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20:22: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双龙乡大凹子村,面积 300平方米,此经营场所产权属于魏汝翠所有,现委托夏勇管理、出租。该经营场所不属于违规违法建筑,不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不属于道路两侧属私搭乱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擅自建盖章;若该场地产权发生争议,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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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无产权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食堂经营场所住房产权证明
学生食堂经营场所住房产权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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