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评审条件

2020-03-02 17:46:0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高级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政工师须具有比较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能及时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优良传统及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级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党群部门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指企业党委负责人,以及组织、宣传、党办、统战、纪检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青、妇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企业中的保卫、信访、老干部、人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人民调解、人民武装等部门中主要职务职责为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建立了中共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参加专业职务资格评审。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

二、

三、

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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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工作报告、经验总结、规章制度等;

三、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结合本行业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策划、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或大型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针对所在单位、部门和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运用正确方法和相关学科知识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具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发挥明显促进作用;

三、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正式出版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l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水平的政工论文1篇以上。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创造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被市(厅)级以上党委或政府通过文件、会议推广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并产生较大影响;

二、在省级以上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工论文2篇以上,或撰写并正式出版具有较高水平的政工专著1部;

三、个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或个人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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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政工师须具有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问题;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优良传统及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一定的研究;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工作,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级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党群部门中专职从事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指企业党委负责人, 以及组织、宣传、党办、统战、纪检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青、妇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企业中的保卫、信访、老干部、人事、计划生育、精神文明、人民调解、人民武装等部门中主要职务职责为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建立了中共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以外,不再参加专 业职务资格评审。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申报。

- 5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悉本职业务,运用正确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相关学科知识开展工作,完成任务较好,在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一次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能针对所在单位、部门的特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被单位采纳或肯定;

三、在本部门、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获得本单位或上级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并正式出版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报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一定水平的思想政治工作文章1篇以上;

三、参加市(厅)级思想政治工作论文评比获得三等奖1篇以上。

四、撰写解决本单位、本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突出问题、具有一定水平的调研报告、经验总结1篇以上。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结人、教育人的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创造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

被单位党组织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通过文件、会议推广交流,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并产生较大影响;

二、在省级报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政工论文1篇以上,或参与撰写并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三、个人获得过市、厅级以上有关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或个人在市、厅级集体政工荣誉称号中起主要作用者。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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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高级政工师工作总结

高级政工师申报条件

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条件

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

高级政工师论文

高级政工师总结

高级政工师申报材料

高级政工师论文

政工师报考条件

河北省正高级政工师评审办法

《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评审条件.doc》
高级政工师、政工师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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