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2020-03-01 19:51: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一、厅党组成员身体力行,做好表率

1、扎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决策、部署工作的必须环节,多到基层和群众中了解文化建设的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掌握对文化工作的所需所盼,多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制订切实可行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的时间在两个月以上。下基层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会议室不摆放花草、水果,不安排宴请,不安排集体接见、照相,不收受礼品、纪念品。

2、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写短文、讲短话、讲管用的话、讲真话实话,力戒大话、空话、套话。讲话要直奔主题,开门见山,言之有物,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减少会议、改进会风、提高效率。严格控制本系统各种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和座谈会,能用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专门召开会议。少开综合性大会,由各市文广新局、文化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无特殊情况一年只召开一次。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议,专题性的工作会议要重点研究工作,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由分管厅长主持召开,不安排会议主持人,厅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出席;对厅直属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厅主要负责同志不出席,分管厅长不必每次都参加;内容相近、时间靠近、与会人员重叠的会议,能合并的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员;能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不召集市里同志到省里开会。

3、严格控制出席外系统和基层各类应酬性的会议活动。未经厅长批准,厅领导不出席各类剪彩、颁奖、奠基仪式、开闭幕式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4、精简会议报道。在新闻中已摘发讲话主要内容的,原则上不再另发讲话全文,确需刊发的须报厅长批准,最长不超过3000字。内容相关的新闻应合并报道。

5、除厅党组统一安排外,厅领导不公开出版讲话文稿汇编,不发表署名文章,不举办个人作品展览。

6、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厅级领导干部出访的有关规定,确有出访需要的,每年不超过1次。

7、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厅机关、直属单位严格落实,切实改进作风

8、精简勤俭办会。凡是以省文化厅名义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须经分管副厅长报厅长批准。参会人员交叉、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各处室召开全省性的工作会议每年不得超过1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开电视电话会。工作会议不得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举办。进一步降低会议成本,简化会场布置,不摆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演出,不超标准安排房间,就餐一律按标准安排自助餐或份饭,不得提高食宿标准。不举办超出“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范围的会议活动。

9、会议发言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大型会议的汇报交流发言应控制在10分钟以内,总结讲话控制在30分钟以内,总的时间控制在两小时以内。

10、严格控制参加各类应酬性的会议活动。未经厅领导批准,处室负责人不出席各类剪彩、颁奖、奠基仪式、开闭幕式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11、严格按程序和制度办事。各处室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法律法规草案、文化厅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文件,决定重要文化行政事务,必须提请厅党组会、厅务会议研究决定。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文件和以文化厅名义印发的涉及重大行政审批、重大会议活动和表彰授牌的文件须经分管厅领导报厅长审签。

12、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公文,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能够通过电话联系解决的不发文,能够合并发文的不单独发文,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重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的不再印发文件,能通过信息渠道报送的不再通过文件报送。

13、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对制发的各类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构严谨、表述准确、语言精练。对于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没有新内容、新政策的,一律不制发文件;对于文化部、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等下发的文件内容已十分明确具体,根据我省文化部门实际不必以文件形式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的,不再印发文件。确需由厅里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后再制发文件。对已标注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以文化厅名义翻印;对于已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资料上报的情况,不再报送简报,严格控制简报篇幅;对于厅领导的会议讲话,通过山东省文化厅门户网站等刊发,不再以文件形式印发;对一般性工作动态,通过厅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各地文化新闻联播”等栏目公布,不再编印简报;对“山东文化信息”、“山东文化要情”、“山东文化通报”等进行整合归并,统一为“山东省文化厅简报”。各处室不再自行对外印发简报,确需保留印发的须经分管厅领导报厅长批准。办公室对各处室起草的文件、信息、简报等严格把关。

1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能范围开展业务,未经批准不以省文化厅名义或者变相以省文化厅名义举办会议活动,不擅自组织开展跨地区、跨系统的全省性、全国性和国际性文化艺术活动,不擅自设立各种评比奖项。

15、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因公出(国)境从严控制,确有出访需要的,两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副厅长报厅长批准。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年12月中旬前向外联处报送本单位处级人员出国(境)计划,报备本单位人员出国(境)总量及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报省有关部门审批。

三、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16、纪检组要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厅领导和各处室长、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范围。

17、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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