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

2020-03-03 08:14:3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的

分析与处理

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既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不稳定因素的形成。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在我镇范围内主要因征地拆迁、拖欠工资、医患纠纷、信念错位等事件中引发而生的。如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各级信访工作者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面临的重要任务。

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的分析与处理

引发群众性事件的矛盾,既有政治领域的矛盾,也有经济领域的矛盾;既有思想文化领域的矛盾,更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偶发事件。要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减少或控制不稳定因素的形成。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在我市范围内主要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拖欠工资、医患纠纷、信念错位等事件中引发而生的。党的十六大指出“完成改革与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如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不仅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各级信访工作者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面临的重要任务。

当前,整个社会出现了许多不和谐因素,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不公,就业矛盾突出,医疗教育费用过高,城乡办学条件差距,社会保障不全,环境污染加剧,干部作风不实,腐败屡禁不止,外地人口比例过高,文化观念冲突,弱势群体的无助等,这些压抑性社会矛盾的并存,使相当部分群体感到压抑、无望、不满、憋气,时时处处催发着群体采用群体事件的方法去解决个人面对的困境,为群体事件的发生埋下了诱发的种子。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外在表现。引发群发性事件的矛盾,就我市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一、因征地拆迁,导致社会矛盾增多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慈溪市企业经营者原始积累完成,不可避免地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和民宅的拆迁,使一些以种地为生的失地农民在无劳动技能或已失去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陷入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保障无份的困境。而城镇居民,民宅拆迁与补偿价格相差甚远,特别是店面房、平房被拆后,补偿所得距离更大。2006年土地信访高位运转,分别占集体访总量12.2%,上访人数占总上访人数7.6%,今年来新浦、观海卫二镇均因土地征用问题有100多人到省上访。

二、因企业改制、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拖欠工资等问题导致矛盾增多

我市外来务工者特别多,不少企业由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资拖欠等问题,导致工人为之罢工闹事,如去年周巷事件,今年胜山事件。随着城市化推进,基建工程工地如雨后春笋林立,开发商雇用大量农民工从事苦、脏、累活,他们每天工作时间超时,工资收入相对较低,且经常出现工资延发、缓发,更不用说其他安全保障之类,导致到政府部门上访。去年外来人口发生集体上访14起350人次,分别占集体访总量的10.7%和9.9%。

三、是特殊对象社会保障问题滞后导致矛盾增多

农村退伍军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部分水库周边村移民补助问题;支边宁夏人员要求享受精简下放待遇问题;乡镇企业老职工的定补问题等社会保障问题的事件上访其总量分别占集体访总量的16%和20.2%。这些社会群体,在我市的生活水平,特别是退伍复员军人,生活水平都不高,青春都奉献给了部队,经济大潮又不是十分适应;没有经商办企业本领,心里十分不平衡,这些特殊群体,与当前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地位的不对称造成对政府的意见,导致集体上访。

四、因理想信念错位,导致一些群众涉足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

在我市,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在前几年宗教活动场地控紧的情况下,非法宗教活动较为普遍,要求解决宗教活动场地的上访事件比较突出。面对社会的各种负面影响,不少群众缺乏精神支柱,意志消沉,精神空虚,使封建迷信趁虚而入,肆意蔓延,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市信教群众在宁波所占比例特别高,部分大款对此出于大方,导致非法宗教场地大量产生,而政府部门对此又管得较紧,导致矛盾冲突,上访增多。

五、因信访渠道不畅,导致矛盾化解调处不利

矛盾化解调处机制不完善和少数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使许多问题在发生之初没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导致个体问题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矛盾逐步升级。同时,司法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信任危机,信访群众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对公、检、法、司公开地持不信任态度,绝大多数都认为走法律不如走领导;有的不愿意付诉讼费,宁肯上访。

六、因医患纠纷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

现在许多单位为了招揽生意,扩大影响,经常作出夸张事实的广告,尤以某些医院为甚,为了提高声誉大肆宣传,一旦患者来院救治,往往达不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因而引发大量的医患纠纷。如我市的不少民营医院就是如此,以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病患或家属因医治效果达不到要求,或死亡而与医院发生纠纷,导致信访群体事件的发生。

七、因群众维权意识提升与自身法律素质低下引发的矛盾

随着社会的进步,许多群众的维权意识、自主意识、法制意识等有了较大增强,但又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与自身具备的法律素质,社会的发展,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当群众之间、群众与政府之间,单位上下级之间出现利益磨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错误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突发性群体事件。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访的对策、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我们应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移,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减少信访上访群体发生,确保我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市委、市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各成员单位也都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纳入信访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定期检查和考核上。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市各级都要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协调处理、督查追究、分级包干等制度。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半月或每月一次的对村、居委、社区、大型企业的集中排查,召开例会、报告情况、及时沟通、采取措施,同时,使全市的信访苗头、重大纠纷情况能及时汇总分流、调处。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信访事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市委、市政府必须将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单位包干制,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实行包干责任制,按时接待来人来访。对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管辖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协调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应由市委分管领导出面与相关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三是要完善调解制度。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矛盾的化解工作

市委、市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把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工作的疑难纠纷列出清单,建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调处。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群众特别关心的旧城的改造、村中村改造、土地征用、违法用地、劳资纠纷等重点问题,市委应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信访、政法、综治、城建、土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制订相应措施、对策,以措施缓解矛盾,以对策、政策化解矛盾,以保证我市城市化进程全面推进。

四、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一是要加强干部执法执纪的检查监督。干部办事不公,为政不廉,作风霸道,方法简单,政务、村务不公开等歪风邪气是广大群众不满意,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根源。因此,一定要以“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教育干部,以认真实践胡锦涛总书记“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经常检查干部执政情况,执纪执法情况,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各种不正之风。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群众对社会,对干部的不满。二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治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治理工作例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检查内容,结合年终考评,认真考核检查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绩效,与奖金挂钩。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大力宣扬人民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不断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表彰和宣传,形成共识,齐抓共管。

五、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根本。一是要通过召开各种类型会议,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才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二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干部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三是要对那些促使事态性质逐渐发生变化,态势不断扩大蔓延,甚至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带头围攻党政机关,阻塞道路交通及发生打砸抢事件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危害,缩小影响。以上见解仅供参考。

医疗教育费用过高,城乡办学条件差距,社会保障不全,环境污染加剧,干部作风不实,腐败屡禁不止,文化观念冲突,弱势群体的无助等,这些压抑性社会矛盾的并存,使相当部分群体感到压抑、无望、不满、憋气,时时处处催发着群体采用群体事件的方法去解决个人面对的困境,为群体事件的发生埋下了诱发的种子。群体性事件是社会各种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外在表现。引发群发性事件的矛盾,就我镇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的:

一、因征地拆迁,导致社会矛盾增多

随着我镇公路的村村通工程,不可避免地征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使一些以种地为生的失地农民在无劳动技能或已失去劳动能力,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陷入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保障无份的困境。比例

二、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拖欠工资等问题导致矛盾增多

我镇基本都是以务农为主,不少家庭由于缴纳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工资拖欠等问题,导致群体上访,比例

三、是特殊对象社会保障问题滞后导致矛盾增多

农村退伍军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部分水库周边村移民补助问题;乡镇企业老职工的定补问题等社会保障问题的事件上访其总量分别占集体访总量的16%和20.2%。这些社会群体,在我镇的生活水平,特别是退伍复员军人,生活水平都不高,青春都奉献给了部队,经济大潮又不是十分适应;没有经商办企业本领,心里十分不平衡,这些特殊群体,与当前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地位的不对称造成对政府的意见,导致集体上访。

四、因理想信念错位,导致一些群众涉足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

在我镇,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在前几年宗教活动场地控紧的情况下,非法宗教活动较为普遍,要求解决宗教活动场地的上访事件比较突出。面对社会的各种负面影响,不少群众缺乏精神支柱,意志消沉,精神空虚,使封建迷信趁虚而入,肆意蔓延,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市信教群众在宁波所占比例特别高,部分大款对此出于大方,导致非法宗教场地大量产生,而政府部门对此又管得较紧,导致矛盾冲突,上访增多。

五、因信访渠道不畅,导致矛盾化解调处不利

矛盾化解调处机制不完善和少数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使许多问题在发生之初没能够引起足够重视,导致个体问题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矛盾逐步升级。同时,司法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信任危机,信访群众普遍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对公、检、法、司公开地持不信任态度,绝大多数都认为走法律不如走领导;有的不愿意付诉讼费,宁肯上访。

六、因医患纠纷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

现在许多单位为了招揽生意,扩大影响,经常作出夸张事实的广告,尤以某些医院为甚,为了提高声誉大肆宣传,一旦患者来院救治,往往达不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因而引发大量的医患纠纷。如我市的不少民营医院就是如此,以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病患或家属因医治效果达不到要求,或死亡而与医院发生纠纷,导致信访群体事件的发生。

七、因群众维权意识提升与自身法律素质低下引发的矛盾

随着社会的进步,许多群众的维权意识、自主意识、法制意识等有了较大增强,但又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与自身具备的法律素质,社会的发展,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当群众之间、群众与政府之间,单位上下级之间出现利益磨擦或纠纷时,一些群众错误认为聚众闹事可以对领导造成压力,能较快解决问题,使本来能在法律程序中得到解决的矛盾演化成突发性群体事件。

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上访的对策、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我们应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移,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减少信访上访群体发生,确保我市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镇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都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级各部门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切实纳入信访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责任目标的定期检查和考核上。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镇各级都要建立健全定期排查、情况报告、协调处理、督查追究、分级包干等制度。镇综治办要坚持半月或每月一次的对村、居委、社区、大型企业的集中排查,召开例会、报告情况、及时沟通、采取措施,同时,使全市的信访苗头、重大纠纷情况能及时汇总分流、调处。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信访事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镇政府必须将工作重心下移,通过单位包干制,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实行包干责任制,按时接待来人来访。对各单位职能范围内管辖的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主管及分管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协调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应由镇分管领导出面与相关单位的主管、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三是要完善调解制度。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矛盾的化解工作

镇政府要督促相关部门把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工作的疑难纠纷列出清单,建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调处。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群众特别关心的旧城的改造、村中村改造、土地征用、违法用地、劳资纠纷等重点问题,镇政府应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信访、政法、综治、城建、土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制订相应措施、对策,以措施缓解矛盾,以对策、政策化解矛盾,以保证我市城市化进程全面推进。

四、加强监督,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一是要加强干部执法执纪的检查监督。干部办事不公,为政不廉,作风霸道,方法简单,政务、村务不公开等歪风邪气是广大群众不满意,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根源。因此,一定要以“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教育干部,以认真实践胡锦涛总书记“作风建设”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当好人民公仆。经常检查干部执政情况,执纪执法情况,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各种不正之风。切实从源头上降低群众对社会,对干部的不满。二要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治理情况的检查监督。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治理工作例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考核检查内容,结合年终考评,认真考核检查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绩效,与奖金挂钩。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大力宣扬人民满意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不断总结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表彰和宣传,形成共识,齐抓共管。

五、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根本。一是要通过召开各种类型会议,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才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二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干部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矛盾激化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生。三是要对那些促使事态性质逐渐发生变化,态势不断扩大蔓延,甚至无理上访,越级上访,带头围攻党政机关,阻塞道路交通及发生打砸抢事件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避免事态扩大,减少危害,缩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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