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部部门细则

2020-03-02 18:49: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文艺部部门细则

部门细则

一、总则

1. 本部的工作重点是积极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以协助师生,服务同学为宗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相互合作,共同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在文艺方面大展身手的空间。

2. 立足本部门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能

1.文艺部需听从校团委安排,在校学生会主席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全校性的各种文艺活动,如在中心广场举行迎新晚会、新生才艺大赛,在01a举行的全国主持人大赛、超级女声海选等活动。

2.自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比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充分挖掘并展示同学们的艺术才能。

3.协调各系文艺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并配合各系文艺工作的开张。 4.加强与社团联合会艺术团的交流。

5.主动发现校内文艺特长人才,为大型文艺活动及对外文艺交流做储备。

三、组织机构

文艺部实行部长领导下的副部长的分工合作制。文艺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部员若干名。

1. 部长:主抓文艺部全面工作,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了解听取同学们对文艺部的要求和建议并及时与主席团沟通,在文艺活动准备期间与校团委老师进行交流。负责召集各系文艺部部长开展工作会议,发掘、锻炼和培养文艺骨干。

2. 副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3. 部员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与部长和副部长密切配合。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和副部长交流。 4. 在文艺部承办活动的期间 ,文艺部实行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原则,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通力合作。

四、部员成员权利和义务

部门人员有参与校会评优、奖励、提拔、退出的权利,有参加文艺部组织和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维护本部利益和名誉、为本部服务的义务,有配合部长,副部长和其他部员参加部内工作的义务。

五、工作条例

1.在校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组织校内文艺活动,前期策划整个活动并确定活动时间地点及主题,联系外联部拉赞助及舞台。(地点一般在中心广场,若有特殊情况在01a203开展活动) 2.召集各系文艺部部长开会,并将上级任务传达到系。各系准备节目并向校文艺部申报节目。 3.与各系及老师协商后统一进行节目初审,节目筛选,节目彩排等,选出优秀的文艺人员。

4.在与校团委老师商讨后确定节目顺序及活动名称,联系宣传部做出节目单及幕布。

5.活动的3天前确定演员名单学号,申请假条并申请场地、水电及候场教室。

6.活动当天文艺部全体部员公假一天。上午配合工作人员搭建舞台,在各部门的帮助下搬运物资,带领演员租服装,下午开始化妆,走场等准备工作。

7.活动期间文艺部分工明确,包括催场,道具,传麦,灯光,音响,机动等。 8.晚会结束后帮助撤离物资,开会总结并以发票的形式向校团委老师报账。

文艺部部门工作总结

文艺部部门规划

文艺部 部门工作总结

文艺部部门规章制度

文艺部部门发展规划

文艺部部门规划

文艺部部门管理制度

文艺部 部门规划

文艺部 部门总结

文艺部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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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部部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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