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审整改报告

2020-03-03 15:56:45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4月26日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尹维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4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0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05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04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00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6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04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04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04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1999年和2000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04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

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05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03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03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04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04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05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05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03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00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03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05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

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04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04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04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04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05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03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

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04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1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2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02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03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04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05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04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篇二:内部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规定

集团各部室、各成员企业:

为及时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审计效能,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规定》,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确保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认真落实,切实提高审计效能,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杭州华东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三条 集团公司监审部负责所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跟踪落实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的检查、督办、复核认定及评价工作。

第四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全过程负责。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由于受客观因素的影响,无法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应及时做出书面说明,报请集团公司监审部按程序批准后,方可暂缓整改。

第六条 需要实施后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相关审计资料。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凡被审计单位在审计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集团公司监审部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

第八条 集团公司监审部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整改报告,通过检查、复核,认定其对重要审计事项已落实的,该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才能关闭。确有必要时,可实施后续审计,或者作为被审计单位下次审计工作的一部分。

第九条 重要审计事项已具备整改条件,被审计对象未进行整改的,集团公司监审部报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适时安排后续跟踪审计。

第十条 后续跟踪审计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

(一)审计批露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的重要性;

(二)纠正措施的复杂性;

(三)落实纠正措施所需要的期限和成本;

(四)纠正措施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五) 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安排和时间要求。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监审部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书面报告,在全面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审计思路和重点,编制审计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后续跟踪审计应突出对未整改问题的审计力度,并恰当分析未整改的原因,评估整改的效果和未整改的风险程度,寻求进一步整改的可能和措施。

第十三条 后续跟踪审计应着眼于内部控制的充分性、有效性,更多地关注关键环节、重点部位。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监审部根据后续审计执行过程和结果,向被 审计单位及集团公司提交后续审计报告。

第四章 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单位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要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为目标,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总结,整改提高。

第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逾期未提出整改报告的,或者不按要求整改落实重要审计事项的,集团公司监审部应及时进行督办,责令其整改。

对拒绝、拖延整改工作的被审计单位从严问责,除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外,根据情节轻重情况,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扣除其单位负责人与财务部经理3-5%的年终奖金。 第十八条 后续审计中如果因被审计单位未能提供真实审计资料、信息等造成审计结论与客观事实不符,应当重新核实,更改审计结论,按审计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监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篇三:关于对2008年度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对2008年度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人民政府: 2009年初,市审计局对我县2008年度农业、国土、社保、环保、教育等方面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财政安排的供养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欠拨的问题。这是由于我县财力紧张,未能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财政供养人员的单位应负担的医疗保险基金(此项支出应随各单位列各功能类支出科目,以社会保障缴费的形式注入基金中),只能以公费医疗保障的形式注入一部分财政补助资金,以满足当年实际支付的公费医疗经费。随着我县财政状况的逐步好转,各种社保体系的不断完善,此类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二、关于对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的问题。财政部门已与有关商业银行协商,要求其执行有关政策规定,2009年二季度起已对养老保险基金执行三个月定期利率,并补计了一季度利息差额部分。

三、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力度不够的问题。截至2008年12月底,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欠缴1827.96万元,其中当年欠缴518万,欠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转。为此,我县将立足实际,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与职工自觉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自觉

性,同时要充分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加大征缴力度,依法足额征收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四、关于对地税部门欠征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欠征359.2万元为2007年、2008年两年欠征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对涉外企业国投能源和中策水泥厂免征教育费附加130万元(征收依据为其所缴纳的增值税4348万元的按3%部分);

2、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依据之一——增值税中包含国税局征收的个体定额户增值税和临时代开发票实现增值税,两项由于政策上的缺口,国税部门没有代扣教育费附加的法定义务,而地税机关对国税代开发票也无权进行检查,所以上述两项基本没有征缴教育费附加。

3、对于部分企业税费负担重、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只能先缴税后缴费,导致欠费现象产生。对此,县政府已责成地税部门加强征管,建立健全畅通及时的信息传输渠道,以利于地税部门及时获取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数,便于各税的比对分析,及时发现漏征户,及时做好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应探索零散性增值税应征的教育费附加是否由国税部门代征,以降低征管难度,提高征收入库率。

五、关于对环保资金管理上存在的台账管理、漏征排污费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环保部门对此问题要立即进行自查。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审计资料,我县不存在上述两个问题。

六、关于水利专项基金滞留的问题。

1、财政局滞留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秦山水库除险加固省级项目资金,于2008年12月才下达,并且该项目工程使用中央资金即可保证工程进度,故于年底滞留财政部门,目前此笔资金已拨付100万元,其余将随工程进度按期拨付。

2、水利局滞留275万元,主要是:①2008年未完工的小型水利、防汛、抗旱等工程资金结余;②已完工的工程质量保证金;③实行报账制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年底未报账部分。截止目前,部分扫尾工程已完工,剩余资金全部拨付到位,需经省市验收的工程预留保证金部分,2009年已经验收达标,质量保证金现已一次性全部到位,对实行报账制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支出报账情况随时拨付。

七、关于扶贫资金专款结余大的问题。截止2008年末我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反映结余720.4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4.73万元;生产发展资金596.9万元;科技推广及项目管理费78.86万元。上述结余资金占到两年投入资金的34.4%。造成上述问题,既有上级指标下达迟、资金到位迟的因素影响,还由于报账制实施过程中程序复杂,扶贫项目完成进度不一,监督管理措施相对严格,使一些扶贫资金实际支出较迟。目前,针对上年度结余资金问题,县政府已责成扶贫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工程竣工验收力度,加强监管,并及时按项目进度拨付补助资金,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八、关于对预算资金安排不足,项目管理单位还存在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扶贫办在项目培训专款中列支汽油费、招待费等1.06万元,现已将挤占资金冲转回原渠道,今后我县一定要加大扶贫管理费投入,杜绝扩大范围列支扶贫专款的问题再次出现。

九、关于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单位为了结算方便,用大额现金来支付设备款。对此,县政府已责成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引导,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的再次出现。

十、关于部分“两区建设”扶贫项目实施缓慢,扶贫项目效益不明显的问题。针对大寨绿草湾有限公司和大寨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现的以上问题,主要是受到了立项性的缺陷、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世界性的金融危机。目前,县政府已与有关部门协调,力争为“两区”项目提供贷款,在年底按设计目标达产达效。

十一、关于部分扶贫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操作不规范的问题。针对昔阳县高级职业中学、昔阳县大寨绿草湾牧业有限公司出现的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纠正并规范了其财务行为,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扶贫资金到位迟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严重制约扶贫项目的开展。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上级指标下达迟,加之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报账缓慢,导致扶贫资金不能及时下达扶贫单位,致使相当比例的种植、养殖项目难以在当年实施。今后,县政府将要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紧项目竣工验收,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报账速度,确保扶贫资金及时拨付,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十三、关于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辐射范围小,受惠人群少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县扶贫面积过大,加上资金投入有限,导致扶贫资金使用分散。我县现有贫困人口7.97万人,人均每年每人受益扶贫资金近44元左右,与实际需求相差甚远。为此,我县今后将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扶贫项目开发,真正找到使农民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十四、关于农业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主要涉及两部分资金问题:一部分是上级部门未落实配套农业资金222.59万元;另一部分是昔阳县农业局2008年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265.17万元,具体情况是:

1、农村沼气工程配套资金222.59万元上级部门未落实。 截止2008年底,农村沼气工程应到位资金2112.475万元,实际到位1889.89万元,(其中:2007年50.85万元,2008年1381.39万元)未到位资金222.585万元。其中:2007年国债项篇四:xx局2010年内审整改情况报告

xx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决定的整改报告 根据《xx局关于xx同志任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决定》(〔2011〕9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市局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个别记帐科目与原始凭证报销发票内容不一致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办理,进一步规范经费开支,完善会计手续,杜绝不合理发票入帐,切实保障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真实有效,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 2.针对大额支出无明细、大额培训费未列明培训事项的问题,我局立即进行了整改,找出原始凭证要求经办人员与相关商家联系补开了明细单据;同时我们还修订了财务报销办法,并进一步规范了办公用品的购置及管理,购置了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用台帐,印制了《办公用品收发登记簿》,对批量购置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进行了出入库管理。 3.管理进一步加强公务招待管理,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按照省局财务制度管理规定,从严控制招待费支

出额度。 4.关于超越权限处理固定资产的问题,我们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了《xx系统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财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的协调配合,搞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处置前的评估工作,及时上报上级机关审批,并做好处置资金的入帐事宜,切实保障资金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关于2006年度存在地问题,我们对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要求他们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办理发票代开业务,杜绝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与监督,同时将加强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使我局的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篇五:德峨初中财务审计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德峨初中财务审计整改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财务)[2012])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审计整改”活动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财务)[2012])33号文件精神,对我校财务工作认真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及检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校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学习上级财务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财经纪律,不继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并不断完善学校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成立领导小组工作

我校结合实际,成立了德峨乡初级中学财务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 黄仕锋(校长)

副组长: 李连声(副校长) 组 员: 廖 泽、张成光、杨进文、岑廷荣、王正想、朱学升、李帮文、黄美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主任由李连声副校长兼任,统一协调和指导财务审计整改的各项工作。

三、整改措施

依据制度要求认真进行审计整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 通过认真组织小组成员查看 2008 年至 2011 年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在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中银行日记帐、出纳的

现金日记账不存在任何问题,无需整改。

存在的一些问题是:

1、会计、出纳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正在学习争取;

2、在会计凭证中出现没有盖财务公章、财务主管章、报账员章、出纳章现象及附件不完善现象;

3、固定资产登记和报废登记不完善现象。整改领导组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工协作,分块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善。 总之,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财务工作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发展,要办好学校,首先要管理好财务,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好学校财务。坚持每月对经费的收支由财务审核小组审核后,再进行报账、公示,将财务开支情况在公示栏公布,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内审整改报告

反恐内审整改报告

市场部内审整改报告

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内审自查报告

进出口资金和财务内审报告

学校财务整改报告

幼儿园财务整改报告

《财务内审整改报告.doc》
财务内审整改报告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