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工作总结

2020-03-03 07:37:2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消保处工作总结

(2012年1月9日)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按照总局的要求和新一届局党委建设“四新”工商的思路,根据我市消费维权的实际情况,自加压力、挑战自我,继整治手机吃费后,又创造性的开展了一系列在社会上很有影响力,深受社会广泛赞誉的维权行动,极大的提振了工商部门的权威,改善了整个工商系统的社会形象。

我们既抓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间长、涉及消费者面积广、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甚至根本无法维权、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锦湖轮胎维权、美容行业强制消费等,也主动整治消费者零投诉,已经形成行业潜规则,不解决已经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领域或者行业,适时开展专项维权战役,如餐饮行业消毒餐具收费、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并摸索出一套“工商牵头、媒体助推、社会参与”的消费维权经验,取得了卓著的成绩。

回顾2011年消保维权工作,可以概括为四大战役、十个专项整治行动、二十七个案件、709 批次商品检测、三万六千个投诉。

一、四大维权战役

1、叫停消毒餐具费。“3.15”前夕,针对长期以来,消费零投诉、全市范围内广泛存在的餐饮业收取消毒餐具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开展了叫停餐具费的维权行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进行大讨论,顶住几乎来自消毒餐具生产全行业反复上访的压力,终于叫停了餐具收费。找回了政府的公信力,用实际行动在“3.15”前夕,进行了一次消费教育。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报道一次,在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节目报道两次,人民日报做了长篇报道,新华社多次报道。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报、所有主流网站、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都连续报道。省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各报刊都做了连续报道。总局网站也做了报道。

2、进行“锦湖”轮胎维权。“3.15”晚会揭露“锦湖”轮胎事件后,立即联合新华社、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报、东北网、省市各主流媒体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轮胎维权战役。在锦湖轮胎维权实践中,摸索总结了“在第一时间保持信息公开,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搭建沟通平台,化解危机,缓和矛盾,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消费者可能遭受的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举一反

三、寻求根本解决问题的途径”等一系列应对突发涉众消费维权事件的经验。通过举行12315申诉现场,约谈“锦湖”哈尔滨总代理,连续发布禁售行政建议,连续公布问题轮胎批次和连续披露消费者申投诉案例,历时半个月,终于让“锦湖”方面做出积极反应。锦湖高层代表多次来到我局,对我局的整治行动表示理解和支持,共为我市消费者更换近5000条轮胎。依据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提出并实施“三年半花”的轮胎“三包”规定。加强轮胎经销行业的规范管理,指导基层建立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轮胎维权工作被重庆晚报、新民晚报、解放日报等全国许多地方媒体转载、许多地方电视台转播。中华工商时报在报道中总结出了“政府牵头、媒体助推、社会参与”的哈尔滨维权模式。受到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3、开展了整治强制美容消费的战役。针对长期以来美容行业存在的强制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问题,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整治战役。克服消费者不敢站出来维权、不愿站出来维权,连续两次对美容院进行检查都不得不报警110才安全撤出的层层困难,通过举行12315申诉现场会、曝光典型案例、公布立案查处信息、公开向社会征集违法证据、约谈涉嫌违法企业、召开业内人士座谈会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完成了美容行业强制消费的整治,违法企业公开向社会道歉,承诺无条件退款,主动整改。共为消费者退款850万,取缔无照经营美容院4家,立案查处一批涉嫌违法的美容机构。出台了加强美容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美容行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解决了长期以来美容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做了专题报道,中央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一次,人民网写了纪实通讯,新华社连续发了5篇通稿。中华工商时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法制报等全国媒体做了详细报道。省市电视台、电台、报纸开辟专栏、专题连续报道。全国各地方电视台、报刊都做了转载。在全国范围内引起轰动效应。再一次提升了整个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

4、开展了“叫停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行动”。针对大型商场返券促销、储值促销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涉嫌强制消费、捆绑销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权战役。通过舆论宣传、社会动员,召开相关企业座谈会等一系列措施,顺利完成叫停工作。目前,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商场已经实行“明折明扣”,“叫停”的成果已经显现,社会各界反响很好。新华社为此发了专电,新华社每日快讯做了报道,许多地方媒体都做了报道。省市所有媒体一直连续报道。省市电视台分别作了专题报道。使我们的形象和社会地位得到了再一次的提升,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社会各界的赞誉,一些市民直接来电称赞我们的几场战役。

四大维权战役,也是行政成本低、行政效果好、行政效能高的典型案例。每次维权战役,都投入很少的力量,主要与媒体紧密合作,通过媒体向社会讲明要做什么,为什么要做,如何做,什么时间开始做,并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各阶层广泛参与,整治的过程就是宣传法律法规、讲道理和揭露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的过程,当把法律法规宣传透彻了,把道理讲清楚了,把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充分披露并引起社会共鸣后,当我们的观点被全社会理解、接纳,并自觉按照我们提出的规范自觉调整经营行为时,整治工作就基本结束了。

二、查处27案件,收缴罚没款159万元。其中罚款10万以上的案件6起,5万以上的案件8起。

三、十个专项整治。根据新闻媒体曝光、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和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家电下乡”市场、纸巾纸产品、电动自行车、建材、珠宝首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爆米花桶、口岸进口商品、“海洋宝宝”问题玩具等十项执法检查,查扣劣质安全网110包,1100余片,劣质安全帽33箱,含有荧光剂的不合格爆米花桶11950只,“海洋宝宝”问题玩具100余袋。集中开展了汽车类消费维权行动,依托哈尔滨市工商联汽车商会成立了 “哈尔滨市12315汽车行业维权中心”,已成功处理了70起汽车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开展了银行业代理保险业务专项维权,解决了3起历史积案,自此,关于银行业代理保险的投诉已降至零投诉。为玉泉白酒、泸州老窖、郎酒、金门高粱酒、“中华”铅笔、恒昊玻璃、哥伦比亚服装、松桥石棉瓦等企业进行了打假维权,查扣假冒白酒503箱,假冒“中华”铅笔1105支,假冒“松桥”牌石棉瓦1537张,强化了对特殊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保护了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组织开展了对我市流通领域节能灯、水嘴、童鞋、服装、纸巾纸、纸包装、办公家具、家用电器、电线电缆等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检样品709个批次,并向社会通报了监测结果,并对销售不合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有效地强化了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管,促进了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处理投诉3.6 万件,12315指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36000件,在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中,注重现场答复、现场解决问题并坚持事后回访,为消费者挽回直接损失600余万元。

2012年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治成果。对2010年以来开展的各专项整治行动以及近年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中不合格商品下架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对整治成果进行检验。重点看手机吃费现象是否杜绝,轮胎三包是否落实,餐具收费是否停止,强制美容是否存在,返券促销是否继续,不合格商品是否下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企业行为,倡导诚信经营,促进行业自律。

二是要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力完善12315工作机制,扩大网络覆盖面,把“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加强受理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利用,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

三是全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商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大要案件督办协调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加快探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

四是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针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整治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三类违法行为。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确保“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 五是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通过与各报刊开辟专栏、与电视台开设专题和各项工作的连续跟踪报道,深入进行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

消保处二月份工作计划

消保处工作总结暨工作打算

消保股工作总结

工商局消保工作总结

工商局消保工作总结

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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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消保工作总结

消保处副主任科员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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