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7:16: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船舶弃船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1.1弃船是指船舶在海上遭受严重风险,人力已无法抗拒,船舶必然沉没的(危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船员生命安全,船上的所有人员被迫离开船舶的行为;
1.2船长一旦选择弃船,船舶将存在极大的沉没的可能性;
1.3船舶沉没后有可能随水流发生位移,位置难以确定,严重影响通航环境;
1.4可能造成海域污染或其他次生事故。 2应急处置重点
2.1迅速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险人数、气象情况、附近船舶等信息;
2.2立即请求岸基和附近船只协助救援。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船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船长
副组长:大副、轮机长 成 员:全体船员 3.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船长:船舶总指挥,指挥全体船员迅速撤离船舶,通过一切有效手段向公司、项目部、海岸救助机构及附近船舶发出求救信息。
轮机长:协助船长指挥或组织船员撤离。
大副:现场指挥,组织船员按照应变部署表职责,做好弃船前的各项工作,并组织交通船。
其他成员:按照应变部署表职责做好各自工作,服从船长或大副统一指挥。
4应急处置
4.1 当船舶在拖航或航行中,发生重大海事受损严重,处于沉没、倾覆、爆炸等严重危险情况时,经抢救确属无效,由船长作出弃船决定;在决定弃船前,尽可能向公司报告。
4.2 船长下达弃船命令后, 全体船员按“应急部署表”的分工完成各自的准备工作,离船前应携带国旗、船舶证书、船舶日志、轮机日志、施工日志、双向VHF、重要文件等物品,在船长统一指挥下登上救生工具;
4.3 船长在离船前,应利用一切有效通讯手段,向外发布求救信息,检查所带的必备物品如通讯设备、淡水、药品,船长在检查全船确无人员后,最后离船。
4.4人员登上交通船后尽快离开主船,防止主船下沉对交通船产生威胁;尽量保持交通船在与主船安全距离内守候等待救援。
4.5各交通船之间不要远离,保持通讯联系,相互协助。 4.6在有外援救助时,全体船员应听从船长的指挥,有序的登上外援工具;
4.7环保公司在接到船舶弃船请求后,立即组成应急抢救小组并提出救助措施或建议,但决定权在船长,公司应与船舶保持不间断的联系;
4.8一旦弃船行动实施,公司应求助最近海事局安排救助并处理相关事宜。
5相关行动
5.1做好获救人员的清点、保护、急救和治疗工作,包括:
5.1.1确保获救者不被单独留下,特别是受伤或体温过低、生理或心理出现衰竭症状时;
5.1.2尽快送获救人员到医疗机构接收治疗。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