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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1 16:24: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之一

居民社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花溪区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2010年2月25日至3月底(其中涉及环卫设施建设的工作持续至6月3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标准,我局会同区相关部门和城区三个办事处对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单位的环境卫生开展全面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垃圾收集容器符合城市环卫设施设置标准,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小街小巷、车站及广场、集贸市场周边无卫生死角;社区和单位卫生环卫设施完善,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路面、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无坑洼积水;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不影响环境;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建设、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城市生活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标准;医疗废弃物转运和集中处理、处置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特种垃圾处理场的运行管理,转运和处理记录规范齐全”,“城市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阳台屋顶整洁”、“城市道路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无往窗外乱扔乱吐现象,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驾驶员及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全面提升。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城区各主次干道,地下通道,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社区和单位。

(二)整治内容

1、按标准完善城区主次干道、地下通道、小街小巷、社区和单位卫生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

2、加大整治力度,对小街小巷、市场周边、各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环境整治,消除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

3、加强对城市社区居民和单位饲养犬类及饲养鸟(鸽)类等管理,开展宠物粪便的清理、整治工作。

4、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垃圾处置工作,规范化管理城市粪便收集、运输和处理。

5、开展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清洗公路人行护栏,确保市容整洁美观。

三、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和宣传准备阶段(2010年2月25日—3月5日)

1、深入开展城区范围内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摸底、调查,拟定设置方案。各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垃圾收集容器现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本辖区内果皮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配置情况。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及环卫设施设置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合理规划、规范设置”的要求,会同环卫站制定本辖区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方案,对需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数量、标准、建设时限提出明确意见,并明确管理责任。

2、开展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各社区和单位卫生情况的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各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各社区和单位的卫生责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未明确专人清扫保洁管理的区域提出整改工作方案。

3、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垃圾处置工作及城市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摸底、调查,制定保持无害化处理率的相关工作方案。环卫站牵头,各办事处配合对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及城市粪便处理收集、运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收集、运输容器数量及密闭化运输管理情况,并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拟定整改工作方案,3月1日前报区城管局初审后,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各办事处会同环卫站对现有垃圾运输情况和转运站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提出整改建设工作方案。

4、开展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饲养鸟(鸽)类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清理宠物犬类及饲养鸟(鸽)类粪便、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的工作方案。各办事处应对辖区内社区和单位饲养的宠物犬类和饲养鸟(鸽)类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宠物、鸟类管理的基本情况,会同公安、农业部门拟定进一步依法加强饲养犬类、鸟(鸽)类管理及清理宠物粪便、消除污染环境行为的工作方案。

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各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工作人员应采取入户宣传、专人走访、散发宣传资料、出黑板报、宣传栏、公告等方式,对市民进行清理卫生死角、规范宠物、鸟类(鸽类)饲养、车容车貌等相关环境卫生知识宣传,培养增强市民的环境意识,营造“人人爱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31日)

1、全面开展未达标区域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改造。按照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管局审批的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工作方案,由各办事处会同环卫站组织本辖区内的环卫设施设置改造工作。

2、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各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地下通道、小街小巷、集贸市场周边、社区和单位卫生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暴露垃圾和坑洼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孽生地。确保以上区域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主要道路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整治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环卫站保证垃 4 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对城区主干道定时冲洗。

3、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垃圾处置工作及城市粪便收集、运输、处理工作的整治。由环卫站负责,对现有城市生活垃圾及城市粪便处理收集容器整洁性、运输容器的密闭化、管理标准化情况进行整治和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及粪便密闭运输,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完善垃圾及粪便收集、转运相关资料。

4、开展对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饲养鸽等鸟类粪便清理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各办事处、区公安局、区农委配合,按照《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好养犬登记管理,进一步加强饲养鸟(鸽)类管理。同时组织对辖区社区和单位宠物犬类及鸟类在路面、绿地、院落的宠物粪便进行全面清理,规劝并督促饲养人加强对宠物粪便的清理,落实管理机制。

5、开展主要街道临街建筑物清理、整治工作。由区城管局牵头,各办事处负责配合,重点对城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清洗、粉刷、修饰,确保建筑物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无残损、无脱落、无严重变色、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对临街居民区、楼群院落、宾馆饭店等建筑物屋顶及阳台的环境进行整治,确保屋顶及阳台管理规范有序,无乱堆乱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达到整体视觉整洁、美观、协调的效果。

(三)检查、验收及长效管理阶段(2010年3月31日后) 由各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做好查缺补漏,严防回潮,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落实长效管理。

四、整治经费预算

(一)道路清洗费用

中心城区道路清洗按每天清洗1次计算,全年需费用为:36.5万元(365天×1000元/次=36.5万元)。

(二)人行护栏清洗费用

按每周清洗2次,3000元/次,每月8次,全年需费用合计28.8万元。

(三)果皮箱设置费用

结合花溪区各路段实际情况,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1)新区大道(南大街路口-尖山村路口):102个 (2)田园路(政府大楼-阳光水乡):80个 (3)险峰路(花圃路口-电子工业学校):100个 (4)政府大楼绕环路:50个

(5)羊昌坝(奶牛场路口-尖山新区路口):50个 (6)花溪二道:130个

(7)磊花路(尖山路口-南环线党武收费站):140个

(8)补充老城区果皮箱,青岩车站至三五三七厂路段:55个 (9)更换原路段损坏果皮箱:300个

合计:1007个,830元/个(含安装费30元/个),需83.58万元。

(四)垃圾转运站维修维护费

现有5座转运站,每座维修维护费为6万元/年,计30万元。

(五)作业车辆经费

1、需购买洒水车1辆,计48万元;

2、需购买吸粪车1辆,计40万元。 合计:88万元。

(六)农贸市场清扫保洁经费

1、保洁员10名,每人每月工资800元,每年需经费9.6万元;

2、农贸市场公厕管理经费每月5500元,每年经费6.6万元;

3、农贸市场下水道维修经费10万元;

4、垃圾清运经费每年10万元。 合计36.2万元。

(七)临街建筑清理整治经费 人工费、材料费计80万元。 以上所需经费共计383.08万元。

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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