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法院实践小结

2020-03-03 00:09:5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小结

暑期社会实践,形式多种多样,有选择去打工的,有选择去实习的,有选择带家教的,有选择做调研的。虽然形式各异,但一个核心的目的是让大学生能充分利用暑假锻炼自己。打工是一种实践,它能让大学生直面社会现实,体会就业形势之严峻,感悟工作之艰辛。实习也是一种实践,它让大学生体会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别,更好的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带家教也是一种实践,它让大学生充当起老师的角色,体会老师的艰辛,更加珍惜在校时光,努力学习。做调研同样是实践,它让大学生懂得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2011年暑假,我选择了在凤阳人民法院实习。实习时间自7月1日至8月1日,为期一个月。

在法院实习,我们的工作是诉讼指导,即在立案大厅内对咨询者进行解答。虽然好多问题比较简单,诸如起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起诉状该如何书写,某事能否起诉等等,但仍然有许多问题我们解答不了,或者是一知半解。遇到类似问题我们只好求助于立案大厅里的叔叔阿姨们,他们的解惑让我们明白了许多,也感悟了好多。多年的校园生活已使我们变得愚钝,竟天真的以为生活就是书本上的案例。是啊,生活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案例,但远比书本上的东西复杂,虽然我们能在学校的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但我们去无法真正地解决问题。

在立案大厅的一个月时间里,我渐渐明白了立案庭在法院中的作用了,立案庭可以说是法院的窗口,它决定了哪些纠纷可以进入法院,哪些起诉存在问题。犹如人体的免疫系统一般,抵挡着来自外界的纷繁复杂的异物,透过这个窗口,我也看到了当下社会上民事纠纷的主要类型:在十成的民事案件中,近六成是离婚案件,两成左右是赡养案件,还有两成左右是其他案件。仅仅一个月时间得到的数据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却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下的社会现状:高离婚率以及不赡养老人。毋庸置疑,这是一个社会现象,并非一个法律问题。市场经济带来了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也促使了传统道德体系的崩溃。利益开始成为衡量人们行动的尺度。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在物欲化的社会变得不再那么重要,记得有人曾经这样说过:“如果思想解决不了生活的问题,那不是生活出了问题,而是我们的思想已显现出局限。”套用这句话,我想说,如果法律解决不了其调整范围内的问题,那不是社会的问题,而是我们的法律已显现出问题。 但法律出现问题有时并不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而是法律受众的问题,因为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决定了法律被遵守、被理解以及法律的实施情况。一部法律,如果大多数人都不能理解,但却硬要以此实施的话,无异于暴政,这是法律的问题。一部法律,如果大多数人都能理解,少数人不能理解,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公民的法律素养以及国家的普法宣传问题。以我在法院实习的亲身经历来看,当前农村中诉讼存在几大问题:

1、不敢打官司,主要原因是诉讼费、律师费昂贵。

2、不相信打官司,主要是认为诉讼有腐败。

3、不知道该如何打官司,主要是公民法律素养的缺失。虽然随着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公民的法律素养的提高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要靠发展经济,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使老百姓鼓足钱袋子,这样才有底气打官司;二要靠教育以及法律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使公民了解、学习法律;三要靠树立法律权威,既要惩治司法腐败,又要提高法院判决的权威性。

以上是我此次社会实践的一点收获和体会,当然其意义远不止这些,“理论之树是灰色的,实践之树长青”,唯有真正的实践者才能体会到实践的真谛。

法院暑期社会实践小结

暑期法院实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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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实践个人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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