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岗位说明

2020-03-02 23:52: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洞头县人民检察院AB岗工作制

为保障检察院职责的正常履行,保证检察日常工作顺利推进,方便群众办事,根据院岗位工作责任制,制订本制度。

一、AB岗概念

AB岗是指在机关内部两个相近岗位,互为顶岗或互为备岗,当A因故不在岗时,B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可以即时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AB岗分为常设和临时性两种。

二、常设AB岗

根据建设局岗位工作责任制,以下岗位为常设AB岗:

(一)办公室

1、主任与副主任岗位互为AB岗。

2、副主任与文书(内勤)岗位互为AB岗。

3、副主任与信息督查岗位互为AB岗。

4、城建档案工作岗位两位工作人员互为AB岗。

5、驾驶员岗位15人均互为AB岗。

(二)人事监察科

1、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岗位与党团组织纪检、精神文明岗位互为AB岗。

2、科长与科员岗位互为AB岗。

(三)财务审计科

1、出纳岗位与统计员岗位互为AB岗。

2、所有核算员岗位互为AB岗。

3、所有内部审计工作岗位互为AB岗。

(四)市联批中心建设局窗口

1、科员一岗位2位同志互为AB岗。

2、科员二岗位2位同志互为AB岗。

- 1 -

3、科员四岗位2位同志互为AB岗。

4、科员五岗位14位同志互为AB岗。

(五)建设管理科

1、副科长岗位一是科长岗位B岗。

2、审批、岗位培训岗位是副科长岗位一B岗。

3、市场监管、安监岗位是副科长岗位二B岗。

4、审批、岗位培训岗位与统计档案岗位互为AB岗。

5、统计档案岗位同时是市场监管、安监岗位B岗。

(六)房地产业科

1、科长与副科长岗位互为AB岗。

2、科员一岗位4位同志互为AB岗。

3、科员二岗位2位同志互为AB岗。

(七)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1、主任、副主任岗位互为AB岗。

2、科员岗位2位同志互为AB岗。

(八)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1、供水管理与污水管理即科员一岗位与科员四岗位互为AB岗。

2、园林绿化管理与综合管理即综合科长岗位与科员三岗位互为AB岗。

三、临时AB岗

建设局机关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确有事情外出的,须按考勤制度事先征得领导同意,履行请准假手续。科室或分管领导应针对工作岗位的不同,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临时担任B岗。请假人员应将正在办理的事项向主管领导或负责人进行汇报,并按要求与B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宣州区会计核算中心AB岗工作制

一、为确保中心业务及时办理,根据各岗位工作实际,明确各岗位A岗、B岗责任人。

二、A岗责任人因出差、请假等原因离岗期间,应及时委托B岗责任人代行办理业务,并办好交接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委托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

三、顶岗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在岗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四、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特殊事项必须A岗把关的,A岗必须保持手机畅通,由B岗初审后,与A岗联系,由A岗把关后办理。

宣州区会计核算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了提高会计核算中心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方便服务对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务对象到会计中心办理业务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会计中心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责任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时限以及不予办理理由。

二、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责任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及时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整的手续和材料。

三、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不能一推了之。

四、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对方电话咨询时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并存档备查。

五、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服务对象反复多次上门咨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宣州区会计核算中心首问负责制度

一、为了强化中心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来访、办理业务或电话咨询者的中心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要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正、行为规范,耐心听取对方咨询的各类问题,认真负责的做好接待、服务、受理和导办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或拖延处理时间。

四、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责任人应负责答复、及时处理,并一次性告知

相关的办事程序和要求,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的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务,应帮助咨询并负责指引到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六、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首问责任人有以下情形者,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对来访人员或办事人员,态度生硬,应当告知而没有明确告知有关事项,影响恶劣的。

2、无正当理由对来中心办事人员推诿或拒不接待的。

3、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说明,不移交,致使贻误办事时机后果严重的。 宣州区会计核算中心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单位或个人到中心办理会计业务,在业务合法、程序合规、手续齐全的前提下,中心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根据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相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1、服务对象到本中心办理资金支付业务时,应当当场即时完成;(除当日下午四点办理银行清算业务时外)。

2、银行对帐应于月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单位对帐应予月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会计季报,应于单位报账后,次月上旬前完成。

4、查询会计信息业务应于查询时即时完成。

5、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向中心主任或局分管领导汇报,并积极与服务对象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取得服务对象谅解。

三、违诺处理:

因工作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办理上述业务超过服务承诺期限,责令限期办理并向单位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AB岗位制度

AB角岗位互补管理办法

岗位说明

岗位说明

行政助理岗位说明

系主任岗位说明

主管岗位说明

策划岗位说明

出纳岗位说明

人力资源部岗位说明

《AB岗位说明.doc》
AB岗位说明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