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3:06: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个人申请(父母投靠子女进京)
我叫董林波,男,生于1954年11月23日,于2014年11月23日退休。妻子:王素梅,生于1954年7月14日,于1999年7月14日退休,现均系辽宁省沈阳市非农业户口。我二人于1978年11月30日结婚,均系初婚,婚后于1980年5月3日生一男孩,取名董旭,系独生子女。
孩子董旭于2002年8月1日因毕业分配将户口迁入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里40号院,后因购买商品房,将户口迁入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嘉州水郡西区136号楼1401,非农业户口。现为生活方便,申请将本人及妻子户口由原籍迁来投靠孩子董旭入非农业户口。
特此申请
申请人:董林波
电话号码:13644065250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