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管信息监督员劳务合同书

2020-03-02 23:49:5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劳 务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数字城管监督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数字城管信息监督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1、根据甲方安排,乙方负责责任区域内城市事件和部件的巡查工作,并将发现的城市事件或部件问题及时上报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对社会公众等渠道举报的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问题进行核实;负责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根据巡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问题;应熟悉掌握所承担的万米单元网格内的城市部件和工作要求。

2、其它工作任务按照《XX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监督员职责》确定执行。

二、“城管通”和“自行车”使用与管理

1、“城管通”与“自行车”是城管局配备给监督员完成工作任务的专用工具。

2、监督员应熟练掌握“城管通”的各项基本功能和使用方法,操作规范、准确。工作期间必须保持“城管通”联络畅通。

3、监督员“城管通”中保存的各种信息不得对外泄漏,否则将追究个人责任。

4、监督员使用“城管通”只允许拔打电话:12

319、1

19、120、110和用于与中心工作联系,不得互相闲聊,不得影响工作。费用为每月96元,非工作原因超出费用由监督员本人承担。

5、“城管通”及配件(包括电池)由监督员自行妥善保管,精心正确使用,工作期间保证城管通电池电量充足。“城管通”及配件发生故障后,必须及时报告技术考评科,由技术考评科与维修点联系进行检测,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由监督员到指定维修处进行故障鉴定和修理。两年内电池交叉使用,如不属于规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坏和相关费用由监督员自负。

(1)因“城管通”使用期限过长导致触摸屏软键正常使用失灵和因督查对象闹事导致“城管通”手机屏、外壳及内部受损的,其维修费用由中心承担。

(2)“城管通”出现死机和经常断线,经更换新卡仍然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中心负责处理。

(3)监督员使用保管不当致使“城管通”进水、手机屏及外壳损坏、充电

超时导致内部硬件损坏,维修费用由监督员全额承担;

(4)其他原因导致“城管通”需要维修,经中心领导批准后,300元(含)以下的维修费用,个人承担40%,监督指挥中心承担60%;300元以上的,个人承担30%,监督指挥中心承担70%。

(5)监督员手机丢失,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6、监督员离职时必须将“城管通”及配件交回城管局。

7、自行车应保持清洁干净,在正常使用下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返厂维修,非质量(如爆胎、丢失等)问题及平时维修保养由监督员本人负责,一年后所有问题监督员本人负责,监督员离职时必须将“自行车”交回城管局,如丢失照价赔偿。

8、监督员应注意交通安全和工作安全,在工作期间所发生交通、肇事事故等,由监督员自己负责处理。

三、承包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工资标准、福利待遇及结算方式

1、月工资额每月最低 元。

2、工资和福利发放以半年或年为期限,由监督员本人先全额垫付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待县劳动局拨付岗位补贴金额到位后由城管局负责发放,不缴纳相应保险的,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权利

1、根据单位工作实际需要,有权对乙方行使安排工作岗位、下达管理工作标准的权利。

2、负责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工作质量、工作状况的权利,并根据管理办法实施奖惩。

㈡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发挥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工作环境和精神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日常管理、遵纪守法方面的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

3、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具(材料)。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㈠权利

1、乙方有劳动、工作、学习、参与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享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3、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相应的管理内容有知情权。 ㈡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集体利益。

2、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确保完成甲方交办的责任区域工作任务。

3、接受甲方的教育和培训,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七、工作职责、标准、安全风险、考勤、考核等按《平泉数字城管监督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㈠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包合同可以变更

1、由于政策改变、整顿及调整工作任务或由于工作职能发生变化的。

2、本合同订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的。 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甲方《XX数字城管监督员管理办法》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不能胜任所承担岗位工作的。

4、承包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承包合同达成协议的。

㈢承包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承包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承包合同即行终止。

九、违约责任

㈠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㈡甲、乙双方必须按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承包合同自行终止。

㈣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决。

㈤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㈥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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