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2020-03-02 04:47:4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

胡星杰超常智慧教育校长:胡青改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私立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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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教师必须提前四十分钟到校开门,在教室门口迎接每个幼儿的到来。上课之前,必须清点人数,对没崐到校的幼儿做好详细记载。

2、放学时,值班教师必须亲自将每个幼儿交给其家长(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儿全部接走后,方能离校。(如果有家长让孩子自己回家必须有家长写的字据)

3、无论是上课还是下课,值班教师都必须在幼儿中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且时时都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不得让幼儿乱扒乱上、乱打乱闹、乱扔乱甩,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上厕所时,值班教师必须组织幼儿整队有序地进行

5、不得让幼儿在操场逗留,不得让幼儿去买零食,更不得让幼儿乘机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师在自己值班的时间范围内,必须尽职尽崐责,出现事故,由值班教师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广德县民办幼儿园安全管理细则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 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设施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一票否决,予以取缔)

第 1 条

设置在安全区域,远离各种污染源,无安全隐患。

第 2 条

应有安全的园门、牢固的围墙(不低于 2 米),封闭式管理。园

门平时上锁,有门卫值班,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园,入园需登记。

第 3 条

应聘请一名青壮年男性保安。

二、管理细则

第 4 条

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执行记录。制定应对各种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 5 条

建立健全家长接送制度,规定接送时间,家长接送幼儿需与教师 做好交接,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 6 条

定期检查房舍、场地、设备、大型玩具、用具的安全,及时维修 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 7 条

必须使用证照保险齐全的固定车辆接送幼儿,与车主签订安全责 任书,接送时有教师跟车。

第 8 条

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就职,且必须每年全 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者立即离职治疗。(患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 9 条

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检,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 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第 10 条

必须为每位幼儿办理保险。

第 11 条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一摸(发烧);二看(咽部、皮 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

第 12 条

组织外出大型活动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经同意后才能实施,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能力,不得参加有危险的活动)要制订应急预案, 并要有医务人员备药箱随队。

第 13 条

对幼儿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幼儿自我防护意识;避免幼

儿走失、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溺水、交通等事故的发生。

第 14 条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 电常识的教育。

第 15 条

幼儿出入教室、

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 教育幼儿做到不拥挤、

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 16 条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 工作。

第 17 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 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 18 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

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 营养要求。

第 19 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

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 施”。 第 20 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

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 发生。

第 21 条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 染事故的发生。

第 22 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 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第 23 条

应设立保健室,配备医务保健员。室内配备卫生消毒用品用具及

治疗一般外伤和常见病的药品,由保健员专人保管并放置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第 24 条

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 生。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 25 条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 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第 26 条

幼儿离园或外出较长时间返回时, 应询问家长有无传染病接触史,

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回班。

第 27 条

传染病流行期间,要加强检查、消毒及与卫生疾控部门的联系工 作。

第 28 条

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 所在班级要彻底消毒,

患者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班。

第 29 条

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用品专人专用,每天消毒。饭前便后用 流水洗手。午睡室要通风清洁,床单被褥要勤洗勤晒。

第 30 条

幼儿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消毒,使用蹲式冲洗式厕所,如使用

沟槽式,则应有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沟槽不宜过宽,不使用便盆( 3 岁

以下如需使用,每次用后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 第一节

民办学校教学管理的

任务、目的、内容与原则

教学是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中压倒一切的任务,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衡量一所学校办得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看这所学校是否将教学工作列入中心任务来抓。

一、教学管理的任务

教学管理的任务就是要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精心安排教学计划,实现教学工作的有序化和高效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应当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具体地讲,教学管理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掌握正确的教学方向

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在教学中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以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武装学生,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智力,加强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及时提出调整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措施,改进教学方法。

(二)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

以教学为主,是学校长期教育实践的经验总结,反映了学校工作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教学为主,教学质量就提高,教育事业就兴旺。要坚持以教学为主,必须提高校长、教师以及全体工作人员对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明确教学是关系到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的大事,关系到学校存在和发展的大事。特别是校长,要从繁忙的行政管理工作中集中主要精力和时间去抓教学管理工作。

(三)认识教学的基本规律

教学的基本规律是教学规律中高层次、具有普遍性、起主导作用的规律。一般包括以下几条:教与学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规律;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规律;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相互促进、统一发展的规律,教书与育人相统一的规律等。

(四)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教学活动是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活动,二者相互依存。只有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教的积极性和学生学的主动性才能推动教学过程不断向前发展。通过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掌握所学知识,提高技能,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五)加强常规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

各级学校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教学,建立各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使教学工作有章可循,并按照要求进行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估。制订教学、学习、实习、实验、军训、课外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和停课。要正确处理教学与其他工作的关系。 (六)掌握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如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的原则与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的原则,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的原则,传授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的原则,量力性原则,直观性原则,巩固性原则,循序渐进性原则,启发性原则等。

(七)制定招生计划、编印招生简章、刊登招生广告、组织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是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显著特点,生源不仅是学校的财源,亦是实施教学的主体。每个学校只有保持适度的在校学生规模,才能开展教学活动。因此,规范、组织、实施好招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八)严格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一项经常、具体、细致的工作,量大面宽。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学生大多数实行宽进严出制度,淘汰率高,流动性大,搞好学籍管理尤为重要。学籍管理一般包括制订学生人学与注册、成绩考核、升级、留级、转学、退学、休学、考勤、奖励与处分、毕业、结业等有关管理规定及办法,并将各项制度的实施落实到位,坚持检查、考核和评比。

(九)其他教学管理

做好图书、资料、教具、设备、仪器以及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等。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改善师生生活,为教师安心教、学生安心学提供保证。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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