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

2020-03-02 04:33: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共中铁十局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中铁十济党[2007]3号

“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公司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共青团组织始终成为“三个代表”的坚定拥护者和实践者,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青年人才大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根据中铁十党组[2004]18号《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结合公司党团工作的实际,就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司“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党建带团建”,是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促进党的青年工作稳步发展的直接体现。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为党的青年工作服务的,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历来重视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是共青团成长、发展、壮大的根本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发扬党领导团、团紧跟党、党重视团、团依靠党的传统,切实做好“党建带团建”工作,促进党的青年工作稳步发展,对于加强团组织建设,进而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党建带团建”,是努力实现团组织新发展、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战略举措。只有坚持“党建带团建”,才能保证共青团的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才能保证青年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发展;只有坚持“党建带团建”,才能保证共青团组织更好地肩负起团结带领青年的重任,组织、引导、激励青年积极投身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才能保证共青团组织真正成为党的坚强助手和后备军,增强党的事业的生机和活力。

二、公司“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1、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公司“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内涵是:“以党建带团建、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上重要岗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简称“一带两推一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各级党组织对共青团的领导,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基层团的建设,提高党、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巩固新时期党在青年中的群众基础;通过推优入党、推优上岗和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教育培养力度,加快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步伐,努力为企业发展壮大培养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人才队伍。

2、“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原则,融入企业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特点和青年需要,服务企业经营生产,维护青年实际利益。二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不断总结和创新,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新途径。三是坚持“建”与“带”的有机统一,“党建带团建”工作,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党、团组织都要立足抓好自身建设,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政治责任,带

1动团组织加强团的建设。

3、“党建带团建”的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力争公司90%的基层团组织达到“六有”,即有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一个好的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适应企业和青年需求的活动体系;有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阵地。在此基础上,使90%的基层团组织达到“四好”标准,即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使整个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加大以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形成党团共建格局。

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在于把党、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好,加强党、团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建带团建的关键,就是党组织要在提高自身战斗力、号召力的同时,切实履行自己的政治责任,通过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全面带动,切实加强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1、带思想建设,始终把握团组织的政治方向。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党交给共青团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团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建立在职学习政治理论制度和采取短期轮训等办法,使共青团干部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要把团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党政干部的培训计划,并指导帮助各级团组织做好培训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带动指导下,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不懈地对团员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富有时代气息和企业特点的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开展青年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调查,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为党组织指导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按照《党章》和《团章》的规定,团组织的隶属关系按同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来确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对同级团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原则上团组织的组建应与党组织的组建同步进行,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及时建立(或改建)团组织,并按《团章》规定及时召开团代会(团员大会)。基层党组织要依照企业有关章程和《团章》,合理设置团的组织机构,支持团组织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党组织加强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发挥团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增强团组织的活力和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要专门设置团(工)委,团干部配备应本着一专多能和实际工作需要的原则来确定。专职团干部需兼任其他职务的,要以团的工作为主。公司负责成立的项目部要设立团工委,一般应由项目部35岁以下青年员工兼任团的负责人。基层各单位要提供团组织必要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团的活动经费按本单位实有35岁以下青年每人每年不少于25元的标准拨付。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给团工委必要的活动经费,支持共青团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3、带队伍建设,不断为党政输送优秀的青年人才。团员队伍是党员队伍的后备力量,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来源。要用党员队伍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员的管理,强化团员意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继续做好“推优”工作,坚持28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严格“推优”程序,确保“推优”质量。团干部队伍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青年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从培养青年干部的角度出发,把团组织作为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基地。要加大团干部选拔、培养、使用、转岗工作的力度,努

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全面、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团干部队伍。要进一步改善团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拟提拔的公司团委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且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拟提拔的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团(工)委书记一般年龄不超过28岁,且要具备大专以上学历。要赋予基层团干部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培养团干部的大局意识和领导意识。基层党委在换届选举前应按有关程序将团委书记列为委员候选人。不是委员的党员团委书记,按照《党章》规定,可以列席同级党委会。党组织中心组的学习应吸收团组织负责人参加。要切实加强兼职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结合团的自身特点,各级党、团组织要积极为兼职团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4、带作风建设,继承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团的作风问题也关系到团的生存和发展。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培养团员青年树立崇尚科学、勤于学习、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生力军。要引导和教育团干部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自觉履行“三个代表”的要求,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和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密切联系青年,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要教育广大团干部发扬艰苦创业、清正廉洁、勇于创造、乐于奉献、争创一流的精神,投身企业两个文明的建设。要指导和监督团的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指导和监督团的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形成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

四、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源源不断地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不断深化“推优”工作,保证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发展。

1、推荐范围:有入党申请,拥护党的纲领,积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成绩,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

2、推荐程序: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上一级团组织进一步考核签署意见后,由团支部向所属党支部推荐。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基层团委书记由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意见和团支部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团组织的推荐、审核意见,必须经集体讨论,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

要严格做到28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并经团组织推荐,不经团组织推荐就是程序不完备。35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也要听取基层团(工)委的意见。团组织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要及时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工作一般应在党组织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和半年调整发展党员计划前进行。

3、教育培养:对要求入党的团员进行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

被推荐的优秀团员经党组织研究后,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或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作好对他们的培养考察工作。

4、管理方式:团的基层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团工委(支部)要建立档案,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帮助他们尽快达到推荐标准。要通过教育,提高申请入党团员在团员队伍中的比例,使其动态保持在30%以上,增加申请入党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使更多的优秀团员经推荐加入党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考核团的工作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织要加强对“推优”工作的领导,把“推优”工作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作为考核基层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发展的新党员中,35岁以下青年要占到70%。要定期听取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研究推荐对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团组织。在每年“五好”领导班子评比和年终考核中,对发展青年党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要予以相应扣分。

五、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上重要岗位工作,为企业培养输送大批合格建设者

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到重要生产、经营、管理、科研等岗位工作,是企业培养合格建设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制定有利于青年发挥作用、健康成长、建功成才的政策和措施,把优秀青年工人推荐到重要生产岗位或干部岗位,把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管理人才推荐到科研关键岗位或领导岗位。

(一)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

2、年龄在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管理骨干、优秀青年科技骨干和优秀青年生产骨干。

(二)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科技开发等方面的一技之长。

3、在生产、经营、管理、科技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司及以上表彰。

4、具备重要岗位任职条件。

(三)推荐程序和管理

1、选拔:各级团组织根据本单位行业特点,通过一定的活动形式和竞争考核方式,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选拔确定一次本单位的优秀青年人才。

2、教育培养:团组织要加强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日常培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加强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立功和技术攻关活动,积极为他们提供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推荐:团组织要综合分析本单位青年人才情况,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表》,通过联席会议或其他形式每半年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推荐一次。要积极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公开招聘,通过公平竞争走上重要岗位。

4、各级党政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门要重视和听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在研究聘(任)用35岁以下干部、选配重要岗位青年班组长时,应充分重视和听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当前应重点举荐优秀团干部和有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干部,做为党政后备干部,举荐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参加重要科技、管理攻关项目及担任重要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继续选拔1982年以来普通院校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充实各级领导班子。

对35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管理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干部,在晋升副高职务时可不受高级技术职务定编限制。工人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评聘分开。各单位要把一定比例的工人技师岗位限额设在优秀青年工人岗位,对28岁以下优秀青

年工人申报工人技师,不受名额比例限制;35岁以下优秀青年技师申报高级技师,可不受高级技师比例限制。技师和高级技师要严格实行聘期制,聘期期满后,要实行竞争上岗,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原则,保证青年工人技师、高级技师应聘上岗。

5、团委、人力资源部门要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荐才”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研究推荐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6、分层、分类建立青年人才库。要掌握青年人才自然情况、思想情况、工作情况、主要专长及取得的成绩等,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推荐人的现实表现。要建立培养考察制度,定期了解优秀青年人才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团员青年的反映。对青年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其日常工作由团委负责。

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加快年轻干部成长步伐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抓紧培养适应新世纪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拓宽年轻干部培养渠道,加快年轻干部的成长步伐,在改革发展实践中造就一批能够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

(一)选派范围、条件和数量

1、选派范围: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需要充实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专兼职团干部,在团干部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或从事经营管理、技术、科研等工作成绩突出者。

2、选派条件:(1)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开拓进取精神和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廉洁勤政,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公认;(2)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3)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4)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选派数量:各单位要从干部培养锻炼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各单位每年不少于2名。

(二)选派程序

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各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审查选派人员资格,经“一带两推一挂”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对列入考察人选的,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德才情况和发展潜力,以及近两年来的工作实绩和表现,拟定选派人员名单,报经同级党委研究同意后,与挂职单位协商,按拟挂职职务的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

(三)职务安排、管理和考核

1、挂职一般安排到党政管理岗位或技术、科研等关键岗位,形式上可以上挂,也可以下挂。挂职单位要安排挂职干部分管某一项实质性工作,或协助挂职单位负责某一方面的工作。

2、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3、挂职干部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转往挂职单位,在挂职单位参加组织生活。

4、挂职干部不占挂职单位的干部职数,挂职期间的工资、奖金均由选派单位支付,差旅费由挂职单位支付。

5、人力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沟通交流情况,加强对挂职工作的指导。

6、挂职干部的日常考核由挂职单位负责,要建立考绩档案。挂职干部每半年要向选派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和挂职单位提交工作小结。挂职结束后,本人提交总结报告,挂职单位作出鉴定,干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挂职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工作需要回原岗位、或转为实职、或交流使用。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对“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摆上日

程,每年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团的工作汇报,研究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解决存在问题。要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制。要把“党建带团建”纳入到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制和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责任制内,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2、要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工作机制。在规划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要注意规划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在检查考核党建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检查考核团建工作,切实做到把党的建设和团的建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研究和推进,实现党建团建共同提高的目的。

3、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争取同级党组织领导,深入调查研究,抓住本单位团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取得支持。要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取得新突破。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把实践创造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经验总结好、宣传好、推广好,促进公司“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七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党务工作 党建团建意见

主送:各单位党(工)委、机关党委并团(工)委、机关团支部

抄送:中铁十局党委、团委,济铁公司党委组干部、宣传部、纪委、团委

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2007年8月1日印发

某地区党建带团建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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