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1]

2020-03-02 08:54:1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1)11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2011-2015年)》(鲁教师字〔201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的意见》(鲁教师字〔2011〕6号)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含幼儿园教师和园长,下同)队伍建设步伐,建设一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高素质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研修工程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通过培训,促进中小学骨干教师和校长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形成鲜明的教学、管理风格和特点,更好地发挥骨干教师和校长带头人的作用,使之成为我省名师、名校长的后备梯队,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二、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

(一)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计划培训1000人。培训学科:学前教育;小学思想品德、综合实践、科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初中劳动技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高中通用技术、综合实践、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培训内容: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有效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学科教学问题与对策、学科教学设计与教育技术应用、教育教学研究方法、师德教育与教师专业发展、校本研修的设计与实施等。

(二)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

计划培训300人。培训内容: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当代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及预防、学生行为干预与学困生教育、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方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家校沟通与合作、安全教育等。

(三)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

计划培训500人。培训内容: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教育方针、科学发展观与国家教育法规政策、当代社会发展形势和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动态、教育科学新知识、素质教育基本理论和教育科研的基本知识与方法、现代管理科学知识与现代学校改进理论和方法、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师专业发展等。

(四)教育技术能力中级骨干教师培训

计划培训200人。培训内容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为依据,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技术培训理念、内容和方法,加强课程和信息技术的整合,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水平,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三、培训对象选拔与报名

(一)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以及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具备中小学高级职称(幼儿园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在本县区本学科具有较高知名度;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骨干班主任要求班主任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市、县级)表彰;骨干校长为现任正职校长,教育管理经验较丰富,教育改革富有成效,并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教育技术能力骨干教师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以及承担远程研修指导能力的各学段学科骨干教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培训对象原则上不重复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培训。每所幼儿园只培训幼儿园园长或幼儿园骨干教师一人。齐鲁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人选不参加本项目的培训。

(二)选拔方法

1.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分配名额(附件1)组织选拔工作。培训对象的选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教师自荐、学校推荐、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

2.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训学员名单统一审核后按时上报省项目办,并分项目、分学科、分期次落实培训对象。

(三)组织报名

参训学员的报名由各市教育局负责。各市确定本市参训学员名单后,由各市项目负责人利用“山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7月1日-7月10日)。并将“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负责人信息表(附件4)、“山东省2011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学员信息表(附件5)均加盖公章,于7月15日前上报省项目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省项目办邮箱sdspxm@163.com。

四、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研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培训21天,分散研修2个月。集中培训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针对不同类别、层次、岗位教师的需求,以问题为中心,案例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分散研修期间,要加强对参训学员远程指导。“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将开通“山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专题网页,各承办机构工作资讯、参训学员作业、培训感悟、结业论文等要及时上传,交流分享。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9月—12月。 培训地点:各承办高校、培训机构。

各承办单位具体开学日期、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项目邀标

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培训项目承办院校从省级以上具有中小学教师培训经验、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已申报省级教师教育基地的省内本科院校中遴选。中小学骨干校长培训由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技术中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依托“山东教师教育网络平台”,由山东省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七、管理与考核

(一)各承办院校开班通知和培训日程安排,要提前15天通知到学员本人、所在市教育局和任职学校,并报省项目办备案。

(二)各承办院校要制定培训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作风优良、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干部或教师担任班主任,实行班主任负责制。要建全学员培训档案,实行全程管理和跟踪指导。培训期间,承办院校要有计划地组织参训学员撰写“所思、所想、所悟、所得”,编辑培训简报上传“山东省教师教育网”。

(三)培训期间,学员应按时完成各培训模块作业,每模块要完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研修报告。分散研修结束之后,要结合研修成果和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应用性综合研修报告。培训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汇报、展示学习成果与体会。

(四)学员培训成绩由承办院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勤情况、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与综合研修报告等。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具体考核标准由省项目办另行规定。学员考核成绩由承办院校反馈至学员任职单位和市教育局,并报省项目办备案。培训合格学员

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并在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电子帐户记入继续教育A类学分40分。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省教育厅组成由分管厅长牵头,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做好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学员任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各承办院校要认真落实培训方案,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二)经费保障

省教育厅、财政厅按每位参训学员5000元标准核拨承办院校,不得向参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教师的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培训项目承办院校须严格按照项目工作要求和有关财务规定编制培训经费预算(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批准后先行拨付培训经费的60%。培训任务结束后,各承办院校提交项目经费决算,经省项目办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及培训效果审核评估后拨付余款。各承办院校保留培训费用原始单据备查。各承办院校要按照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07]53)要求,加强经费专项管理,规范经费支出项目,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保证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三)机制保障

建立全程督导评估机制。各承办院校在培训结束1个月内向省项目办提交培训总结报告。省项目办成立项目评估专家组,对项目实施进行

全程督导评估,及时督促检查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的落实情况,对培训内容、教学安排和管理服务情况、学员满意率等状况进行全面调查。项目评估结果将作为调整下一年度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

省项目办(教育厅师范处)联系人:刘全利 电话:0531-81916561;传真:0531-86109606 邮箱:shifanchu@sdpec.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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