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8:18:5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校车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校车的安全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作为车主和驾驶员特作如下承诺: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6、驾驶员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7、校车驾驶人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8、校车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10、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11、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12、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13、校车载人不超过核定的人数,不以任何理由超员。
14、校车驾驶人酒后绝不驾驶校车。
15、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6、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7、校车上下学生,必须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必须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18、学生上下车时,随车人员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19、随车人员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20、随车人员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21、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22、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必须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必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我承诺做到以上几条,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校车车牌号码: 车辆所有人签字:
校车驾驶员签字: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签字:
二〇一七年 九 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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