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2020-03-02 16:55:0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中国·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函

致:上海外滩xx酒店

主题:关于终止合作合同后协商结款之事宜的函 页数: 3页

日期: 2011年12月1日 编号: 2011- 050

尊敬的MR.xx阁下:

北京市汉威律师事务所与北京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为委托合作关系,长期为xx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因xx与贵方关于双方在合同终止后协商结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之事特指派赵小虎律师,就上述情况出具本律师函如下:

贵酒店与xx于2011年8月5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因出现特殊事由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从11月14日合同中规定的解除事由出现以来,xx便本着认真履行协议,积极友好协商的原则与贵酒店有关人员进行了协商沟通以期解决相关善后事宜。目前,在与贵方相关部门人员协商结款过程中尚存在一些差异,问题至今未能得到解决,我委托人xx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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