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反腐问题研究

2020-03-02 16:21: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当前我国反腐问题研究

腐败问题是目前全球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中国面临的最大社会污染和重大政治挑战。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科学判断、全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制定一系列正确的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领导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基于对形势的科学分析和判断,全面把握并适时提出每个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统一了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在当前新的时代环境和时代背景下,总结和概述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总体形势,分析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对更好的开展当前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迁, 当前腐败现象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包括群体化、高管化、巨额化、期权化、潜规则化、国际化和新型化。 反腐败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和发展人民民主,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发挥人民代表的职能;加强选人用人制度建设,建立初始提名权制度、干部推荐说明书制度、考任分离制度等;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坚定不移地推进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完善干部考核与监督制度等。

一、当前反腐败工作总体形势 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成绩是主要的,其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腐败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反腐败制度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探索出了一个比较有效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即建立健全了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践发展已经证明这些制度体系总体上是积极有效的;二是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反腐败的社会氛围和政治氛围日益良好,反腐败工作的阻力越来越小,反腐倡廉工作正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开展。三是反腐败的第三方监督作用日益加大,第三方监督(媒体、群众等)的环境日益改善,特别是媒体监督作用越来越彰显,群众监督意识不断加强,监督的体制、机制和相关平台得到了不断完善。四是党员干部的反腐败意识大为加强,责任意识提高,同时官员腐败的侥幸逃脱的心理正在退化,不敢腐败,腐败即被抓的心理在不断加强,有效的彰显了近年来预防腐败工作的成效。五是党内民主得到加强,党员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得到提高,腐败的土壤在减少。这一方面是党的建设自身环境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体现。

我们在看到反腐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从总体上来说,当前腐败还处在高发期,还处在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上。2008 年,国家检查机关对贪污腐败的立案件数为 1.7 万件,2010 年为 2.7 万件。当前的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问题依然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第一,腐败犯罪的人数越来越多。近年来,国家相关检查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人数呈现上升趋势,从十三大以来的贪污腐败人数来看,其呈现两个特征,一是腐败人数长期处于高位,不论是哪个时期,二是 2008 年以来腐败人数呈现上升趋势。第二,腐败犯罪的职务越来越高。腐败的职务越来越高。十三大以来因腐败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厅局级干部、省部级干部人数越来越多,县处级干部和厅局级干部因腐败获罪的人数呈现“规律性”增长、省部级高官因腐败获罪则呈现“此起彼伏”的交替上升趋势。第三,从犯罪的涉案金额上来说,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巨贪”不断呈现。动辄几千万,过亿的“层出不穷”,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第四,年轻贪官越来越多。以前呈现的“59 岁现象”,现在呈现比较多的还有“45 岁现象”,35 岁现象”等,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呈现年轻化发展。第五,集体腐败,触目惊心。随着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些串案、窝案,团体案件被挖出,往往是一人贪污,就能牵出一串人。第六,卖官鬻爵,明目张胆。近年来反腐败过程中发现,部分地方的领导干部简直成了“官帽批发商”,近几年来中国接连爆出多起“卖官书记”案,例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委书记马德、安徽省巢湖市委书记周光全、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龙国华、安徽省阜阳市卖官窝案等等,这些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利用手中权力,将‘乌纱帽’当成了换取金钱的商品,大肆敛财均高达数百万甚至上千万之巨。如湖南省株洲县委书记龙国华在离任前突击提拔了 100多名干部,被当地百姓封为‘卖官书记’”。第七,贪官外逃,防不胜防。2010 年 1 月 8 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上透露,近三十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 4 000 人,携走资金约 500 多亿美元,算起来平均约 1 亿元人民币。第八,腐败遍地开花,各领域层出不穷。以前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高校、医院等领域的腐败不断呈现。第九,各种“软腐败”横行,诸如党员干部超标住房,公款吃喝、旅游、占用公物等等。一是三公问题(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二是政府浪费现象严重,重复建设问题。三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各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滋养腐败。四是乱占、乱用、超标、超规格住房等。第十,基层腐败:腐败从高层逐渐转移到基层,其中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镇一级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

二、探寻腐败产生的原因

(一) 历史原因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近现代有腐败,古代也有腐败,自从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腐败亦随之产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腐败一直根植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各个阶段,而作为人类阶级社会组成部分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避免也会有腐败存在,这是历史的必然。

(二) 政治原因

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水平不高,由于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民主与法制基础比较薄弱,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水平不高。突出表现在选举制度的不完善上,干部的任免、升降决定权不在选民而在上面,因此导致只对上面负责、不对下面负责的诸多腐败现象。

2.政务公开和权力运行透明度不够。推进阳光政务,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由于传统观念和认为因素的影响,以前我国的政府信息一直处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而一些政府官员就是利用其掌握信息资源的权力进行暗香操作,滥用职权,为个人和某些小团体谋取私利,从而滋生腐败。而今有些地方或单位的政务的瞒天过海的“半公开”、遮遮掩掩的“假公开”,甚至是千遮百藏的“不公开”,乃至被群众讽之为云遮雾罩的“政雾”。

(三)经济原因

首先由于市场机制还不完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还比较多,特别是在资源配置中,政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样就使政府成了各种利益集团竞相“寻租”的猎物。其次,政企关系未理顺,政府依然牢牢掌握着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人事任免权,为政府官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双方的腐败提供了机会。再次,产权体制改革的滞后使国有资产成了“唐僧肉”,在一些不法分子的偷猎下大量流失。有专家估算,在20世纪80年代,全国国有资产每年流失量约在500亿元,到了90年代,每年的直接流失达到了800亿元至1000亿元,如果加上土地设备闲置、坏账、偷税和漏税,以及决策失误等造成的国有资产浪费和流失,这个数字则更加庞大。最后,分配不公使社会收入差距拉大,也刺激了一些公职人员不择手段攫取金钱的欲望。国家公职人员也因为所处的部门和职位不同,手中握有的权力资源不一样,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主要是掌握权力资源的部门和公职人员除了正常收入外,还有大量“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

(四)制度原因

1.法律制度原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当和国家工作的重心转移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经济飞跃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在“*”的废墟上重新建立起来,已从法制时代向法治时代跨越发展。但无法否认的是,在反腐败与廉政法制建设上,还有诸多的问题,虽然《公务员法》、《刑法》等基本法和一些党内制度中有关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的国家基本法。再者,从这些年被惩治的贪腐官员看,贪腐的数额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但被判处死刑的贪腐官员并不多,很多是被判处“死缓”,似乎死缓成了贪腐官员的“免死牌”。而被判处死缓的贪腐官员,经过“死缓改无期,无期改有期,有期又减刑,甚至保外就医”等一系列程序,最终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年的牢狱生活而重获自由。低廉的腐败成本,一些腐败分子不惧怕刑罚而敢于挑战刑法去实施腐败勾当。 2.权力配置体系缺乏有效监督制约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宪法赋予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但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权没有真正到位。虽然每年的各级人大会议上,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向同级人大工作报告,接受同级人大监督,但在闭会期间,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缺乏有效的日常监督。其他监督机关要么因受同级党组织或政府的领导而使监督大打折扣,要么因监督是系统内的而无法对最需要监督的人是想监督,要么因监督机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威不同、工作程序不一而出现处理意见不协调、扯皮、错位等现象。

3.分配制度。现在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成为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社会分配不公指的是目前存在的对社会的付出和得到的回报严重不成正比的现象。前不久,各大门户网站都在报道一则消息:“中国行业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已扩大到15倍,跃居世界之首。”我国改革开放的初衷是“允许一部人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种设想无疑是美好的,符合当时中国国情的。但是,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具体执行上的错误,法律调整的失职,这一号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孕育了贪腐的温床,被一部分人作为巧取豪夺的保护伞。

三、加强和改进当前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首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把腐败特别是消极腐败的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遏制住。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手段,多管齐下,才能实现党确定的反腐败目标。当前反腐败一是必须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严重违纪,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坚决惩处,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形成强大的社会氛围,使反腐败斗争保持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二是要积极发动和依靠群众,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行业不正之风,认真治理,刹风正纪,取得成效。三是要切实加强治本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即使犯了错误也能得到及时改正或纠正,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也就是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是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一条基本规律,要求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些源头性的问题。如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法规建设,有针对性地建立党风廉政规章制度,约束党员干部行为,加强立法建设,建立健全各种法律,以法治之威严惩贪赃枉法、执法犯法,防止权力滥用,确保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再比如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只有在受到强有力监督的情况下才能得以正确行使,权力如果失去监督就会被滥用,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当前监督的重点应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是建立严格的、规范的权力约束机制。 其次,结合新的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反腐。一是要加强领导干部的三意识教育,要加大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的教育,要使其认识到责任。二是要狠抓落实、善抓落实。当前反腐败的制度建设已经比较完善了,反腐败不缺制度,缺乏的是落实。要把制度落到实处,狠抓落实、善抓落实,落实反腐败工作需要魄力,毅力、胆识和艺术。三是要扩大第三方监督。媒体、群众对官员腐败的监督,其作用日益明显,是根本之策,要积极扩大第三方监督,营造第三方监督的体制,机制和相关监督的平台。四是要走群众路线。领导干部多下基层,多实地调查少出国考察(旅游)。重庆市政府最近推广的“三进三同”就很有参考意义(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深入到农村一线、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同吃、同住、同劳动,吃住在农民家中)。五是要加大党内关怀的力度。正确认识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也是普通人,监督的同时要爱护,批评的目的是团结。正确认识党员:党员也是群众,党员主体性问题要加强,党员的权力要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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