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2:37:3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连云港市*****发展有限公司
在 职 证 明
****先生是我公司在职人员,身份证号码:******************从2014年3月12日在公司任职至今,职位是主管。
我公司批准其在2014年10月5日离境前往日本,于2014年10月25日前归国,时间为20天。我公司保证在其期间遵守贵国法律。
公司地址:*******************邮政编码:******* 上级主管领导:****先生 出行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公司领导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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