要求,我所监督执法人员对每一个兽药店每一项条件进行严格的验收。兽药店大部分正在处于整理状态。为达到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下一步更加严格要求,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而做出努力。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县范围内对兽药店一共进行了6次大规模的检查,本次工作中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0余人次,出动车辆6余台次。

四、强化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案

(一)严格日常监管程序。认真做到日常监管常态化、执法办案规范化、文书档案标准化、联防联动制度化的“四化”要求,以“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为工作重心,努力实现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案件零差错、执法零投诉的“四零”目标,确保监管无漏洞。

(二)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人本执法、公正执法和责任执法的执法理念,做到主体合法、程序 6 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严谨、文书制作规范。

(三)严处违法行为。加大查案办案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处,震慑违法分子,规范动物卫生监督秩序。加强联防联动,完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合力,从重从严查处大案要案,树立社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查处违法行为22起,有力的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

五、加强学习力度,提高监督队伍素质,树立行业形象 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检疫监督队伍定人,定事、定点、定量、定时的“五定”管理,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检疫监督队伍整体素质,建立健全人员档案,规范队伍管理。

我所每周五下午进行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屠宰检疫操作规程,主要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执法办案提高全体检疫监督人员的办案力度、案券制作等方面。每次学习加进了《动物防疫法》、《检疫管理办法》、《票证规范化填写》等内容。学习后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当周的工作情况。通过每次学习,提高了检疫监督人员的思想认识、法律观念和业务技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信息上报工作

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使上级主管部门能及时了解我站最新工作情况。目前为止共上报各项业务工作信息35份。

托克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第18篇: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大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小结

2011年元月以来,在县畜牧兽医局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正确领导下、镇街畜牧兽医站的支持与配合下、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动监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除开展好本职工作外,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规程》等法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制定了《大足县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开展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市农委的规定,对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对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龙岗、中敖、三驱、龙水等十个中心场镇屠宰场予以再次认证,对其余未达标的屠宰场正在整顿之中,进一步减少或杜绝了畜产品第二次污染的隐患。

(二)开展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健全防疫制度,切实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重点对存栏商品猪300头以上、母猪50头以上、牛50头以上、羊100头以上和家禽、兔等小畜禽5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以及所有定点屠宰场进行集中整治。现已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95个,对不合格的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从动物产品源头进行规范,改善动物饲养条件,减少了动物染疫的可能。

(三)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各站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切实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对应免而未免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严禁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出场。对各环节检出的病害动物7头及动物产品780公斤,都严格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未让一两病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生鲜乳生产为重点:一是以奶牛养殖区域为重点整顿对象,对4家奶牛饲养场清理整顿;二是严把生鲜乳收购站准入和生鲜乳收购站的市场准入关;三是积极配合农业部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三项行动”,即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专项监测行动、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行动和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我县无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三聚氰胺等等非法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保证了生鲜乳的质量。

(五)强化流通环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县和乡镇站均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出动428人次,强化对动物产品经营贮藏场所监督检查,检查屠宰场47个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检查冷藏、加工场所15个次,检查动物2643头只次、动物产品2000公斤,均未发现异常畜产品。

(六)强化动物布病及奶牛结核病的监测。县动监所、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按照市动监所统一安排,组织专人在进行全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抽样调查,对全县4家奶牛场、5家肉牛场、7家羊场、6家猪场进行了布病和奶牛结核病的抽样调查,抽样调查显示我县布病和奶牛结核病均为阴性。

三、存在的问题

1、监督执法队伍仪器设备缺乏,检验检测手段也比较落后,在日常性的监督检查中只能凭感官作出结果,管理相对人易对执法结果产生质疑,从而也为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2、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

3、受人员、经费和上道监督检查规定等的限制,对运输等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不到位。

四、今后工作的思路

1、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主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整顿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检疫行为,认真做好“查、堵、处”力度,防止动物疫情跨地区传播,加强牲畜贩运、销售场点的监管工作,严禁病害、染疫和未经检疫的动物及产品的上市,严格执行跨市调运动物的检疫规定,严把引入关,防止疫情的传入。

2、加大《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加大畜产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积极参与和维护畜产品安全的主观能动性。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篇2: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区党委、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

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区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拉网式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0台次,检查人员14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8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67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800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3-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18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产地检疫开展面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

制度,要求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广元市昭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4年7月6日篇3:动物卫生监督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打算

南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〇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二〇一〇年上半年以来,我所在市农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指导下,全所干部职工在所党支部领导带领下,同心同德、共同努力、积极履行各自职能职责、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不断实践 “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抓好各项检疫检验工作,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技术程序,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思路,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与上级业务部门的一致好评,现将我所二〇一〇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整体执法水平,我们狠抓了内监外查,严格依法检疫、依法监督、依法行政,今年年初召开了全市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了全市二〇一〇年的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任务,印发了《南昌市二〇一〇年动物卫生监督目标考核细则》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做到责任、目标、任务三落实。一是

加强日常业务监督、指导,我们不定期对全市各县(区)定点屠宰厂、检疫检验、产地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对各县(区)进行交叉检查、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促进了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我市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加强宣传、强化认识

我们紧紧围绕以宣传《动物防疫法》、《畜牧业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紧紧抓住政府重视、民众关心的畜禽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这一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张贴各种通知、通告宣传资料180多份,印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横幅10条。在宣传方面我们做到了四个面向:①面向政府和领导,做到多跑、多讲、多汇报。我们先后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检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②面向有关部门,搞好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配合与协作。③面向养殖户、经营户,使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主动报检,主动接受检疫检验,自觉接受监督与管理。④面向社会,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我们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

日、节假日、送科技下乡等活动,让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做到群众理解、社会各界支持的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业务素质

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是《动物防疫法》正确全面实施的根本保证。我们根据各县(区)检疫人员业务素质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他们进行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以来,我们共为县(区)派出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次讲课,举办各类学习班12期,参加培训人员680余人次。他们需要什么就讲什么,缺什么就补什么,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共同探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做到有针对性来提高他们的素质。通过学习使全体检疫人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熟练掌握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操作技能,我们还注重检疫人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的培训,我们采取了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全面提升检疫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服务技能。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自发地组织每月所长集会一次,由四县十区轮流组织实施,在此增强了友谊,相互交流了经验,了解掌握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做到了取长补短,使我市动物卫生检疫检验、监督执法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从而促进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开展。

四、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行为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部署下,我市集中开展了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巩固成果、再接再厉、乘胜追击,市政府于去年12月3日再次下发了《南昌市二00九年冬季“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09年12月7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冬季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我所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今年上半年整治活动期间共出动人员380余人次,车辆125余车次,检查县级以上屠宰场84次,抽检尿样2850余份,检查产地证15万余张,纠正不规范的票证143次,纠正没有耳标、票证进场生猪85次,并及时告知了生猪来源地,得到了及时的纠正和解决。通过整治定点屠宰场和佛塔生猪交易市场取得了较大成效,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各种台帐,做到了做事有记录,操作有规章,处理问题有章程。我们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面做到了四个统一: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检疫操作程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处理手段,防止或减少了因不统一而带来的检疫漏洞和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试点工作正在开展中,我们将把佛塔生猪交易批发市场检疫

检验工作建设成符合国家要求的生猪交易市场检疫监督体系,保障生猪质量安全流通,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规范检疫检验工作,提高检疫检验质量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扩散,对疫病传播起着屏障作用,为查根问源、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提供依据保障。所以加强产地检疫工作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的首要环节。我们进一步深化和规范产地检疫工作,我们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了264个报检点,并公布了联系人,报检电话,为了规范全市报检点建设工作,我所在南昌县进行了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规范化管理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准备今年在全市推广,要求全市所有报检点要达到一有五个统一:一有即有报检场所和办公设施设备;五个统一即①统一报检点标识;②统一报检程序;③统一报检规章制度;④统一报检点各种台帐;⑤统一报检处理结果。逐步把我市动物报检点建设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网络化报检点,树立市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检疫监督水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疫生猪81.23万头,家禽1425.3万羽,牛、羊10.13万头。

第19篇:某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X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工作总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上级部门2011年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县无动物重大疫病发生,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今年,我所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先后组织各乡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全县开展了防控动物重大疫病规范化管理活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全县高温季节消毒灭源工作、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兽医站兽医及全县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使全县动物防疫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进一步增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果。现将我县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我县各级领导对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高度重视,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在春、秋集中防疫中,分别召开了各乡(镇)长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翼对防控工作做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明确指出在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

1

猪蓝耳病和牲畜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县畜牧兽医服务也召开了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参加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防控工作做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县重大疫病指挥部先后下发了“X防重大(指)字[2011]1号“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10]3号“关于下发2011年X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11]4号“关于下发《201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11]5号 “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X县乡(镇)站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百分考核细则。

(二)大力推进免疫工作

实施免疫是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首要防线,也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今年,我县切实把免疫工作作为当前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落实了行政和技术双包人员,并挂牌公示,强化了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双包责任制。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免疫工作责任制。规模养殖场,在防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疫;散养户,防疫人员亲自到户免疫。在免疫过程中,规模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月月补免,填写了免疫档案,发放了动物免疫卡,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截至目前,全县猪存栏13865头,口蹄疫免疫13157头,免疫密度达到95.9%;猪瘟免疫13455头,免疫密度达到97%;规模养殖场的蓝耳病免疫率达到100%;牛存栏9537头,牛口蹄疫免疫8731头,免疫密度92.5%;羊存栏103600只, 羊口蹄疫免疫97790只,免疫密度94.5%;鸡存 2

栏93740 只,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93740只,免疫密度100%;免疫质量和防疫效果良好,重大动物疫病得到全面控制,到目前为止无有重大疫情发生。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我县猪、牛、羊二维码耳标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养殖场(户)的消毒工作

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各乡(镇)站完善了卫生消毒制度和病死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截止2011年9月1日,全县11个乡镇共计使用消毒药品1.048吨;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37.1万平方米; 消毒圈舍场点数1256个,开展消毒人数2101人,全县无一起重大疫情发生。

(四)严格了疫情报告制度

今年,我县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制定了专人具体负责疫情报告,乡(镇)兽医站对动物疫情进行了排查,村级防疫员每月对疫情进行了巡查,并建立了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村级防疫疫情巡查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及时上报。形成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

(五)加大疫情的监测力度

为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指挥办公室下达的《关于2011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对全县11个乡镇的畜禽免疫抗体进行了监测。

1、猪口蹄疫监测,商品X养殖场9个,散养户16个,进行监测采样290份,其中商品X饲养场230份,散养户60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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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数290份,合格率100﹪。

2、猪瘟监测,采样160份,合格160份,合格率100﹪。

3、鸡新城疫监测,规模养殖场16个,采样370份,合格364份,合格率98.4%。

4、禽流感监测,规模养殖场12个,采样460份,合格460份,合格率100%。

(六)动物疫病应急工作能力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X县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政府下发了《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目前《X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已报政府应急办,等待下文。县级储备了能够处理一起疫情的储备资金30万元和价值10.255万元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完善,现有65名应急人员。

(七)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根据全县畜禽饲养量和行政村建制,我县配备了村级防疫员60名,每人每月工资补贴100元,并配备了冷藏包。对村级防疫员进行防控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各种疫病的免疫程序和操作技术。

二、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了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5月23日我县利用科技宣传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切实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提高了广大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的自觉性,提高群防群控的能力。

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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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能力,我县先后3次6人参加农业部、省、市举办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培训”,3月对村级防疫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我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严防了动物疫病的发生。

四、动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工作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过程中,将动物检疫工作必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动物检疫工作常抓不懈,稳步发展。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指各区域内动物离开其生产饲养地之前的检疫。是检疫工作的基础,通过实施产地检疫,可促进防疫工作开展,提高免疫密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我县十分重视产地检疫,明确提出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的要求,动物检疫员实施地检疫做到“三到位”:一是检疫到位,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检疫站结果负责。二是出证到位,检疫员必须核对动物免疫耳标和免疫证明,将免疫耳标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没有免疫耳标或免疫耳标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且填写票证规范。三是收费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多收、乱收。截止目前,产地检疫猪0.826万头,牛0.151万头,羊0.635万只。

(二)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检疫关,我站派3 5

名检疫员长驻定点屠宰场实行检疫。一是严格宰前检疫,对生猪进入屠宰场先前进行查证验物。确保有产地检疫证明,确保在免疫保护期内,确保是来自非疫区等,同时在待宰前进行认真的观察和检查,确保健康猪进入屠宰环节;二是严格按照宰后检验程序进行检疫,确保头头摘除“三腺”,确保酮体和内脏的卫生安全;三是严格发放酮体肉品检疫证,坚决把住“人情关”确保一猪一证。至目前,全县共屠宰生猪0.679万头。

五、加强监督检查,验收防疫工作

为了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11年10月12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主任亲自带队督查、验收,先后20多天出动人员60多人(次),到各乡镇规模养殖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场等经营动物肉类产品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检查,共查出未经检疫的肉品0.2吨,全部补检,并进行处罚,从而促进了经售户自觉主动的检疫。

总之,今年,在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畜牧兽医的辛勤工作下,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六、畜产品安全常抓不懈

(一)“瘦肉精”监管工作方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生鲜肉类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行为。

县政府领导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X县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所,我所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制定了

6

“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和“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署对全县各乡镇生猪养殖、屠宰、猪肉流通、猪肉消费加工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了《X县瘦肉精监督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印发了《X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随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我所分别在2011年

5、

8、9三个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县畜牧服务中心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和承诺书”。我县有生猪10头以上养殖户125户,500只以上的养鸡户10户,饲料经营站点14处,定点屠宰场一处,日屠宰量20头左右。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定期检验、检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专人驻场,同步检疫。

为了防止我县出现“瘦肉精”事件,我所组织各乡镇兽医对全县生鲜猪肉制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全县检查集贸市场3处,检查猪肉经营户83户次,饲料兽药经营门店14间,抽检尿样50个,检测定点屠宰场“瘦肉精”50多样份,到目前没有发现含“瘦肉精”猪肉现象。

通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我县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瘦肉精”事件,建立了“瘦肉精”检测体系,外来生猪的检疫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后,我们 7

将继续加大对生猪和猪肉生产经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并继续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合法、有序、安全。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面

我所严格监督管理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为了认真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本县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所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摆形式,不走过场,并制定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并印发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00余份,做到了对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不留死角。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所对三个乡镇的奶牛养殖户进行了专人管理,对奶牛养殖、生鲜乳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并实行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所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对全县3个乡镇,4个村9家养殖户81头奶牛,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产奶奶牛11头(其余不产奶),日产奶230斤,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在饲料中未发现添加任何违禁药物。

七、基层站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个乡镇站峨口、枣林、胡峪、新高、峪口总投资27.5万元,项目已批复,资金未到位。

8

八、兽医实验室建设

X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完善、制度健全、人员齐备,能够全面落实疫情日常监测、随机监测、集中监测制度;监测数量完全达到市县要求;现场采血抗体监测率达到100%。目前可以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工作。

X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的报审资料正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验收标准编制当中,年内有望通过考核验收。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防疫经费严重不足,财政预算未到位。

2、防疫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充实基层防疫人员队伍,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技术培训。

3、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过低,严重制约着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4、应解决部分基层站无办公场所的问题。

5、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防、检手段。

6、无“瘦肉精”,生鲜乳、检查经费和检查设备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第20篇:抚顺市监督所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抚顺市监督所 2009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09年抚顺市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的指导与支持下,通过全所同志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主管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在外引动物监管,规模场监管,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行政许可审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就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重点工作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加强外引动物监管。

今年,我所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外引动物管理的通告》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引动物报批报验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外引动物报批报验,指定通道进入,和隔离监管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调运行为,重点抓好合作组织和经济人的监管工作。新宾、清原2个省界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查证验物,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截止11月,共审批外引动物55次,审批引入动物猪:414头;羊:200只;禽:338289只。查获非法引入动物案件1起,牛21头。

明年我所将在望花区建立了外进动物隔离场,对外进动物进行隔离观察,有效防控外源性疫情。

(二)深化规模场监管。

(1)饲养场。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截止11月末,现场审核验收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屠宰点、饲养场288个、仓储场所共3个。其中:54个屠宰点、234个饲养场。

(2)屠宰场。 要落实屠宰厂的“入场报告,病死报告,屠宰报告和入出库报告”制度,要按规定执行入场时限,按规定执行待宰时限,按规定消毒,按规定处理”。要做好入厂检查,宰前检疫,屠宰同步检疫,标识及三证回收,依法出证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对回收的检疫证明要分类统计,妥善保管,保存期在一年以上,对未经分割的动物产品加盖验讫标志;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内,外包装上加施检疫标志。截止11月末,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6481只(头),病害产品12.77吨。

(三)推进防疫条件达标建设。

要着重推进,落实饲养场(养殖小区)的“引入报告,发病报告,死亡报告,出栏报告”,保证“按规定隔离,按规定免疫,按规定消毒,按规定无害化处理”。要健全“防疫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基础设施,制度措施,记录档案”。我所每季度监督检查饲养场一次并于管理相对人签订承诺书责任状,确保监督管理相对人责任义务履行监管到位。截止11月末,开展免疫调查饲养户2161户,规模场414个。

(四)、强化证章标志管理。

一是使用辽宁省统一证章标志;二是我所明确一名票证审核负责人,加大对票证审核管理力度,极大规范了票证填写工作;三是加强了检疫员、监督员管理,继续实行检疫过错追究制度,并对全市名检疫员名监督员进行了重新审核,备案,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我市各种检疫票证的管理、用证、出证更加规范,用证量有了显著提高,截至11月末止,全市发放县境内产品证3090本,产地检疫证3910本,出县境动物检疫证695本,运输消毒证425本,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证57本,动物强制免疫证9730本,动物产品粘贴标志46万枚,有效保障了检疫票证的出证率和检疫票证指标的完成。

(五)、探索完善检疫管理。

(1)、产地检疫。2009年,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都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产地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用证量大、出证规范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鼓励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全市产地检疫生猪万 91820 头,牛、羊 25235只, 家禽 9036860 羽。 (2)屠宰检疫。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严格执行生猪凭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和卸后消毒制度,我所派驻厂监督员到定点屠宰场驻厂监管,在屠宰环节坚持做到全面实施同步检疫,真正落实屠宰检疫责任制,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不漏检、不误检,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动物产品严格处理,严格遵循“四个程序”,严把“四关”,确保消费者的食肉安全。全市检出病害动物产品12.77吨。

(六)、加强执法监管工作。

今年,我们继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全市共对5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82起,结案382起,161件立案、总罚款8.045万元,结案率均达到100%。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七)、加强重点防控区域消毒工作

严格按照省局《辽宁省动物及其产品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对饲养、屠宰、加工、仓储、经营动物及其产品场所、运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和往年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危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全年消毒药品使用81200公斤。

(八)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

(1)两病净化扑杀规范到位。全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很顺利完成“两病”净化13次,扑杀:奶牛74头(5头犊牛);黄牛1头;羊75只(6只羔羊)销毁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扑杀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规范、及时上报省监督所。

(2)动物诊疗监管工作。 开展全市动物诊疗整治活动,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农业部《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对动物诊疗单位的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防疫行为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全年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款4200元。

(九)加强执法体系自身建设管理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管理。按照省所千分考核文件要求,日,今年,我所对清原县、新宾县、抚顺县、顺城区、东洲区、望花区、开发区,全面细致季度检查,指导。

(2)加强行风建设管理。年初,我所与各县(区)监督所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责任管理和责任追究体制和机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建立健全系统内部行风举报员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和不定期组织实施明察暗访活动。加大对违法违纪执法人员处理力度。行风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今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系统未出现重大恶性行风事件,未出现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十)对全市养殖小区和加工企业达产能力核定工作进行验收。

为推进抚顺市规模饲养场(小区)、畜产品加工企业防疫条件达标建设,规范防疫活动,确保达产能力核定工作落到实处。2009年11月10日,抚顺市监督所对全市209家养殖小区和加工企业达产能力核定工作进行验收。

二、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产地检疫率低、执业兽医管理不力等。明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定期与不定期开展肉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整顿规范肉食品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2、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由于我们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大都为从事生猪屠宰白肉经营的小刀手,少部分管理对象极为野蛮,暴力抗法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执法及违章处理过程中取证及处罚极为困难,再加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在处罚力度上限制,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依靠多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支持也已成为我们当前的一个主要问题。

我们认为,通过我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今后我们动物防疫监督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我们的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全市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市的“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doc》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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