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2020-03-02 06:46: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一节 概 述

怀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县卫生局下属的股级事业单位,于2005年9月28日正式分设成立,批准为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负责规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许可,负责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分设综合办公室、卫生监督一科、卫生监督二科、卫生监督三科四个科室。 现有干部职工38人,其中本科学历 1 人,大专学历3人,高级职称0人,中级职称1人,助理级17人。

第二节 食品安全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监督内容:

(一)进行食品卫生监测、检验和技术指导;

(二)协助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

(三)宣传食品卫生、营养知识,进行食品卫生评价,公布食品卫生情况;

(四)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工程验收;

(五)对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巡回监督检查;

(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追查责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八)负责其他食品卫生监督事项。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

第三节 医疗服务与血液安全监督

监督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处方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依法开展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及采供血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四节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管辖范围内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宣传卫生知识,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三)根据有关规定对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建议。

(四)参加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五)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包括取证照相、录音、录相等,调查处理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 监督范围:

(一)宾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五节 消毒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监督内容:

(一)对有关机构、场所和物品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执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消毒服务机构的消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采取行政控制措施;

(六)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消毒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六节 传染病防治

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 监督内容:

1、组织实施辖区内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七节 学校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监督内容: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中小学及托幼机构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八节 劳动与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放射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监督内容:

(一)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二)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落实的情况;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及有毒有害厂矿企业 重大安全事件:无

第九节 环境卫生与饮用水卫生监督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监督内容: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监督范围:怀安县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 重大安全事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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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总结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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