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22:45:5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土木学院2012级土木23—30班
班级操行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培养学生的时间观念、纪律意识和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争做优秀合格的大学生。现根据学院的相关要求与规定,结合我班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班学生个人操行量化考勤制度。
总则
根据本操行分制度细则,每位同学每学年将拥有100分的操行分总分,辅导员考核占60分,班长考核占40分;分为上半学期和下半学期,每学期50分,辅导员考核占30分,班长考核占20分。为奖惩分明,根据个人表现情况,考核分数相应增减。每学期每个月统计一次,分数低于该学期规定分数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每学年末将进行汇总统计。考核结果与各种评优评先、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入党名额等息息相关,根据分数高低决定评选名额,分数高者具有优先评选的权利。
第一章常规考勤制度
第一条在正常行课期间,辅导员和科任老师以及学院学生会纪检部
点名查课时,查到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未到扣3分;
第二条 辅导员晚上查寝时,查到未归者扣3分;
第三条 召开大班会时,点名查到迟到扣2分,未到者扣3分;违反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开会纪律并被辅导员查到者,该班全体成员扣1分,并取消该班在学年末评选先进班级体的资格; 辅导员布置的作业与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到了规定时间仍未完成者扣3分,晚交或者补交扣2分;科任老师检查作业时有未交者扣3分; 班长在执行辅导员及辅导员助理给与的任务和工作时,若未及时完成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给与扣除2—5分和撤销其职务的处罚; 辅导员助理在执行辅导员给与的任务与工作时,如有未能及时完成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给与扣除2—5分和撤除其职务的处罚; 在校期间,如有同学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扣10分,并写一份1000字检讨书; 各个寝室如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者,每人扣10分,并写一份1000字检讨书; 在校期间,如果有学生违反校规校纪被保卫科抓住者扣10
分,并写一份1000字检讨书;被学校给与记过处分者,直
接扣除20分,并写一份2000字检讨书。
第二章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 请假是由分为病假和事假。请假均必须事前向辅导员递交
书面请假条,经批准后请假方可生效。
注:①若有特殊情况,可由班长或室长向辅导员代为请假。
②不能用手机请假,不能事后补假,违反者扣3分;
第二条请假结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第二天上午12点前到辅导员
处销假,没有按时销假者按旷课论处,扣3分,并按相应处
罚处理;
第三条请假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必
须提前向辅导员提出续假,可由班长代交书面申请续假材
料,经批准后可续假;无续假无销假者,按旷课论处,并扣
3分;
第四条请假期间,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如有任何后果责任自负。
第三章 班级考核制度
第一条班级活动无由未到者,扣1分;
第二条违反班长及班委规定的条例者,扣1分;
第三条不支持和不服从班长及班委安排的工作者,扣2分;
第四条班级考核量化表由各班自行进行考核,并在学期末根据本班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学生实际情况给与综合评定。平时表现分为优、良、中、差(分别为10分、8分、6分、4分)。 第四章 加分细则在校期间获得各种奖项和证书者,视情况给与2—5分的加分; 在校参加各种组织和社团,担任副部职务以上者,给与2—5分的加分; 积极认真完成辅导员安排的工作,并努力为大班做出贡献者者,以及能够为大班的建设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出谋划策者,将给与1—3分的加分; 参加辅导员办公室值班的同学,每个月加2分; 辅导员助理及班委干部在期末时,辅导员将按其平时的工作表现给与3—5分的加分; 由于分数过低即将受到处罚者,可向辅导员申请加分任务,根据完成情况,辅导员会视情节给与1—3分的加分;
第五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每学年评优评先、助学金、奖学金、入党名额等各项奖励评
选的分数,不得低于85分
第二条每学年班委干部竞选时,参与竞选的同学的分数不得低于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80分; 每学期分数低于65分者,写检讨书2000字; 每学期分数低于60分者,将给与警告处分; 每学期分数低于50分者,将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每学期分数低于40分者,将给与记过处分; 每学期每学年的各项评选和审核,均按照该班全体成员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分数高者优先考虑; 第六章 附则本制度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不足之处进行修改,修改须经管理小组共同商议并由辅导员同意后,方可修改; 本制度自出台之日起,正式执行。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重大城科2012级土木23—30班所有。12级土木23—30班管理小组
201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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