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怒汉影评

2020-03-03 12:31: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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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通往进步的争论,是一场陪审团正确地发挥作用的争论。

证据确凿,人证物证皆在,似乎可以直接判决。但这只是表象,被告律师的不作为,证词的疑点,理性并不能放过它,于是精彩的论战在争吵中展开,并且最终陪审员们拨云见日,把合理的怀疑确认,认定从理性或常识角度,被告不应该是有罪的,因为证词的正确性并不为事实证明。陪审员们还坚持着一个原则,起码是那个八号陪审员所坚持的:无罪推定。当事实和证词不够有效证明嫌疑人有罪,他就是无罪的。形成对比的有罪观点的持有者的理由都莫名其妙,看起来都不是本着法律精神或正义精神的。同时逻辑的推展用理性抵挡了人们随意的猜想假设,帮助十二个陪审员探究出相对符合事理的说法,也给出了一个更合理的结论:男孩无罪。一条一条事实被推翻,我们需要思考几个问题:1.何为有效证据?2.陪审团制度的不足?3.权利和义务真能统一吗?要是没有那个八号陪审员,真相是不是就要被掩盖?

第一个问题,由十二怒汉的争论显现出来:法庭上提出来的那么多看起来无懈可击的证据和证词却在电影后来的推论中被一一击破,这个我们很难讨论,毕竟这不是法律问题,一方面是认识的不足,康德很早就怀疑了理性的认识能力,我们在此不多做探讨,这个问题在法律哲学和心灵哲学的范

围,也只能由哲学家们探究。第二个问题,陪审团制度的不足。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中国的很多地方(如政府、机关等)都是外行领导内行,这句话我觉得同样适用于对陪审团制度的讨论。陪审团成员是从与案情毫无关联的人中间选出,并且一定确保了对案件的无知,他们的职责是在法庭上了解情况之后,经过律师的引导、法官的领导和对事实的掌握,从普通人的逻辑出发,认定事实是否成立或有效。本片的事实本身并不是确定有效的,它存在很多疑点,这些在庭审时由于律师、证人等的原因并没有被提出来,而且由于陪审员的私人原因,差点就放过去了。所以可以看出陪审团制度的缺陷:一方面是人的认识和理性思考能力不能保证完全发挥作用;另一方面,陪审团只是为了满足所谓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和公平民主的原则,而不是为了案件和事实本身。而且有时复杂的事实很难说得清楚或者探究明白。第三,陪审团对于事实和被告人以及整堂审判,行使的是决定事实的权力,要履行的是负责和保证正义的原则,很多时候就会出现敷衍了事的情况。本片开始时就上演了这一幕:除了八号陪审员之外的十一名陪审员,都没有认真对待。

我们再来讨论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是指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被告被假定是无罪的。八号陪审员从一开始的坚持不仅仅是从道义的角度,他无形之中也坚持了无罪推定:既然证据和证词存在可疑之处,那么被告不应

该被判刑。影片中还提到一段说法:这个案子将成为悬案,交给下一个法官和下一拨陪审团来裁决吧。这个就是“疑罪从挂”,是对案件不负责任的表现,隐隐反映了有罪推定的想法。就是说既然证据不足,我们也没决定出来,就先认为被告有罪,交给下一拨人再来处理吧。这样的想法是不可取的,我们一定要杜绝之。

总之,管中窥豹,我看到的就是这样,十二怒汉是一部经典的法律影片,评分也非常高,演员的精彩对白、震撼人心的争论,反映了导演的深刻思考,也提醒我们:法律不是完美的,并且,人类并不是万能的,我们创造出的政治制度、法律条文等,在很多时候,需要我们更耐心谨慎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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