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集体先进事迹

2020-03-02 05:12: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西安市高陵县环境保护局创卫先进事迹材料

创卫工作开展以来,环保局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在有关环境保护的5项指标中,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交通干线噪声等方面都还存在较大差距,并且我县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仍然存在。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差距,增添有力措施,坚决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扎实全面推进我局创卫工作开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推进了创卫工作的展开。为加强创卫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创卫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下发了实施创卫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部署落实,并在创卫工作中每个阶段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机制,经常组织检查,确保工作到位、责任落实,有序地推进了创卫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加大了环境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郁的环境保护氛围

几年来,投入宣传经费1.2万元,印制发放环境卫生宣传品18000份,张挂跨街标语20条,致市民公开信5000份,签订承诺书2000份,宣传车经常巡街宣传,营造了创卫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我们让企业真正树立环保是生产力、是主要生产要素的观念,要让企业树立不主动消灭污染,就会被污染消灭的危机意识,要让企业认识到保护环境是自己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切实增强企业做好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完善信息公告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环保信息,对浪费资源,污染严重,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对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宣传,积极推进绿色消费,努力营造浓烈的环保氛围。

三、严格新建项目的管理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禁审批列入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目录的项目;对于新入区企业必须充分论证后严格审批;对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不得批建有污染的项目。我县泾河工业园区及县城都不得批建对大气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对不执行环境影响的项目坚决停,不执行“三同时”的项目坚决不允许投产;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限期治理不力的企业,停止新上项目的审批;审批项目必须符合《高陵县工业布局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布置项目。

四、强化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和我县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快全县重污染的治理工作。一方面对我县的污染源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和项目,要一个不留的、限期治理未完成或未达标的,坚决关闭、停产。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围绕我县环境质量的改善,大力推进泾河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措施的落实;配合县农林局扎实做好 “秸秆禁烧”工作,督促各个乡镇完成秸秆禁烧工作,2010年我县的秸秆禁烧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认真实施《西安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坚决抑制扬尘污染的产生;继续开展机动车沿途抛洒污染整治工作,确保城区道路范围内货运车辆沿途抛洒污染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强化对扬撒物质场所、堆、混煤场、原料场等面源污染的管理,规范易扬撒物质的管理。

五、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的执法力度,继续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坚持把执法的重点放在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挂牌督办企业的污染治理等方面,对违法企业,一经查实,坚决打击,顶格处理。全县环保系统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机制,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制定污染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各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现状。加大投入,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新技术,提高环保监管执法的技术水平和手段。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成功是全县干部群众努力的结果,也与我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我们将以“创卫”、“创模”为载体,认真抓好“蓝天、碧水”等几大环境工程的实施,确保我县“创卫”各项指标的全面落实,努力实现我县环境面貌的根本改观作出全体环保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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