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传染病培训

2020-03-03 06:14:23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牛庄高中食堂食品卫生、传染病培训内容

间:2012年7月22日

下午 培训地点:食堂

参加培训人员:学校食品从业人员 资料:

食堂卫生日常管理自查表‘ 食堂卫生日常管理自查表; 饮用水卫生情况自查表 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培训内容:安全办王主任食品卫生管理员《卫生食品安全》制度讲座,以下为讲座内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三、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四、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随身佩戴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六、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整改意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七、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并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规范、清洗消毒操作规范、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库房管理规范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记录。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及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广大消费者和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先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工作。

四、餐饮部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组织

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五、对凡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戴(携带),以备检查。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的才能上岗。其他从业人员由本单位组织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考核合格的才能上岗。定期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再教育。

八、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授课人、考试试卷及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购进验收制度

一、采购员在采购下列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1、乳制品;

2、肉制品;

3、水产制品;

4、蛋制品;

5、粮谷类制品;

6、蛋糕(包括面包);

7、食用油;

8、调味品、酱腌菜;

9、蜂蜜;

10、豆类、薯类、蔬菜类、菌类、果品类制品;

11、酒类、饮料(包括固体、液体)、茶叶及冷饮食制品;

12、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

13、新资源食品、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特殊营养食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食品;

14、食品添加剂;

1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

16、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及洗消剂;

17、进口食品及出口转内销食品;

1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为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

二、采购上述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供货商的生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同时,还应当索取食品生产单位或委托检测单位出具的同批次产品质量和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报告。

三、采购肉禽类原料应索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

四、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

五、食品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应注明厂名、品名、生产日期及批号。证、单只对该批号产品生效,证、单有效期限与该批食品的保质期一致。证、单不得涂改或伪造。

六、采购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应符合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采购散装食品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七、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八、索取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检验单,由采购部统一保管备查。

九、采购人员应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反映采购食品的安全质量情况,如有问题或怀疑有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十、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在入库前,库管员应对其食品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查。

(一)肉类:审核有无农业部门检疫合格证明,查验胴体有无检验印章;

(二)预包装食品:审核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范围内,检验合格证明和检验单是否为该批次产品的检验结果;核对包装标识是否按规定表明产品、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使用方法等;表明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是否有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标签上是否有保健批号和标志;标识是否有“食品添加剂”字样;进口食品是否有口岸进口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卫生检验证明,是否有中文标识;

(三)散装食品:审核加工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检查标签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名称、

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

(四)农副产品等非定型包装食品及原料;审核供货合同,检查有无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如有上诉问题,不签收、不入库。

十一、认真做好包括进货名称、数量、索证情况、感官检查等项目验收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考,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食用完毕后2年。

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单位购买,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或供货商的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查验包装标签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标识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许可证编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方法等,并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二、不得用非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三、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按照规定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凭借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者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或以掺假、掺杂、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四、食品添加剂应做到专人购买、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人领用和专帐记录。

五、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应少进勤进,先进先出,避免过量库存和过期。对已使用或库存的食品添加剂应每月检查一次,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处理。

六、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

餐饮具洗消管理制度

一、设置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间,配备专用洗刷、消毒、保洁设备。

二、洗刷消毒员严格按照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操作,

三、餐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隔顿、隔夜。

四、清洗消毒餐饮具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五、餐饮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并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七、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清洗餐饮具的水池内清洗食品原料、洗衣等,更不能洗拖把。

八、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环境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九、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环境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十、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厨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食品加工人员要严格按照餐饮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加工操作习惯。

二、厨房内所有冰箱、冰柜按不同操作间不同用途进行标注,并指定专人负责,不得将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混放。

三、各操作台、砧板、刀具、容器、抹布等均应做到生熟分开使用,标识清楚,定位存放,食品存放场所无交叉污染的现象。

四、各备餐柜内调料、原料、辅料分类摆放整齐,定期检查、凡有超过保质期限、无标签或标识不全者不得使用。

五、所有加工人员在操作前,应对待加工食品原料进行检查,发现腐败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制作。

六、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要分池清洗,分台加工、存放,不得混洗、混放,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大块烧煮加工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

八、食物烹调、制作后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必须在10℃以下、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九、奶油类原料必须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作应在10℃以下、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禁止出售感官异常或变质食品。外卖食品必须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 十

一、隔餐隔夜的熟制食品食用前必须经过充分加热。

十二、装盘时对餐具进行检查,发现有污渍、异物、异味者不得使用,退回洗碗间重新清洗消毒。

十三、工作结束后各岗位人员要及时将工具、灶面、灶下、台面、地面清扫干净,抹布清洗消毒晾开,砧板清洗消毒竖立,刀具上架,其他用具放入工具柜内,调料加盖加罩。加工场所内的垃圾桶应加盖,垃圾要及时清运。

粗加工切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清洗、加工食品前应先检查原料质量,剔除不可食用部分,不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

二、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烂根。

三、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间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四、各种食品原料不得落地存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类原料洗涤间或池,并有明显标志,各种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固定的相应场所内进行,不得混用。

六、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放置于货架,易腐食品及时冷藏保鲜,防止腐败变质。

七、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八、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具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

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在专用洗拖把池或洗拖把桶内涮洗拖把,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把。

烹调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检查待加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

二、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三、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四、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待凉后再冷藏。

五、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揩碗盆。

六、隔餐隔夜熟制品、外制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

七、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用容器、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九、清理室内环境卫生,灶上、灶下、地面及操作台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卫生死角,及时清理垃圾。

食品冷藏管理制度

一、存放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的冰箱或冰柜以及食品留样冰箱应分开使用,并标明用途及责任人;

二、冷藏、冷冻库装温度显示装置良好,定期校验,确保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和使用;

三、定期清洗、除霜、除臭,结霜厚度不超过1㎝,冷藏温度保持在0~10℃,冷冻温度保持在-1℃~-20℃,做好除霜记录;

四、冰箱内不得存放未清洗干净的非包装食品,不超量贮存食品;

五、肉类、水产类分库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开罐食品或成品、半成品应倒入盛器加盖(或保鲜膜)保存,熟制品应当放凉后再冷藏;

六、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需要存放时应贴上标签,注明加工日期和保质期限,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七、专人负责,落实责任,每日对存放的食品进行检查。

备餐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备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二、备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要求戴口罩。

三、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钟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四、操作前应对配置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时,不得配制使用。

五、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备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六、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备餐间环境卫生,确保备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

面点制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再加工制作。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八、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

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耳环、手镯等饰物。

二、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置运转正常。

三、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四、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五、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六、取冰块时应用工具,不用时应悬挂或放置于消毒水内,制冰机用水应经过净化处理。

七、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台布或抹布擦拭。

八、水果清洗消毒后装盘,需切开的水果洗净消毒后在凉菜间内分切装盘。

九、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十、凉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十

一、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十二、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自查报告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常识

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传染病培训.doc》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传染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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