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庄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2020-03-02 08:39: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修订稿) 根据路北区教育局《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工作,本着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二、组织机构

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科任教师代表和附属幼儿园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其全面工作。

组长:董凤云(校长)、吴淑娟(书记)

成员张桂芹、李秀媛、孙慧芬(教导处主任);李秀艳(后勤主任);李珊珊(大队辅导员)、陈慧杰、张艳丽、党秀娟、鞠建英(班主任教师代表);张淑玲、程淑梅(科任教师代表)许艳玲、高金荣(幼儿园教师代表)

三、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按上级文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教师。我校共45名教师,其中有38名正式在编教师,七名代课教师,在编教师中一名长休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待遇外,其余37人享受绩效工资分配,本方案从2011年1月起实施。

四、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为校长、书记、班主任、主任、大队辅导员、附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和月出勤考核、年终考核等项内容。

五、各项津贴发放办法

(一)校长津贴的发放办法

按上级规定:校长、书记岗位津贴每月300元(按12个月计发)。按月预发,年末考核。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岗位津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免发全年校长岗位津贴(在下一年度执行)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奖金发放标准与本校优秀人员的发放标准大致相同。

(二)班主任津贴的发放办法

按上级规定,班主任津贴每月每生按5元计发(每年按12个月),按月预发,教师自担任班主任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后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因病假、事假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

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发给临时班主任。每学期末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考核为不合格的,免发班主任岗位津贴(在下一年度执行),考核内容参考(附件3)。班主任津贴总量以上年末在校实际人数进行测算。

(三)月出勤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月出勤考核主要依据教师出勤情况,发放出勤考核津贴。其费用总量占核出校长、书记、班主任津贴外,学校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现象,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并达到规定的兼课数量,按全额发放;

2、旷课一节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50元;矿工1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00元;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免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3、事假(病假)1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0元;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0元;1月内事假(病假)累计超过7天不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视为事假1天,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三个月,免发年终奖励绩效工资,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人员,除免发年终奖励绩效工资外,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路北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执行。

4、班主任有病假(事假),除扣除以上第三项需扣除的奖金以外,按每天班主任费的平均数,依请假天数扣除班主任费。

5、其他教师请病、事假所扣除奖金,谁代课每节5元。因公办事所耽误的课时,谁代课不给补贴。

(四)年终考核津贴的分配办法:

年终考核津贴=月人均标准额×上年末12月份财政开支人数×12月×30%

年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比例为4:5:1优秀等次的比例向适当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各等奖奖金差距不能超过200元。

(五)附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附属幼儿园班主任津贴发放要依据2010年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另行制定。

(六)主任、大队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

参照区内其他学校津贴办法,再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六、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农村学校教职工每人每月享受农村教师津贴100元,不列入全区绩效工资总量,由区财政另行拨付。\"我校属于农村小学,在编的37位教师每人每月分别享受农村教师津贴100元。

七、有关问题处理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免发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1、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

2、一年内累计病假、事假超三个月的;

3、小病大养在外经商、办企业,经学校核对情况属实的;

4、以非正常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

5、不履行岗位职责,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6、2011年年终绩效考核\"不合格\"的;

以上免发办法必须经学校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减发年终奖理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搞有偿家教、向学生乱收费的;

2、不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工作中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

3、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4、屡次违返学校劳动纪律,出勤较差的;

5、不服从分配,履行岗位职责较差的;

除以上减发项目外,结合本校实际,也可另行制定具体减发项目。所有自行制定的减发项目和减发金额,必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八、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制定,并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经过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且将实施方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2011.4.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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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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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庄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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