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之星评选方案

2020-03-02 00:46:0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季度“美林之星”评选方案

0.修改记录

行政人力资源部于2015年9月第一次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充分肯定员工成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展现我司优秀员工的风采,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公司将开展“美林之星”评选活动,特制订本评选方案。

2.评选原则

2.1 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2 始终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评选每季度的“美林之星”。 2.3 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2.4 评选候选人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5 评选过程中注重对员工业绩的收集和验证。

2.6 评选过程中各管理层级间保持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3.评选时间、对象、名额

3.1 评选时间:季度初月1日-10日为上季度“美林之星”的评选时间段,若遇节假日和休息日,评选时间顺延。 3.2 评选对象:公司正式入职员工。

3.3 评选名额:公司每季度共将评选出“季度之星”3名。

4.评选标准 4.1评选基本条件 4.1.1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劳动规章纪律; 4.1.2 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参与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行为;

4.1.3 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积极主动,服从公司整体安排,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1.4 工作中技能特长突出,能够出色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配合其他同事;

4.1.5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熟知岗位规定和知识,不发生工作差错、违纪行为,不发生被同事、客户投诉问题;

4.1.6 敬岗爱业,忠诚于公司,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职责; 4.1.7 负责到底,对安全、生产、品质、技术、研发有特别贡献或成绩; 4.1.8 善于沟通,关心他人、团结互助,与同事相处融洽。

4.2评选标准

4.2.1工作态度(共20分,每个要点5分) 1) 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2) 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学习,能承担额外工作任务; 3) 无任何违纪现象,并能主动要求或指导其他员工遵守纪律; 4) 以协作的精神工作,主动协助上级,积极配合同事。 4.2.2工作能力(共20分,每个要点5分) 1) 正确理解工作内容,有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 2) 无需上级详细的指示和指导,能创新性的开展工作; 3) 及时与同事及协作者取得联系,使工作顺利进行; 4) 迅速、适当地处理工作的失败及临时追加的任务。 4.2.3工作效率(共20分,每个要点5分) 1) 工作速度快,不耽误工作进度; 2) 工作处置得当,长期保持良好的业绩; 3) 工作方法合理,时间的利用非常有效; 4) 工作中无半途而废、不了了之等马虎现象。 4.2.4工作成果(共20分,每个要点5分) 1) 工作成果达到预期目的或计划要求; 2) 工作完成质量高,无差错; 3) 工作总结及汇报真实、及时、准确; 4) 工作熟练程度和技能提升较快。 4.2.5突出贡献(10分)

1) 在本季度工作中对本岗位有(突出)贡献的事项; 2) 在班季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事项。 4.2.6操作流程考核(10分)

1) 熟悉操作流程和基本知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考核情况优秀; 2) 工作交接清楚明确,起止点鲜明,接续点明确。

5.评选程序

季度之星” 候选人推荐办法

以“民主、公开、公平”为原则,通过班组推荐评选,个人总结为主,主管推荐为辅,自下而上,先民主后集中的办法。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自评

自评分在80以上的员工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自评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给班组主管候审;

各部门、各班组组织本部门的评选工作材料的提交;

各部门对照评选标准,对本部门自评分在80分以上的员工进行审核,并在班组会上产生“季度之星”部门推荐名单,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报综合部(附自评表、个人申请表、推荐理由和推荐材料),如当季度无适合人,可不报,5日前综合部未接到任何材料视该部门为放弃本季度名额。 材料的审核

综合部对各部门、各班组所推荐和选取的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材料涉及作假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取消该员工当季评选资格,如各部门或各班组当季度涉及两份资料作假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取消该部门或该班组当季度的评选资格。 候选人员名单公示

综合部在对各部门、各班组申报材料汇总后,为期7天进行申报材料的核查和名单审核工作,按1:2进行名单确定。于当月15日前进行申报材料公示(自评分和申请表),公示期为半个月。公示期间,全体员工对公示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质疑可反应到综合部或厂办。 “季度之星”的确定 公示完后,综合部将名单的申报材料和公示期间所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交厂长处,厂长在厂办双周会时,进行“季度之星”名单确定。 “季度之星”的奖励

综合部根据厂部双周会所确定的“季度之星”的名单进行公告表彰, 并予以奖励。

6.奖励

6.1 “美林之星”的评选结果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6.2 获得“美林之星”称号的员工,当季度获得200元奖励,并获颁荣誉证书。

无 编写: 复核: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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