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7:58:0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通 告
兹有机加车间员工XXXX连续旷工18天,从2011年12月2日7:30分至2011年12月19日17:30分。该员工严重违返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同时给公司造成极大损失和影响。经公司研究决定: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第3.5条规定,将XXXX予以除名并罚款150元。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共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特此通知!
XXXX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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