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环境

2020-03-03 04:44:3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1 目的

加强工作环境的管理,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美化和保持厂区内外环境,搞好环境保护,是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规定了保持工作环境和厂区外部环境的职责、区域划分和要求。 3 引用标准和文件 a.b.c.4 职责

4.1 生产部是工作环境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产品有关的工作环境的识别、控制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4.2 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环境的保持,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 4.3 各作业现场的工作环境的保持由作业人员负责。 5 管理内容和控制要求

5.1 生产部应识别和确认为达到符合产品要求所需适宜的工作环境,如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组合、安全规则、人体工效及工作场所的位置;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卫生、清洁度、噪声和污染。

5.2 根据生产作业需要,确定并提供作业场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

5.2.1 配置适用的厂房并根据生产需要适当装修,防止暴晒、风雨侵蚀和潮湿; 5.2.2 配置必要的通风、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 5.2.3 对车间设施实行定置管理,要考虑人体工效学的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员工生产符合劳动法规的要求。

5.3 办公场所的工作环境的保持

5.3.1 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每天要自觉清扫、擦拭本部门的地面和桌椅、卷柜、茶具。

5.3.2 办公用品、工具书、报纸、杂志要有固定位置,摆放要整齐。 5.3.3 各办公室的门窗玻璃要定期擦拭,保持明亮。

GB/T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22000: 20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PAS223:2011《生产和提供食品包装的前提方案和设计要求》 5.4 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要求

5.4.1生产操作过程要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4.2 车间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的规定,自觉养成讲卫生、爱护工厂的基础设施(包括办公和生产场所以及设备系统)和公用的工器具,做到物放有序,道清路畅。

5.4.3 按划分的区域,自觉按时或随时地清扫各自分担区域的卫生,工具箱上禁止放除水杯以外的其它物品。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惩罚。 5.4.4 车间生产人员要在下班前清扫或擦拭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域和各种设备。 5.4.5 车间生产人员要按各自负责的门窗定期擦拭,保持玻璃的完整,明亮。 5.4.6 注意保持车间内的温度和湿度,保证工作环境周围的安全可靠性。 5.4.7 全体员工上班时按要求配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5.5 安全和消防管理

5.5.1 全体员工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工作方针,立足自我,防患未然。因此,全体员工要做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5.5.2 公司各领导特别是生产车间的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领导,提高“安全第一”的认识,把安全、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经常向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做到安全、消防工作与经营工作同计划、同不止、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5.5.3 公司成立安全、消防委员会,总经理为安全、消防委员会主任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安全、消防委员会要经常检查、研究和解决安全、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整改措施。 5.5.3.1安全委员会

(1)组织成员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2)委员会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依法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 c.完善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预案演习演练。 d.定期分析公司环保工作形式,查找和整改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 e.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3)会议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环保工作例会,特殊情况可能提前召开。

5.5.3.2消防委员会

(1)组织领导 主 任: 副主任: 委 员: (2)委员会职责

a.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公司内形成“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主导体系。

b.负责组织领导公司消防管理工作,定期分析防火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防范、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搞好火灾预防工作。 c.负责指导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及消防安全奖惩。 d.防火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特别情况可提前召开。 附件:各部门防火小组成员名单 生产车间: 行 政 部: 质检中心: 仓储中心:

5.5.4 车间是厂区用火、动火的重点部门,要单独拟订火、电管理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的防火责任,确定防火负责人,具体落实责任制。尤其要注意生产车间的电器设备比较多,对一些关键设备一定要经过权威部门的安全检查,使用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另外,要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认真交接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5.5 厂区、公共办公区、车间、仓库等部门,一律严禁吸烟,吸烟者可到指定地点吸烟。办公室等地,凡是最后离开的人员,一定要检查有无火险因素,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5.6 各部门人员要负责责任区的防火安全工作,在进行清扫中要及时清理管辖区杂物。

5.5.7 电工要严格执行有关电力安装规范,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安装不符合消防规定的电器设备,也不准随意调电线路,不准乱拉临时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5.8 公司车辆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严禁用汽油擦车,清洗零部件。不准用喷灯和明火烤水箱和变速箱。油箱、油管、汽化器要经常保持不漏油,加油时必须熄火。汽车停靠时要离开易引火爆炸的环境。

5.5.9 发生火险、火警和火灾后,要立即报警和合力扑救,并指定专人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厂领导,并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清查原因,查明肇事者和责任人,根据发生火灾、火警的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对有意隐瞒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分。

5.5.10 对防止和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以及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下列行为的人员要进行对擅自安装电器设备和私自调整、增加用电线路,要根据情况罚款。对擅自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者,要按价赔偿,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但尚未构成治安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责任人,除包赔全部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5.6 环境保护管理 5.6.1 总则 5.6.1.1 环境保护工作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

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环境保护,造福人民”的方针,切实搞好“三废”的治理和利用,消除污染, 保护好公司所在区域的环境。

5.6.1.2 防治工业“三废”污染,必须做到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实行“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综合治理,区域控制”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5.6.1.3 一切建设项目都要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和新老污染一并治理的规定,加强污染治理,防止新污染产生。

5.6.1.4 环境保护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治理和监督。职工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对检举污染和破坏环境的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5.6.1.5 环境保护工作要严肃法制,严格管理,积极治理。不断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处理技术装备,使“三废”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不在产生新的污染,建成并巩固清洁文明工厂。 5.6.2 任务

5.6.2.1 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各种资源,防止“三废”污染,为人民造成一个清洁适宜的生活和劳动环境,保证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5.6.2.2 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及指令性文件。 5.6.2.3 制订公司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5.6.2.4 积极组织“三废”污染防治,大力开展综合利用,管好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5.6.2.5 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三废”排放。组织管好开好现有环保装置,提高处理效果,防止发生污染。

5.6.2.6 组织搞好环境保护监测管理,提高监测工作水平。 5.6.2.7 组织环境保护宣传,配合教育口培训环境保护专业人员。 5.6.2.8 制定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总结。

5.6.2.9 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组长)、相关公司领导(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同时,生产部、仓储中心、车间组成的二级环境保护管理网。

5.6.2.10 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职责是:

a.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规定及指令性文件。 b.审查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实施。 c.对重大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进行研讨论证,提供决策; d.听取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及重大环保问题的汇报; e.对重大环境保护奖惩提出意见。

f.生产技术科负责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g.生产车间成立环保管理小组,业务上受生产技术科监督和领导。 5.6.2.11 车间环保管理小组职责:

a.贯彻执行上级环境保护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b.负责制订车间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积极实施; c.负责车间环境保护装置的运行,污染源调查,“三废”排放控制和监督,污染事故调查等管理工作; d.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素质; e.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总结、表彰等工作。

5.6.2.12 公司环境保护监测机构设在研发技术中心,按公司工业三废排放管理标准执行。 5.6.3 规划和计划

5.6.3.1 规划草案由制造部提出,经制造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董事会讨论列入发展计划。

5.6.3.2 规划的主要内容:

a.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及目标值; b.工业污染防治与“三废”综合利用项目; c.公司本专业标准的制,修定。

5.6.3.3 下年度计划草案由制造部年底提出,经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将计划列入下年度计划。具体包括:

a.环保措施计划; b.环境保护监测计划; c.环保装置运行计划; d.“三废”排放控制计划; e.排污费用预算。

5.6.3.4年度工作总结由制造部提出,经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具体总结内容包括:

a.贯彻上级法规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环保装置运行情况; c.污染物排放监测及分析情况; d.环境保护管理存在问题; e.排污费交纳情况。

根据“三同时”要求,本项目防治对策实施应与建设计划相一致。另外在设计防治对策实施计划时,应同时考虑环保设施的自身建设特点,如建设周期、工程整体性等基本要求,进行统筹安排。 5.6.4健全组织机构

根据生产组织及环境保护要求的特点,厂内应设置一个生产与环保、兼职与专职相结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构网络。这个机构由一名厂级负责人分管主抓,有厂环保管理部门、监测分析化验、环保设施运行、设备保护维修、监督巡回检查和工艺技术改造等部分组成。其中前两个由专职人员负责,后四个由厂内的生产、运行、维修和管理等人员兼职。 环保组织网络的特点是:

(1)厂级主管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相配合; (2)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为核心;

(3)巡回检查和环保部门共同监督,加强控制防治对策的实施; (4)提供及时维修的条件,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 (5)利用监测分析手段,掌握运行效果动态情况; (6)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防治对策的水平和可操作性。 5.6.5明确管理职责和制度 5.6.5.1职责 ①主管负责人

应掌握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全面动态情况;负责审批全厂环保岗位制度、工作和年度计划;指挥全厂环保工作的实施;协调厂内外各有关部门和组织间的关系。

②厂环保部门

这一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应由熟悉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系统的管理、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全厂及岗位环保规章制度,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制订环保工作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

3)领导厂内环保监测工作,汇总各产污环节排污、环保设施运行状态及环境质量情况

4)提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计划及改进建设。

本机构除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外,还有义务配合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各项环保工作。

③环保设施运行

由涉及环保设施运行的生产操作人员组成,为一兼职组织。每个岗位班次至少有一名人员参与环保工作。其任务除按岗位规范进行操作外,应将当班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在案,及时汇报情况。

④监督巡回检查

此部分为兼职组织,可由运行班次负责人、生产调度人员组成,每个班次设一至二人。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各运行岗位工况,汇总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保问题。通知维修部门进行检修,经常向厂主管领导反映情况,并对可能进行的技术改造提出建议。

⑤设备维修保养

由生产维修部门兼职完成。其基本工作方式同生产部门规程要求,同时,应具备设备运行原理、功用及环保要求等知识。

⑥监测分析化验

由专职人员组成,配备环境监测分析实验仪器。其主要任务是,根据监测制度,对厂内气、水等排放进行日常测试。该部门人员应完成采样、分析、报告的工作,并应建立分析结果技术档案。在取样同时,应记录生产运行工况。其工作主要在厂环保领导下进行。

⑦工艺技术改造

由制造部负责。其职责是在厂主观负责人部署下,根据各部门反映情况,对环保设施和设备进行技改措施研究、审定和改造工作。其中包括废渣综合利用等方案的选择。 5.6.5.2制度

为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应当根据实际特点,制订各种类型的环保制度。例如:

①各种环保装置运行操作规程(编入相应岗位生产操作规程); ②各种污染防治对策控制工艺参数; ③各种环保设施检查、维护、保养规定; ④环境监测采样分析方法及点位设置; ⑤厂区及厂外环境监测制度; ⑥环境监测年度计划; 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计划; ⑧固体废渣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⑨绿化工作年度计划; ⑩厂内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办法 5.6.5.3管理依据

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有: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1996年5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987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 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3月);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5月); 安全和工业卫生的法律和法规;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 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

5.6.6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衡量环境管理成果的一把尺子,也是环保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因而本项目要配套建设能开展常规监测的化验室并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监测分析人员、仪器和设备等。制订监测制度,定期对污染源、“三废”治理设施进行监测,同时做好监测数据的归档工作。企业暂时无监测能力的事项建议委托当地环保监测站实施。监测和分析都应按国家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分析人员要接受一定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5.7 违规处理

凡违反本规定者,公司行政部将根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对当事人、所属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司保留进一步诉诸司法手段的权利。 6 记录

a

QR/BB(6.4).01(A/0)

《加工车间卫生监测记录》 b)

QR/BB(6.4).02(A/0)

《工作服清洗消毒记录》 c) PGG/BB(6.4).01-2014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 d) QR/BB(6.4).03(A/0) 《厂区环境卫生执行记录》 e) QR/BB(6.4).04(A/0) 《周转容器清洗消毒记录》 f) QR/BB(6.4).05(A/0)

《防鼠、防蝇、防虫记录》 g)QR/BB(6.4).06(A/0)

《工作案台清洗消毒记录》

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描写

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管理办法

9工作环境程序

井下煤矿工人工作环境

会计电算化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适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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