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项制度

2020-03-03 02:20: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发〔2010〕119号

关于印发《****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筹工筹劳民主议事制度(试行)等制度的通知

各党工委、村、镇直各工作部门: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筹工筹劳民主议事制度(试行)》等制度已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一事一议 制度 通 知

报:县委、县政府、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送:班子成员

发:各党工委、村、镇直各工作部门

(共印45份,自存3份)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筹劳民主议事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筹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民主议事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村行政村或村民组区域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劳务。

第三条 农村集体公益事业是指与村民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必须由集体统一组织实施的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设施、需要村民筹劳的电力设施、公共环卫设施、村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使村民直接或间接受益的公益性设施和项目。

第四条 农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群众受益、事前预算、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要尊重村民当前利益,又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的需要,由村民大会或村民组开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 实行一事一议兴办的集体公益事业筹劳,由村委会根据实际需要编制项目预算草案后,提交村民会议 1

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民会议应有本村70%以上农户户主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民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均应参会半数以上通过,并张榜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将筹劳的决定报乡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六条 镇人民政府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村级范围内筹劳的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 实行一事一议兴办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要的物资,主要由中央、省、县财政安排,所需劳务由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实行一事一议兴办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由本村受益村民承担。

第九条 对从事工商行业生产活动的农村居民,应按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根据经济条件,每人每个工作日按20元计算,按照实际投工进行折算。

第十条 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者外,村民均有出劳兴办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义务。凡无故不履行出劳义务的,村委会有权督促其履行义务。对经督促无效者,村委会可通过村民自治或司法程序申请履行。对在校学生和五保户不承担出劳;烈军属、退伍伤残军人、丧失劳动能力者应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减免照顾。收入低于本村平均线以下的生活特困户,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半数以上通过,对其筹劳可给予减免。

第十一条 不得强行实施以资代劳,村民因故不能出劳,自愿以资代劳的,须经村委会汇总,报经镇相关部门同意以资代劳后,村委会应向农民公布,并收取以资代劳款,村委会要向以资代劳的村民,开具统一收据。

第十二条 镇人民政府和各工委负责指导兴办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工作,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限期纠正。镇农村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实行一事一议兴办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劳使用情况的监督。对确需兴办的公益事业,村两委负责搞好项目的测算、预算。有半数以上村民认同而有事不议、推诿不办的村或村民组,镇人民政府要给予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可按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调整村组负责人员。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领用

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领用管理,节约开支、降低费用,规范物资采购和领用程序,提高建材利用率,根据《贵州省2010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威宁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威宁自治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物资采购领用暂行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物资采购领用实行“统一管理、政府采购、专人负责、收领有据,阳光操作”管理原则。

第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物资采购组负责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相关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物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实行比质比价采购,似采购物资地点、价格、质量择优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第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物资采购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项目建设村或村组民填制物资采购申请表,报镇财政所审核后,汇总上报县物资采购组审核 1

同意采购后报县政府采购办实行采购。

第五条 物资采购中,采购方应协商物资供应商将物资运送到双方确认目的地,并由供应商承担物资搬运所有费用。

第六条 物资验收领发实行专人管理,并建立物资收发管理明细表,明细表包括的内容有物资品名、规格、单位、物资收发日期、物资收发数量、物资报废、报损、报失数量、以及相关负责人签名等。物资报废、报损、报失由村或村民组写出情况说明,报乡镇财政所的核实具体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 镇财政所、县物资采购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村或村民组物资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确保物资管理安全、规范。

第八条 物资存放应视其物理特性、化学特性选择适宜的存放地点,分类整齐堆放,注意防火、防潮、防水、防盗等。切实加强易燃易爆物资存放管理,如油漆,汽油,煤油,化学药品等.要求通风良好, 必须远离火源,照明设备要有防爆装置,存放区严禁吸烟或明火作业等,并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识牌。

第九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物资入库、领用、结余等情况自入库日起每10天向全体全村村民公示一次,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第十条 物资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赔偿相同的金额或报送公安相关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批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转移、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3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财务公示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村级基层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监察部、农业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及《威宁自治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财务公示制度(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村或村民小组应根据“村财政代管村用”的要求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财务及项目进展情况,于次月5日在村务公开栏和项目实施点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布,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 由试点村、组统一按《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公示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布,表格由村委或村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填制(一式三份),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报镇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方可公布,并留一份备案。 第四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务及项目进展公示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 1

电话、筹劳数量、奖补物资收支、结余情况、工程进度及有关村民应知晓的账目数据。

第五条 村、组公布的财务及项目进展情况必须真实可靠。

第六条 村民对公布的财务账目有不理解或不清楚的地方,有权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或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第七条 镇人民政府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财务及项目进展公示活动承担监督的职责,对财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

第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村、组,由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纠正。到期仍不纠正的,由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伤残救助办法(试行)

为保障因自愿参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受伤或死亡的村民得到有效的补偿救助,根据《威宁县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威宁自治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伤残救助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对象

在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中伤残或者死亡的村民。

二、救助基本条件

享受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直接从事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的投工农民。

2、所实施的项目必须是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并经村民讨论决定、村委会同意、镇政府审查批准、县级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工程。

3、伤残救助的人员必须是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参加投工投劳的建设者。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投工投劳不能承担的建设项目,需要对外发包的项目不在救助范围。

三、救助内容及标准

1、医疗救助:村民在公益事业建设中受伤,其医药费根据威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补偿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2、死亡补助:村民在公益事业建设中死亡,按照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统计局法定数为准)的10倍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

3、生活困难补助:一是村民在公益事业建设中死亡,符合政策并年满60周岁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未年满18周岁)享受农村低保。二是村民在公益事业建设中因伤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符合政策的由民政部门救助。

四、资金来源

救助资金按照政府和群众共同分担,风险共存、整合惠农资金的原则。一是每年县财政按项目总投资的1%安排预算,建立专项伤亡事故救助资金;二是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投入;三是民政救济资金;四是受益村组的投工投劳人员统一参加工伤保险。

五、伤亡救助资金的申报程序

在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时,村两委及镇政府的负责人应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把伤亡事故第一时间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及时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到现场了解伤亡事故的情况,组织人员协调解决办法、救助金额及其它事项。

六、救助程序

符合政策的伤亡救助人员(指在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过程的投工投劳人员)先按照威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给以报销;其次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在参保的保险费中报销;第三按照民政的有关规定进行民政救助;对享受前三项政策规定后,对有生活困难的,财政给予困难补助。

七、救助资金管理

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设立的伤亡救助资金,实行县级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伤亡救助资金专户,明确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及时兑现救助。

八、建立农村伤亡事故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涉及到的村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乡镇有关部门报告,便于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范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试点工作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更好指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加强一事一议建成项目管理,根据《贵州省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威宁自治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组必须成立项目监督验收小组,监督验收小组由村两委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两委成员、村级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人数一般为5-7人。并于项目启动前将《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基本情况表》报镇财政所。

第三条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组每完成一项项目工程,村民委员会及项目监督小组先对完工项目自行组织检查,如实填写项目施工情况和自查结果,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请检查验收。

第四条 镇人民政府收到验收申请后,要及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验收。村项目监督验收小组应参加镇验收工作,较大项目邀请县直相关业务技术职能部门人员参加。并在验收工作中作好验收记录。

第五条 镇人民政府验收结束,必须及时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验收申请,并做好接受检查验收准

备工作。

第六条 项目验收依据:省、地、县、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方案,项目批准文件及施工图纸、项目建设有关合同书、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等。

第七条 项目验收内容:项目申报书、项目批复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情况、建设物资采购领发情况、建成项目管护制度建立情况等各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应予验收的内容。

第八条 检查验收工作应坚持客观公证、公平合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认真、严格的检查,验收后写出验收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第九条 镇、村两级对奖补项目的验收面要求达到100%,试点项目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镇、村两级检查验收后,要及时向上级报送自验报告和验收申请。

第十条 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向项目建设村、组或相关部门吃拿卡要。对违反规定擅自验收,以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为建立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管理,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通知》(国农改[2009]3号)、《威宁自治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

档案管理范围主要指涉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面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中央、省、地、县、镇相关文件:项目报告批复、物资招投标文件。

2.一事一议项目规划数据库、奖补项目申请、项目建设预算。

3.一事一议村民会议记录、村民签字记录、村民投工投劳记录、各种材料清单记录。

4.各类合同及附件、重点项目的设计资料及图纸、工程变更、施工日记、监督情况。

5.考核验收情况、决算情况、审计情况。

6.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及说明书、检验报告及其它需要存档的资料。

二、资料的收集整理

资料的收集按县、镇、村分级收集整理归档。

1.文件收集:主要是上级下发的“一事一议”相关文件,原件由镇一事一议办公室收存,使用人员留复印件。 2.工程项目资料收集,主要指工程在建期间的报告、批文、设计资料、图纸;工程变更、合同、监督情况、竣工图及验收证书,检测报告、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与设备说明书等由镇一事一议办公室工程管理人员收存。

3.辅助资料收集主要指:培训会议记录、村民大会记录、群众签字记录。项目规划、物资采购情况、资金拔付情况、合同管理、项目变更、监督管理记录等由镇一事一议办公室收集整理。物资发放情况登记、群众投工投劳记录、施工进度记录、质量监督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由村两委收集整理。

三、档案管理

“一事一议”年度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镇、村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将全部工程档案收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装订成册,送交档案馆或一事一议办公室存档。

四、审计结论及财务手续直接由财务室收存,包括各种材料发票、拨款凭证、财务报表、记账簿、审计报告。

五、为搞好工程项目备案和使用单位的需要,各项工程的有关文件资料还应做出备份文件,供各有关部门存档使用。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镇 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项目管护制度

为确保我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项目发挥应有作用,群众长期受益,做到建设与管护相结合,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管护制度。

一、成立管护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管护范围:我村---通组路、-----串户路、-----沟渠、-----人行桥、-----交通桥、----广场,----公厕、等项目。

三、管护要求

1.所有硬化路面必须保持清洁,路面畅通,不允许有垃圾、淤泥出现,不准然烧垃圾,不准挖沟引水,不准堆放杂物及故意设置其它障碍。

2.不允许有故意损坏一事一议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责任人必须照价赔偿,并“按村规民约”规定进行处罚。

3.公路设施不允许大型载重车辆通行,限载10吨,超重车辆严禁通行,若不按规定超重车辆上路行驶,造成 1

的损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并修复。

4.要爱护广场周边花草树木,谁人损坏,照价赔偿。 5.时适检查道路,保持道路畅通,及时进行维修,确保道路长期完好使用。

6.组织群众轮流,每3天分段打扫,做到路面清洁,边沟无杂物。

7.对已建成设施出现自然损坏,由民主管理委员会提出维修方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维修。

四、管护办法

本辖区所有一事一议项目实行分块、分段进行管护,并责任到人,管护费用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受益群众承担,对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由村民管理委员会提出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撤换。

XX村民委员会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各项工作制度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情况通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程序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

一事一议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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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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