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应急预案

2020-03-03 10:41:1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工作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瓦斯爆炸事故的分类:

瓦斯爆炸事故,按其爆炸特点及波及范围一般分为三类:局部瓦斯爆炸、大型瓦斯爆炸、瓦斯连续爆炸。

2、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要点:

①指挥部首先了解以下主要内容:⑴.爆炸地点及波及范围⑵.人员分布及伤亡情况⑶.通风情况(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局部通风机等通风设施的损坏程度)⑷.灾区气体及烟雾情况(瓦斯浓度、CO浓度、烟雾大小及流向)⑸.是否发生了火灾及火灾蔓延情况⑹.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通风机负压变化等)。

②做出的决定及下达的命令:⑴.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和可能受影响区域的人员;⑵.向集团公司汇报,并下达救护队出动命令;⑶.迅速成立救灾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⑷.保证主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正常运转;⑸.保证副井升降人员正常提升;⑹.井口接待室严格控制入井人员,井口考勤负责对井下人员进行统计报救灾指挥部;⑺.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按照救灾方案部署进行救护抢救,侦察灾情,扑灭火源,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如有二次爆炸可能时,救护队迅速撤离现场;⑻.命令供应科、保安区、运输队准备救灾物资,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医院准备抢救伤员。武保科保卫人员负责维护矿井安全秩序。

3、处理事故的方法和措施

①救人。救护队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应沿入风方向进入灾区,如入风路线被堵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

②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措施迅速恢复通风系统,但必须注意在恢复前查明无火源存在以免引起瓦斯再次爆炸。

③局部反风。在有预先构筑反风门设施的条件下对局部变灾害区域进行反风。

④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若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它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方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未佩戴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抢救工作。一旦通路打开,救护队员立即进入灾区进行抢救。

⑤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在灾区内发现火灾和残留火时,必须立即扑灭。若一时难以扑灭,应控制火势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在火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巷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源向盲巷蔓延。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

⑥发生连续爆炸时的抢救。为抢救遇险人员和封闭火区,救护队在紧急情况下,经请示指挥部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行动。但必须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以便准确掌握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但在随时有瓦斯爆炸的条件下,救护队不准进入灾区。确认灾区无人员时,应封闭火区。

⑦做好通讯工作,以便随时与指挥部取得联系。 全矿总停电紧急救援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矿供电系统大面积停电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及时、准确、高效地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停电事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缩短停电时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做到有条有序、忙而不乱的处理,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供电事故应急预案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二)、小组职责

总指挥:全面负责指挥抢救工作,负责救灾所需物资,人力的调配,是处 理供电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其他矿领导和副组长的协助下制定处理重大停电

事故的作战计划和对突发供电事故进行决策。

副总指挥:是总指挥处理供电事故的助手,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制定

处理供电事故作战计划。

成员: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事故处理中一些具体工作的领导指挥,要做到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遇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组汇报,以便领导组正确决策。

三、信息报告程序:

1、停电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警行动程序。

2、报警方式为电话报警。调度室内线电话:80

12、8013;外线电话:8321852。

3、调度室24小时值班,随时接听报警电话。

4、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清楚事故情况,并将具体情况向应急机构副总

指挥及相关领导汇报。

四、发生突然停电事故预案

(一)、地面10KV配电

概况:我矿供电系统为双回路供电,一路为10KV专线(LGJ-50mm2),电源

来自下安35KV变电所,为生产用电,备用线路为10KV莲花农线(LGJ-35mm2),作为保安电源,当专用线路出现故障时,备用线路能担负矿井通风、临时排水及生活供电。 事故预想:矿井突然停电

1、立即汇报调度室、机电科值班干部。

2、机电值班配电工迅速检查10KV电源专线开关是否跳闸,如果10KV电源专线开关跳闸,则值班人员合上备用线路农线10KV开关,恢复矿井供电。送电前必须先把专线小车摇出,并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然后才能把农线小车摇进,并合闸送电。

3、值班电工检查矿内其余负荷情况,如负荷跳闸,严禁未经检查、测试直接送电。

4、调度室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井下各工区维护员准备恢复通风、供电。

5、主扇司机待恢复送电后,应及时开起主扇。

6、如超过5分钟没有恢复供电,调度室应迅速通知各采掘工区人员撤离到大巷自然通风区域,等待恢复供电。

(二)、地面扇风机房 事故预想:突然停电、停风

1、扇风机房值班人员迅速判断事故原因,是高压、还是低压出现问题,启动另一台风机,并通知调度室、机电值班干部。

2、调度室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3、机电科长组织电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鉴定事故处理方案。

4、如两路供电电源都出现故障,且超过5分钟没有恢复通风,主扇司机应立即打开防爆风门及安全通道门,以便恢复自然通风。

5、调度室应迅速通知各采掘工区人员撤离到大巷自然通风区域,等待恢复通风。

(三)、主副井绞车 事故预想:绞车突然停电

1、如主、副井高压供电突然停电,绞车司机应及时通知调度室及机电科长或机电科值班干部。

2、调度室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3、机电科长组织电工、维护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鉴定事故处理方案。

4、如副井长时间不能恢复供电,人员应从主井梯子间升井。

(四)、井下配电及临时泵房 事故预想:井下突然停电

1、井下值班电工查明事故原因,并通知调度室、机电科值班干部和机电科长。

2、调度室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通知井下各工区。

3、机电科组织电工、维护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的原因、性质、范围,鉴定事故处理方案。

4、如水泵正在运转,值班司机应立即关闭水泵阀门。

5、采掘工作面停风后,瓦斯员组织人员撤离到自然通风地段。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通风机及其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6、如超过5分钟没有恢复供电,调度室应迅速通知各采掘工区人员撤离到大巷自然通风区域,等待恢复供电。

五、防范措施:

1、加强地面电工值班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各种供电制度,严格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制度。

3、机电队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全矿供电线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4、非专职人员严禁安装、检修和进行电气操作。

5、调度室安装与上级变电所的直通电话。

6、做好每年一次的春季预防性试验工作,对试验结果认真分析、研究,拿出处理方案。

7、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作业规程。

8、配齐各种消防设施及防护用具。

9、处理故障前必须将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填写好,并签发后方可工作。

10、故障处理结束后必须对线路摇测、试验,摇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1、主要通风机应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备用风机能在10分钟内启动运转。

12、主要通风机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检修,定期倒机检修(每月倒机一次)。

13、矿至少每季度要组织一次对主要通风机设备、供电设施、反风设施的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4、建议矿井购买安装保安电源。

六、注意事项:

为保证通讯正常、命令的及时下达,各单位在用电话汇报时一定要简短明

了,不要用电话讲与此次工作无关的事情,下达命令要简短清楚,受令者如有

疑问,可要求发令人复述一遍。

各岗位的操作过程必须按照停电时,先断开负荷侧后断开电源侧;送电时, 先送电源侧后送负荷侧的顺序进行。接到指令后,要确认操作对象、操作顺序,

然后再进行操作;并且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 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工作结束后没有接到可以离开的指令,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事故特征

a)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当巷道围岩应力比较大、围岩本身又比较软弱或破碎、支柱的支撑力和可缩量又不够时,已被应力破裂的围岩或本来就是破碎的围岩,在较大应力作用下,损坏原巷道支护,造成巷道冒顶。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支护不及时,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护质量,违反操作规定或锚杆支护系统匹配不合理,也会引起冒顶。冒 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堵塞巷道,损坏设备,损坏支柱,造成生产系统瘫痪或矿井停产等。

b)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修复老巷、巷道开门(三岔门、四岔门)或施工大跨度碹岔、贯通,地质构造带、过断层破碎带、应力集中区、采动影响区顶板支护强度不够易发生局部冒顶事故。

c)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各季节均可能发生顶板事故,夏季(雨季)更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冒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堵塞巷道,损坏设备,损坏支柱,造成生产系统瘫痪或矿井停产等。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顶板事故发生前的预兆:

巷道顶板急剧下沉、顶板有响声、有掉碴现象、巷道来压明显

发生以上预兆时,现场管理人员或安监员要立即撤除危险区所有施工人员到安全区域,立即汇

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矿值班领导,矿领导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a)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工区区长职责:事故初期指挥应急处理。

工区技术员职责:协助区长处理事故,并负责提供应急处理方案和编制应急处理措施。

工区值班人员职责:及时报告工区区长事故地点的事态发展情况及下达领导的指令,沟通信息,调度本工区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事故初期根据上级指令实施应急处理和现场组织自救。

人员职责:服从指挥,采取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人员职责:及时将应急地点发生的情况详细的报告矿调度室和工区值班人员。

3 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的程序

报警:事故地点附近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异声、烟雾、温度骤然升高、淋水突然加大、顶帮裂隙加宽等预兆,应进一步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后,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用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地点的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

接警:接到报警后,调度值班主任要详细记录报警内容,立即对发出报警信号的设备和地点进行确认,通知有关人员前往现场核实事故或险情,事故或险情确认后,立即通知救援队迅速到灾情现场,进行人员疏散,同时完成各种消防、安全救护设施设备的启动等工作。并通知值班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报警时要保持冷静,吐字清楚,依次报告出:

(1)发生险情的部门及本人姓名、报警电话;

(2)发生险情的准确地点、发现人姓名;

(3)险情大小及危险程度;

(4)险情性质;

(5)已采取的措施;

(6)现场及所属区域的人员数量及被困人员;

(7)人员疏散情况。

事故地点(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调度值班副主任(询问内容同上,马上进入事故处理)→值班领导(调度值班副主任通知并在10分钟内集合完毕,分析制定事故处理临时方案)→总工程师(确定是否实施方案执行或另行确定方案)→矿井领导(布置安排应急措施)、卫生室(安排卫生室做好一切准备急救小组成立,卫生室救护小组由调度安排下井救援)→安监站(安排盯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自救,维护现场安全)→事故区队(了解事故基本原因并组织好自救工作)→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准备好图纸、规程协助事故处理)→井下提升井口(包括运输平巷专用人行车或斜井猴车准备好在候车点及物料的装运工作)→110救护车(提升井口、运送伤病员)。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处于灾区内的人员及附近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⑴现场自救:工作地点发生事故后,现场盯班人员立即组织人员查清事故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并汇报矿生产调度室和安监站,并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地点进行维护和抢救伤亡人员。当事故范围较大,对营救人员安全威胁大时,应组织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区域,等事故稳定后,边维护边进行抢救工作。有关单位负责人及矿领导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⑵区域自救:工作地点发生事故后,事故区域范围内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当事故区域内通风被阻断时,应尽快恢复通风。受伤人员应尽量发出各种求救信号,便于营救人员确定被救人员位置。营救人员应尽快摸清受伤人员的位置,以利于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当事故较大,矿井自救有困难时,应立即请求新矿集团救护队参与抢救。

⑶发生事故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可能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同时立即通知调度室请求专业救护队参与救灾。

⑷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事故初期根据上级指令实施应急处理和现场组织自救。抢救遇险人员时,首先应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用呼叫、敲打、使用底音探听器等方法来判定遇险人员所在的位置和人数,与他们保持联系,并鼓励他配合抢救。若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险人员被堵在里边,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辅送新鲜空气、水和食物。

⑸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察觉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处理冒顶事故中,始终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注意检查瓦斯变化情况。在消除冒落矸石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在处理冒顶时,要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⑹用掘小巷、绕道通过冒顶区上部空间或清理塌落区,应架好临时支架。一时无法接近时,应设法利用压风管路供给被压或堵塞人员输送新鲜空气、水和食物。

⑺清理堵塞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伤害遇险人员;如遇大块矸石、木棚、金属网、铁梁柱等物压人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圆盘锯、液压剪刀等工具进行处理。

⑻对抢救出来的遇险伤员,要用毯子保温,并迅速运送到安全地点进行救护。对困在井下较长时间的得救伤员,不要用强灯光照射他们的眼睛,不要过多给他们饮食,应及时送到医院救护。

⑼在处理中必须坚持由外往里,加固冒顶附近巷道支护,防止冒顶范围进一步扩大。

⑽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岩石,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

⑾根据现场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事故区进行处理,加强支护并及时清理外运冒落的矸石,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救援

我矿现掘进动用生产采区为:四层一采区、三采区、五采区;二层五采区;下组煤(延伸)二采区。

煤层:现动用煤层为:上组

二、四层煤。

先急后缓原则:我矿一采区四层煤、五采区二层煤为典型的不稳定复合型顶板发生顶板事故的

可能性较大,应作为重点区管理。三采区四层煤下部埋深较大,顶板压力大,应作为重点采区管理。

附:不同施工地点发生顶板事故人员撤离路线:

⑴发生顶板事故地点: 1410轨道巷、运输巷、140

7、1409采面、一采四层运输下山、一采四层轨道下山

一采区施工地点→一采四层轨道(运输)下山→-350南大巷-→副井→地面

⑵发生顶板事故地点:3403采面

三采施工地点→三采四层轨道(运输)巷→-510北大巷→行人(轨道、皮带暗斜井→-350北大巷→副井→地面

⑶发生顶板事故地点:5410轨道(运输)巷、五采四层运输上山、五采四层轨道上山

五采四层施工地点→-510北大巷→行人(轨道、皮带)暗斜井→-350北大巷→副井→地面

⑷发生顶板事故地点:5203采面、5204轨道巷、运输巷、5204采面、5206轨道巷、运输巷

五采二层施工地点→五采二层轨道(运输)上山→-510北大巷→行人(轨道、皮带)暗斜井→-350北大巷→副井→地面

⑸发生顶板事故地点:-510南翼总回风巷

-510南翼总回风巷施工地点→-510南大巷→行人(轨道、皮带)暗斜井→-350北大巷→副井→地面

⑹发生顶板事故地点:下组煤轨道暗斜井、下组煤下部车场、21101轨道(运输)巷

施工地点→下组煤轨道暗斜井→-350南大巷→副井→地面

⑺发生顶板事故地点:-700上车场、-700主、副暗斜井

-700上车场、-700主、副暗斜井施工地点→-510北大巷→行人(轨道、皮带)暗斜井→-350北大巷→副井→地面

c)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见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主要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现场应急人员要详细了解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等,并向调度室做出具体汇报,调度室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及其他相关的领导。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再应迅速组织救援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新泰市煤炭局、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调度室向新泰市煤炭局上报事故信息的内容为: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发生的地点及事故类型

③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及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

⑤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及补救措施

⑥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4 注意事项

a)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佩戴合格的自救器,并保证自救器佩戴正确,切不可因干、热感觉私自取下自救器;佩戴自救器撤离时,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严禁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并随时检查通风和瓦斯情况。

b)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抢险救援时要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进行。

c)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现场处于灾区的人员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根据灾情和现场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进行自救和互救。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的应尽快组织撤离;编制的救援措施必须符合现场实际,并具有相应的可操作性。

d)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在自救或互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是和单独行动;同时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的安全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顶帮二次跨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避免自救和互救的不协调。

e)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现场要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工人进行应急处置,特殊作业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登高作业要佩戴保险带、处理冒顶要使用好临时支护等。

f)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做好检查通风和瓦斯检查、人员清点等工作。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g)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根据现场提出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皮带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王家寨煤矿原煤系统概况:

王家寨矿地面现有原煤皮带运输系统由给煤机、原煤皮带、分级筛、上集料皮带、下集料皮带、上仓皮带、等。原煤经主井提升到主井煤仓后,经给煤机进入分级筛,经分级筛分别进入手选皮带、原煤皮带。原煤皮带将原煤运输上原煤仓等岗位组成。

井下原煤共有一部强力胶带,普通胶带近二十部,刮板机二十余部,均为就地控制。

灾害可能性分析及事故预兆

煤矿原煤生产系统包括原煤筛分、拣选、地面运输、洗选加工、煤泥水处理及产品的储、装、运等环节,由于生产岗点多、生产系统复杂,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尘瓦斯爆炸及其它伤害。

主要事故类型有:

1.1机械事故

机械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等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

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机械伤害是煤矿地面原煤生产过程中最常见的伤害之一,易造成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包括皮带、刮板运输设备、破碎设备、排水设备、压滤机及其它转动及传动设备。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体肢体伤残甚至死亡。

1.2起重伤害

在地面原煤生产系统的厂房、车间存在的起重设备,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几率较大。其伤害因素主要表现为牵引链断裂或滑动件滑脱、碰撞、突然停车等。由此引发的事故后果有毁坏设备、人 员伤亡等。

1.3触电伤害

触电伤害主要发生在配电室、配电线路、电器设备室、输送机头、开关站等地点。触电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带负荷(特别是感应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误操作引起短路;近距离靠近高压带电体作业;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造成;伤害途径分为直接伤害、间接伤害和电流灼伤;伤害方式为: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1.4火灾

原煤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带式输送机道、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库、储煤场、电气设备集中区等。火灾可能发生的环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1.4.1、输送带负荷过大、皮带打滑摩擦、烧焊作业防护不当等原因有可能引

起火灾,轻者毁坏设备,重者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1.4.2、易燃易爆物品储罐泄漏遇明火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可能造成毁坏设备、建筑物和人员伤亡。

1.4.3、电气设备失爆、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可引起电气火灾,可能造成电气设备毁坏或人员伤亡。

1.4.4、储煤场由于煤堆堆放不合理、煤炭存放时间长、煤炭风化、氧化严重,天气高温干燥可引起煤炭自燃,外因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5淹溺

在雨雪天气,浓缩池、蓄水池、沉淀池等地点易发生淹溺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6 高处坠落事故

高空作业时,由于防护不当(或没有防护)、操作不当发生的人员或物件坠落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能产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场所装置主要有:厂房吊装口、各类检修煤仓上口、操作平台、栈桥、走桥、厂房房顶、登高装置等。

1.7坍塌

坍塌事故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清理煤仓、清挖沉淀池煤泥时的坍塌,储煤场煤堆过高遇到暴雨天气时的煤堆坍塌,都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8煤尘

在原煤的筛分、破碎、运输机转载点及干选、干燥车间等作业场所会产生大量的煤尘,如无降尘装置或没起作用等容易形成煤尘积聚或空气中煤尘含量超标,遇有明火,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毁坏和人员伤亡。人体长期吸入粉尘后,也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1.9车辆伤害

在装运过程中,装载车、铲车可能引起坠落、挤压、碰撞等伤亡事故。

1.10其它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压力容器爆炸、噪音、振动、高温、腐蚀、雷击、地震、采光照明不良等危险、有害因素,都可能对设备、人体造成伤害。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时向王家寨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应急组织体系图

应急组织体系图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3.2.1现场指挥组

组 长:机电矿长

成 员:机电科长、上下运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安全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3技术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机电科长、技术科长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 员:经营办公室副主任、仓库负责人。

具体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保卫部部长

成员:矿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

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6医疗救护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 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3.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部部长、汽车队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3.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长、工会主席、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

3.3.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 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3.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3.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3.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3.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3.3.7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3.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9机电科: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10运转工区: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运行,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3.3.11 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及时。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3.12保卫部长、卫生室主任。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

3.3.13调度室电讯组: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3.3.14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15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16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单位管理者及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彻底消灭人的不安全行为。

(2)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等转动部位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在机下过人的地方设置安全保护板,倾斜带式输送机必须设置防偏、止逆和过载、防滑停机保护装置。

(3)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必须设置防护罩,箱体全部封闭。

(4)所有设备的转动或传动部件均须设置防护罩。

(5)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规程,所用登高装置、安全器具必须检验合格。所有操作平台、空洞、水池、过桥必须设置安全栏杆或封闭。

(6)供电系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设备、操作箱外壳必须直接重复接地,车间电气设备可能触及人的裸露带电部分,均必须设保护罩或栏杆及警示标志。电气设备按规定时间检查测定,确保消除触电隐患。

(7) 煤仓、原煤准备、干选、干燥车间等煤尘比较集中的地点必须定期清理地面和设备,防止煤尘积聚,所用电器设备、设施必须防爆或采取防爆措施。

(8)原煤准备、干选、干燥车间运输转载点必须安设降尘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每月必须测定一次粉尘浓度,空气中粉尘含量不能超10mg/m3,如超标,停产整改。

(9)停产检修和零星安装撤除工程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4.2 预警行动

当事故突发后,司机、现场维修工立即向工区、机运部、矿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5.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

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

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5.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 电话 6066 6095 6096

调度室 电话 9

上运转工区 电话6067

下运转工区 电话6068

运搬工区 电话6064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7222956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6991585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0531—85686222,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0531—85685581

5.4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现场人员向工区值班人、调度室、机电科汇报,由值班人向矿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由矿领导决定下达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电话汇报,请示是否向更高一级部门汇报。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 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六个过程。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应急程序:

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

煤炭局调度室汇报。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王家寨煤矿应急预案。

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并启动本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事故处置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支持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请示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事故处置、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事故后期处理、事故分析、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6.3 处置措施

人员撤离、自救措施

灾害现场人员应按最近路线撤离,有火灾或有害气体时应用湿毛巾悟住口鼻,防止中毒,现场急救应本着“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损伤搬运时, 防止损坏神经”的原则。人员轻微伤害时,应将受伤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根据伤情及时救治。人员重伤时,救护时要保护受伤部位不再扩大,必要时请求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救护。人员出现休克、昏迷,进行心脏挤压、人工呼吸,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处理事故的措施:

6.3.1、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本着先救人的原则,根据人员伤害情况进行救护。

A、首先要停车停电。

B、现场急救应本着“有出血先止血、有骨折先固定、有脊柱损伤搬运时, 防止损坏神经”的原则。

C、人员轻微伤害时,应将受伤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根据伤情及时救治。

D、人员重伤时,救护时要保护受伤部位不再扩大,必要时请求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救护。

E、人员出现休克、昏迷,进行心脏挤压、人工呼吸,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F、人员出现死亡,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6.3.2、当发生煤仓(场)火灾时,积极进行自救

A、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应立即进行扑灭。

B、局部着火,可以扑灭但有可能蔓延扩大的,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一方面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参与灭火,防止火势蔓延扩大,一方面向现场管理者汇报。

C、火势开始蔓延扩大,不能立即扑灭,现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进行人员的紧急疏散,并马上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拨打消防报警电话\"119\"报警。

6.3.3、电气设备引发的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消防砂进行灭火,严禁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6.3.4、药剂库、油库火灾,现场主要负责人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疏散内部及外部人员,利用现场灭火器、消防砂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6.3.5、胶带输送机引发的火灾,现场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扑灭,现场灭火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防护用具,以防出现中毒现象。

6.3.6、人员出现淹溺事 故时,应进行以下救护:

A、人员意外滑落入水中,尽量保持平躺姿势,寻找周围可浮物。

B、滑落煤泥池内人员要使自己尽量保持平躺姿势,不要惊慌,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C、发现人员落水者应利用长杆、长绳抛向落水者实施救护。

D、落水人员上岸后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急救,同时送往医院救治。

6.3.

7、煤体坍塌造成人员、设备掩埋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单位调度室,

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级人员,并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营救可利用专业工具,接近人员位置尽量用手或软东西清理,以防伤人。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救援。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救援物资和装备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由卫生室管理和维护

内容

数量

存放地点

救护车(辆)

1辆

卫生室

担架(付)

卫生室

夹板(付)

卫生室

氧气(瓶)

10瓶氧气

卫生室

急救箱 5 卫生室

床位数 5张 卫生室

防护服、工作服 10套 卫生室

手套 10双 卫生室

呼吸保护装置 5套 卫生室

皮带运输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灾害可能性分析及事故预兆

煤矿原煤生产系统包括原煤筛分、破碎、拣选、地面运输、洗选加工、煤泥水处理及产品的储、装、运等环节,由于生产岗点多、生产系统复杂,生产过程中存在诸多危险、有害因素。导致的事故类型主要有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火灾、高处坠落、坍塌、煤尘瓦斯爆炸及其它伤害。主要事故类型有:

1.1机械事故

机械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等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机械伤害是煤矿地面原煤生产过程中最常见的伤害之一,易造成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包括皮带、刮板运输设备、破碎设备、排水设备、压滤机及其它转动及传动设备。机械伤害事故可能造成人体肢体伤残甚至死亡。

1.2起重伤害

在地面原煤生产系统的厂房、车间存在的起重设备,发生起重伤害事故的几率较大。其伤害因素主要表现为牵引链断裂或滑动件滑脱、碰撞、突然停车等。由此引发的事故后果有毁坏设备、人员伤亡等。

1.3触电伤害

触电伤害主要发生在配电室、配电线路、电器设备室、输送机头、开关站等地点。触电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带负荷(特别是感应负荷)拉开裸露的闸刀开关;误操作引起短路;近距离靠近高压带电体作业;人体过于接近带电体等造成;伤害途径分为直接伤害、间接伤害和电流灼伤;伤害方式为: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局部伤害,形成电弧烧伤、电流灼伤、电烙印、电气机械性伤害、电光眼等。

1.4火灾

原煤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火灾的地点:带式输送机道、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库、储煤场、电气设备集中区等。火灾可能发生的环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1.4.1、输送带负荷过大、皮带打滑摩擦、烧焊作业防护不当等原因有可能引

起火灾,轻者毁坏设备,重者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1.4.2、易燃易爆物品储罐泄漏遇明火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可能造成毁坏设备、建筑物和人员伤亡。

1.4.3、电气设备失爆、电缆不阻燃、老化、短路或电火花等可引起电气火灾,可能造成电气设备毁坏或人员伤亡。

1.4.4、储煤场由于煤堆堆放不合理、煤炭存放时间长、煤炭风化、氧化严重,天气高温干燥可引起煤炭自燃,外因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5淹溺

在雨雪天气,浓缩池、蓄水池、沉淀池等地点易发生淹溺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6 高处坠落事故

高空作业时,由于防护不当(或没有防护)、操作不当发生的人员或物件坠落事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能产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场所装置主要有:厂房吊装口、各类检修煤仓上口、操作平台、栈桥、走桥、厂房房顶、登高装置等。

1.7坍塌

坍塌事故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清理煤仓、清挖沉淀池煤泥时的坍塌,储煤场煤堆过高遇到暴雨天气时的煤堆坍塌,都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1.8煤尘

在原煤的筛分、破碎、运输机转载点及干选、干燥车间等作业场所会产生大量的煤尘,如无降尘装置或没起作用等容易形成煤尘积聚或空气中煤尘含量超标,遇有明火,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事故,造成设备设施毁坏和人员伤亡。人体长期吸入粉尘后,也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1.9车辆伤害

在装运过程中,装载车、铲车、单轨吊车可能引起坠落、挤压、碰撞等伤亡事故。

1.10其它危害

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压力容器爆炸、噪音、振动、高温、腐蚀、雷击、地震、采光照明不良等危险、有害因素,都可能对设备、人体造成伤害。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2.2.1现场指挥组

组 长:机电矿长

成 员: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安全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2.3技术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技术科长、机电科长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2.2.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 员:经营办公室主任、仓库负责人。

具体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保卫部部长为副组长

成员:矿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6医疗救护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 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2.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部部长、汽车队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2.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工会主席、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2.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

2.3.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2.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2.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2.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2.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2.3.7安全矿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2.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3.9机电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3.10运转工区: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运行,根据人员领取的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2.3.11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日常工作中对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避灾培训教育,完成其有关任务。

2.3.12 经营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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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应急预案.doc》
矿井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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