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管理制度

2020-03-03 19:11:2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因危险化学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的事故,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相关管理条例并结合兆光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组织管理机构 1.1组织机构

组 长: 公司总经理 王全忠

副组长: 公司副总经理 林树彪 杨健宏 成

员: 安环部主任 王建平发电部经理 李俊 1.2管理办公室。

危化品管理制度管理组办公室设在发电部。 办公室主任:王银元(兼)

成员及职责:试验室—王宇生 范晶晶

精处理—高霞

原水深度处理—王晓伟 2.职责

2.1发电部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管理人员根据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情况建立购买计划,完善上述物资的管理办法;定期检查上述物资的现场储存情况及各级人员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提出考 1 核,整改要求与计划。

2.2组织机构领导成员定期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3化学危险品管理办公室成员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现场管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领导,做到帐、物相符,进出吻合,记录详细清楚,使用符合规定。

2.4 发电部化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采样化验,并将结果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2.5发电部化学化验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日常管理和监督,每日对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根据情况提出购买计划及考核、整改意见。

2.5发电部化学运行人员负责化学危险品、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现场储存及使用管理,负责生产现场上述物资的来药登记、用药统计及日常保管、巡回检查。并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3.危险化学品管理方法 3.1.化学危险品库房管理

3.1.1化学危险品存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3.1.2保证不影响机组运行同时,限量贮存化学危险品。

3.1.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应设固定管理人员且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1.4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尤其要做好危险标志。

3.1.5危险品库房要设定专责人进行专门管理。剧毒试剂药品要实行专柜存放,加锁保管。

2 3.1.6危险品库房要设有明显的标志。如:“剧毒危险”“严禁烟火”“化学药品,请勿靠近”等。

3.1.7化学危险品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并与台帐保持一致。

3.1.8危险品库房的门窗要设有防盗装置。若发生丢失情况应及时向安环部报案,并立即汇报化学专业主管和公司领导。

3.1.9危险品库房内设有良好通风装置,并保证足够的通风。

3.1.10危险品库房管理专责人要定期对库房进行检查,定期对灭火器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灭火器失效应及时与消防维护部门联系维修或更换,还要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方法;对门窗、防护用品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台帐完好,并锁好;检查药品容器完好。

3.1.11库房管理专责人还要对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灭火方法、中毒急救常识等进行定期培训。

3.1.12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贮存,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如易燃品不得与氧化剂混放,有毒物品应特殊存放管理,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还要防止易引起化学反应的物品的保护,液化气不能放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等。

3.1.13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若需要动火检修,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3.1.14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保持清洁并保证足够的通风;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3.1.15贮存化学危险品库房温度和湿度应严格控制,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

3 3.1.16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1.17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定期检查,发现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3.1.18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登记制度。

3.1.19搬运化学危险品应轻装、轻卸,必要时穿戴相应防护用品。 3.1.20仓库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3.1.2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库房内堆积杂物。

3.1.22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 3.2.化学剧毒药品管理 3.2.1现用剧毒药品分类:

3.2.1.1汞盐: Hg(NO3)

2、HgI

2、HgCL

2、Hg(SCN)2 3.2.1.2汞单质:Hg 3.2.2领用管理规定

3.2.2.1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3.2.2.2剧毒试剂药品必须锁入保险柜,内外钥匙要由两人分别保管,同时使用方可取出药品。

3.2.2.3 危险剧毒试剂药品须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提高警惕,谨防事故发生。

3.2.2.4 储藏有毒药品的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阴凉。

3.2.2.5 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

3.2.2.6 剧毒试剂药品的名称、数量,除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 4 律保密。

3.2.2.7 设立专门档案,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有关剧毒试剂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消耗等情况,限量发放、准确登记,用剩要全部交回。

3.2.2.8 使用剧毒药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2.2.9 管理人员对剧毒试剂药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2.2.10 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2.2.11 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防护眼镜、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剧毒品使用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

3.2.2.12 危险及剧毒药品与实验后的废液、残渣、污水,要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

3.2.2.13 剧毒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3.2.2.14 剧毒品应严格管控,发现剧毒品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仓库钥匙应妥善保管,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门锁。 3.3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3.3.1 贮存、使用易燃气体、液体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库房周围保持清洁,严禁堆积易燃物品,周边要有符合消防安全距离的消防通道,并保证消 5 防通道畅通无阻,库房内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3.2 易燃气体、液体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用化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3.3.3 易燃气体、液体不允许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3.3.4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应备有通风设备,并经常通风。

3.3.5 贮存易燃气体、液体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3.6 使用易燃气体、液体时,必须远离火源和热源,移动时要轻挪轻放,防止剧烈磨擦、碰撞,产生火花。

3.3.7 节假日期间,应向本单位保卫部门申请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贴上封条,关严门窗,并由执勤人员定期检查。 3.4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3.4.1 易制毒化学品包括:乙醚、甲苯、丙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 3.4.2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管理规定

3.4.2.1 对照条例要求将本公司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向霍州市公安局备案,取得购买备案证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3.4.2.2 对供货方要严格要求,防止没有生产、经营、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的单位供货,因此应让供货方出具合法的销售证明和相应的购买清单。

3.4.2.3 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3.4.3 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规定

6 3.4.3.1 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专用台帐,如实记录购进易制毒化学品的来源、数量、种类、使用情况和库存等,并保存二年备查。

3.4.3.2 易制毒化学品应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并要特别注明药品性能是易制毒化学品。 3.4.3.3 对化学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培训。

3.4.3.4 化学试验室使用的易制毒化学品,要执行双人验收、保管、发货、使用,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

3.4.3.5 实行专人管理制度,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入库,做好全过程监控和记录工作。

3.4.3.6 管理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要定期清点,检查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及结果,做到帐物符合。如有可疑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发现问题应迅速上报。

3.4.3.7 易制毒化学品应严格管控,发现药品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对玩忽职守,不严格手续,造成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检查与考核

4.1检查:按本标准条款要求,每月由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一次现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对违反本规定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除责令提出整改要求外,按规定予以考核。考核部门:发电部、安环部。 4.2考核规定

4.2.1帐、物不符。考核20元/次。 4.2.2领用后未及时记录。考核20元/次。

7 4.2.3危险化学品没有按规定存放。考核50元/次。

4.2.4私自将危险化学品带出试验室,未造成不良后果,考核20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视情况考核1000元、开除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5.其它

5.1本规定执行中如与公司规定或国家法律相抵触,则按公司及国家要求执行。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部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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