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1 15:59:0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凡入住寝室的学生须在开学时按学院有关规定交纳住宿费用和其它费用,凭所在系部、班级有关证明和寝室住宿费发票、公物保证金发票向学院寝室管理办公室申请住宿,签订《入住学生寝室协议书》,按寝室管理办公室指定的寝室和床位入住。
2.入住寝室的学生须凭公物保证金发票和寝室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入住寝室及床位号通知单,向学院物业管理部门领取寝室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寝室钥匙不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向寝室管理部门报告,以便更换门锁,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入住学生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换寝室门锁。寝室备用钥匙由寝室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不得滥借。
3.入住寝室的学生须按月交纳超额水电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每位学生每人每月补贴部分水电使用,超额部分则由同一寝室成员平均分摊)。对恶意拖欠费用者,由当事人所在系部协助催缴费用,并加收滞纳金。
4.学生入住寝室时,务必事先核查寝室内统一配置的家具及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学生在住期间不得丢弃、租借、增减、拆卸和转移寝室内的家具及设施,对寝室内的所有公物均应细心使用、妥善保管,其中床、桌、椅等家具人手一份,对号使用和保管,其他家具及设施则以寝室长为第一责任人妥善保管。发现家具及设施坏损,应及时报修。寝室内的家具及设施被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如被蓄意损毁,则由当事人加倍赔偿。
5.学生寝室未经允许不得留客过夜,一经发现,除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外,并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公安部门处理。
6.寒暑假留校的学生需填写《假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为确保住宿安全,根据学院的通知精神,学生须进行集中住宿,拒绝集中住宿的学生,寝室一律不做安排。离校学生应将个人物品(包括被褥等)锁入壁橱,并贴上封条。任何宿舍不准拒绝作为集中安排的宿舍。未作集中住宿的宿舍应关好门窗,贴上封条,学生不得私自开启,否则视为违纪,并做必要的纪律处分。
(二) 公物管理制度
1.宿舍公共财物,由全体舍员共同负责保管,舍长主管。个人财物自己保管。
2.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责任不明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落实公物管护责任制。学校每学期开学初要进行一次公物检查登记,学期末组织人员进行公务验收,损坏的公物要照价赔偿,及时维修。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公物的检查,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发现损坏公物的的现象要及时查处、及时报修。
4.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20元以上)应妥善寄存,以免丢失,否则,责任自负。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寝室区公共场所设专人负责清扫;寝室内卫生由所在寝室学生负责。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和评比按照学工处《文明寝室评比办法》执行。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严禁在楼道内或隔窗向外乱扔废物、乱泼脏水,一经发现,扣除所在寝室文明建设分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室内垃圾应倒入垃圾桶。
4.节约粮食,禁止将剩饭剩菜倒入水池中。
5.禁止往下水管道内扔垃圾,生活垃圾应扔进垃圾桶。否则因堵塞发生的疏通和维修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6.学生寝室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度。寝室长属于学生干部。寝室长应带领全室同学,遵守校纪校规,搞好寝室内务,积极参加寝室文化和文明建设活动。
7.学生寝室内床、书柜家具应按学院统一规定摆放,不得随意移动位置。学生不得私自对寝室进行装修。
8.寝室内务每天由本室值日生负责,室内应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各类物品摆放整齐,墙壁无蛛网,阳台无积水、无脏物、无烟头、无乱刻乱画、乱张贴、房内无异味。
9.学生寝室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学生寝室管理部同学对寝室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各寝室文明档案,并反馈到各系作为文明寝室考核评优依据。
(四)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禁止使用电炉以及其他电热器材。违反者,没收器材;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2.注意防火。禁止在寝室内燃火做饭,禁止在寝室内焚烧废纸杂物,违反者,没收燃具;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3.注意防盗。学生对自己的钱物应妥善保管,出门应关好门窗,将门反锁。门锁损坏,应及时报修。若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办公室或保卫处,并保护现场,主动提供线索。
4.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钥匙丢失应及时报告寝室办。不得私配他人钥匙和砸门撬锁,否则严肃处理。
5.对可疑的陌生人进入寝室要及时向寝室管理人员或保卫处报告。
6.在寝室内不得进行危害学校治安的聚集和宣传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和寝室工作人员有权向保卫处报告并制止该类活动;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严禁在寝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在阳台、窗台上摆放花盆、重物等,以免伤及他人。
8.学生在寝室内不得有大声喧闹、打球、踢球等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行为。寝室大门晚上按作息时间关门落锁,严禁翻墙出入寝室。
(五)节水节电管理制度
1.学生寝室实行有偿供电供水,每个学生每月免费使用8度电、3吨水,超过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收费。
2.学生寝室宿舍用电实行定时供电方法,即冬季:每天早晨6:00——晚11:00;夏季:每天早晨5:30——晚11:00;星期六和节假日不停电(因供电公司或线路故障导致的停电情况除外)。
3.学生寝室要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出现问题应及时报修,严禁学生私自维修,因违章使用电炉、电热器、热得快造成断电、火灾等安全事故的,除没收器具,对当事人严肃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外,对损害后果还要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寝室用水:寝室全天候供水。(因供水公司或管道故障导致的停水情况除外)
5.严禁用长流水洗衣物,严禁开长明灯。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对浪费水电现象要及时制止。
6.学生应爱护寝室内水电设施、设备,不得破坏和擅自改动,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器材及禁令标志。
2.注意防火,寝室内不得擅自燃烧物品,以火照明;不准使用煤气炉、电炉、酒精炉、煤炉等,一经查获,予以没收,并处以经济赔偿及纪律处分。
3.严禁使用,存放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严禁制造,购买,收藏管制刀具。
4.严禁在寝室燃放烟花爆竹。
(七)学生寝室生活秩序制度
1.学生应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在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
2.严禁晚归,晚归者应到门卫登记,对影响班级文明建设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3.严禁夜不归宿。对夜不归宿者,一经查出,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
4.熄灯就寝后,严禁点蜡烛等,否则将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送司法部门处理。
5.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尤其禁止男性随意进入女生宿舍。
6.不得在学生寝室区举行集体演讲,随意张贴告示、通知、启事等,若因管理需要确需张贴的,必须张贴在寝室管理办公室指定或许可的地方,否则予以清除销毁,并按校园管理规定处理。
7.禁止在宿舍楼进行球类等其他体育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区举办舞会。
8.遵守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打架斗殴、漫骂、酗酒、打麻将、赌博、聚众起哄、乱涂乱写、张贴不健康的宣传品、广告和通宵看电影、录相,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以上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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