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检查记录

2020-03-03 08:13:19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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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组 长:x x x

副组长:x x x

成 员:x x x

成 员:x x x

成 员:x x x

成员应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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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负责人

x x x

安全管理员、车辆管理员、从业人员管理员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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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

x

x x

x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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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x x x

专职安全管理员应经有关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且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埋单不少于24学时。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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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和例会记录 会议内容要求:

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重大问题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讨论,作出决策。

会议召开时间要求:

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全体驾驶员必须参加学习,对不能到场参加的,驾校必须安排单独补课或集中召开第二次安全例会。

会议记录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建档保存,保存期不少于3年。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提取比例要求:户口簿《驾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平均逐月提取,驾校按照1.5%提取,并建立独立的台账。

责任险投保

驾培机构应当为教练车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为从业人员投保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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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驾校法人代表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驾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一、法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3、组织制订并实施驾校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保护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

7、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情况和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8、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9、负责组织制订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12、负责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空作业等的作业票制度。

二、分管校长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对驾校内的生产安全负责。

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经营,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和安全教学。

5、负责组织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和事故预案演练。

三、分管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驾校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制订、修订本驾校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驾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并检查落实。

4、协助本驾校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事故预案学习演练。

四、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必须按训练规程,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按总教练编制的教案,落实单车数练计划。

2、严格按教学顺序教学,落实训练内容的训练时间。

3、每天训练前,强化对学员“一分钟安全教育”,向学员明确训练内容、顺序、注意事项,并向学员指定安全待训区域待训。

3、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职守。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及培训记录,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5、坚持以人为本,以德教学,因人施教,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学校整体形象。努力学习钻研教学理论和教学知识,提高自己的执教水平。

五、签订目标责任书

驾培机构应当与各科室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六、实行一岗双责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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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制度

1、学校聘用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

3、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人事处,教研室对申请人面试和测试。 (3)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参加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教练员考试。 (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合同(如申请人持有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员证,对教练员证审核后,可不进行(3)、(4)项工作)。

4、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二、教练员岗前培训制度

1、教练员实行培训制度。

2、培训采取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定期培训每半年举行一次,不定期培训随时进行。

3、培训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交通、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汽车驾驶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和汽车驾驶理论在汽车驾驶培训中的应用,规范化的操作动作和教学方法。运输法律及车辆技术管理,交通工程基础知识及行车安全和汽车故障诊断技术。

4、教练员培训由管理教学校长负责,教研室组织实施。

三、教练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三级安全教育:对驾校新员工进行单位级(一级)、所在班组级(二级)、操作岗位级(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新员工报到后,由驾校法人或校长组织不少于8小时的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为: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法令、法规和规定;本驾校的性质、特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分析及其教训。经一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驾校。

2、二级安全教育:由驾校负责教育。内容为:本驾校的管理过程和特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急救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以往的事故教训。经二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分配到具体操作岗位。

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长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演示方式。内容为:本岗位(工种)各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臵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消防器材的保管及使用;本岗位(工种)的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本岗位(工种)的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日常安全教育:驾校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画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三、预防性安全教育:针对季节变化,对全体人员进行预防性安全教育,包括化学危险品防护与监测培训教育,冬季防寒、夏季防中署、雨季防洪、防雷击预防性教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教育,临震前的抗震教育,事故预防教育,事故高发期预防性安全教育。

四、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外包工和临时入驾校办事、学习、参观人员进驾校应接受安全教育。

五、新上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职员工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学习至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

四、教练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教练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指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方法:对安全管理、驾驶等人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等知识进行书面试卷考核。同时,听取平常在安全活动中学习、交流总结的安全行车经验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针对行车安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力防范措施,研究可行性。

第三条 考核时间为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不能参加者需请假,并记录在册,驾校将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再培训。

第四条 如教练员出现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教练员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不合格的将依照相关管理规定 从重从严处理。

第五条 按以上考核合格的,驾校予以奖励;对不合格的进行再教育和培训,严重不达标的,驾校则予以清退。

五、驾培机构教练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驾驶培训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培训学校的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1、驾驶培训学校应设有:《驾驶培训教练员档案》(一人一档)包括教练员情况汇总表、教练员履历登记表、身份证、教练员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复印件、聘用合同、安全管理责任状及教练员季度和年度培训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记录等;

2、学校档案由专人统一管理,以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同一类材料应格式一致,书写装订工整,字迹图象清晰,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禁用复写;

4、归档资料、文件要严格管理,设臵专库,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

5、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易燃易爆化学品等杂物;

6、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移交档案及时入库;

7、学校每年年终对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时,必须在离岗前将室藏档案的基本情况登记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9、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教练员的解聘、辞退制度

1、解聘:学校在聘用期内对 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学校解聘教练员时应签定解聘通知书。

2、辞退: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教练员提出辞职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告知学校。教练员辞职应按聘用合同中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七、驾校教练员安全告诫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 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 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 训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服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学院、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 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 (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 , 确保“四良” (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 , (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 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 单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 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 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 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 要记录在案,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 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八、防止教练员疲劳驾驶制度

1、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驾驶员每人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两次开车的间隔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安排的休息日不得少于1天。

2、驾校定期组织教练员进行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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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一、教练车安全技术档案。

1、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加强对车辆的检查,每月至少应进行两次联合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为:教练员的驾驶技能;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和安全制度、措施和落实情况等。同时应做好书面记录。

2、为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保护行车安全,安全技术员应在车辆出车前,按《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不符合《营运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坚决不准出车。在做好出车前检查的同时,应做书面记录。

二、教练车的日常维护制度

(1)教练车坚持实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等。

(2)日常维护由教练员负责。

(3)一级维护由教练员协助学校保修厂进行修理工作。 (4)二级维护由学校修理厂负责。

(5)教练车维护内容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 (6)教练车维护后要认真填写车辆技术档案。 (7)教练车训练期间,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车容车貌整洁,配臵齐全有效。

三、定期检查车内配备是否齐全有效

随时检查教练车附刹车系统连接情况、转向、制动系统出现故障时,应修复完好后方能教学。定期检查车容车貌、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灭火器、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教练员坚持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三检”制。训练队每月组织一次互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检查中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教练车安全。教练车三大件(灭火器、急救包、三角牌)必须齐备有效。

四、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 每年在营运证年审到期前15天,由驾校准备各种年审需要的材料,及时交给运管部门审验,不能超期。二级维护根据相关规定时间,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安全上路,不开带病车。

定期对所有教练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按时进行教练车三个月一次的二级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练车随时处于准工作状态。按时对教练车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按时年度审验。

五、停放车辆统一管理

教练车停放要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整齐,不得乱放,长时间不用车辆,教练员要将蓬布收到驾驶室内,蓄电 池按教培科指定地点存放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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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一、教练员操作规程

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学校的管理规定。

二、取得与教学车辆相符的教练证,教学时必须证件齐全。

三、教学前

1、教学前做好行车前的车辆维护,检查车辆燃润料的加注情况, 车辆的灯光、喇叭、灭火器、方向、刹车等主要机件工况须良好有效,不得带病行车。

2、教学前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

3、保持车容整洁。

四、教学中

1、要保持旺盛的精力,充足的睡眠,避免疲劳教学。要加强身体 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合理安排教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2、不允许带着思想包袱,心情沮丧及闹情绪时指导学员,要控制 情绪,确保行车安全。

3、教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教练车不得超载学员及搭乘与教学无 关人员。不准闲谈、饮食、吸烟,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应严格按照先讲解,后示范,再指导练习,最后再讲评的教学 程序对学员教学。

5、在场地教学时,不得擅离岗位,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 10公里。

6、道路教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以及现场交警的指挥。严禁超速,要做的“礼让 三先”,在起步、变更车道,停车等科目教学时,教练员要提前观察车辆前、后、左、右的道路情况,确保安全教学。

7、特殊天气教学时,认真检查车况,保持车况良好,根据实际情 况,选择好教学路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教学。

8、教学中应对车辆车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若危及行 车安全应停止教学。

五、教学后

1、应针对教学科目对学员掌握情况进行讲评,布臵下一科的预 习。

2、应对车辆的水、燃润料进行检查加注。对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3、停车后应挂进低速档或倒档,拉好手刹关好门窗,锁好车门。

六、定期参加安全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七、遵守教练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安全法规,保障教学安全,提高教学质量。

二、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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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主要是建立健全教练员行车档案以及行车事故档案。

教练员行车档案主要包括:

1、教练员信息登记表;

2、上岗合同;

3、违章、违纪、肇事记录及处理结论;

4、安全公里考核记录及裁减审批表;

5、奖惩记录及其他行车安全材料等。

(二)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管理部门教练员行车档案为一人一档,事故档案为一般事故以上一事一档,重、特大行车事故档案应由驾驶员培训机构行车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整理、保存。

行车事故档案主要包括:

1、肇事报告单;

2、肇事现场示意图及现场照片;

3、当事人提供的肇事经过与检查材料;

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重新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处罚裁决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刑事判决书、驾培机构处理决定等。

二、教练员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及提高教学培训质量的规定,特制定教练员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教练员必须做好教学车辆的日趟工作,杜绝“病车”教学,预防事故发生。安全管理员要每天对人和车进行跟踪检查,如有发现教练员违反每次扣工资50元。

(二)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耐心讲解,态度和蔼,注意文明用语。不能态度粗暴,言语低俗或大声辱骂。要因材施教,文明执教,做到让每个学员真正地领会驾驶要领,提高学员驾驶技术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学员考试的及格率。倘若发现教练员不遵守每次扣工资50——100元。

(三)教练员不得酒后驾车,酒后教学。一经发现扣工资200元。

(四)教练员随便缺课,旷工的,没请假,没准假的。扣工资50元。

五、如果教练员遵守以上四条规定,出勤率达到100%,学员及格率达90%以上的,年终评为优秀教练员的,公司将按评级奖给500——1000元的奖金。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臵制度

为积极有效地应对各种反恐任务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要求:为针对反恐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定职定责、责任到人,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及每一项反恐、安全措施都要做到登记、记录和警示,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解决和有效的治理,要求各负责人亲自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通讯时刻畅通,在有反恐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要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以内到达指定位臵,听从领导小组的调度指挥。

应急措施:为更好的完成反恐及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定期在岗职工进行应对反恐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克服一切麻痹思想,杜绝玩忽职守,时刻做好应急工作的思想准备。

2.为应急反恐及突发事件,特选配1名政治觉悟高、精力充沛、驾驶技术过硬有责任心的驾驶员和一部安全设备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来负责反恐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指挥运输任务。

四、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

一、学校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之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责任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二、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该学员的教员考核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三、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

四、对负有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直接开除。

五、对负有间接责任人的处理。间接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处分或者留校察看。

六、对负有领导责任人的处理。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记过或者降职处理负有一般责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理。

七、刑事责任人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救援制度

1、发生事故后,本驾校有关负责人必须立即前往事故地点,积极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发生次生事故,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

1.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在迅速报警的同时,应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由主管安全的副校长统一组织指挥,防止火灾事故蔓延扩大,具体执行《通盛驾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1.3发生有害物质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时,必须设臵警戒线,抢险人员必须佩带好防护器具,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1.4事故的报告和登记

1.4.1发生事故后,当班或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先报火警。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属安全主管部门。

1.4.2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上报本驾校负责人。 1.4.3本驾校对各类事故进行登记。

2、事故调查

2.1发生事故,应按照管理权限组织事故调查组,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及时认真地调查处理事故。

2.2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本驾校视情况派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2.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诿或拒绝、阻挠。

2.4事故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原始记录,不得丢失,不许作假记录,涂改记录,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3、事故处理

3.1小事故、一般事故由驾校备案,经调查后形成处理报告,报经本驾校主管领导审定。

3.2较大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在征求事故单位意见后由本驾校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安全部门备案。

3.3重大及以上事故由地方政府提出处理意见。 3.4对伤残人员的医务劳动鉴定,由驾校遵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5发生事故后应按事故“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结案处理时间一般不超过90天;交通事故处理如遇伤者未愈可适当延长,但一般不超过180天。

3.6事故单位应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对责任者和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和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严防事故重复发生。

3.7下列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依据5.6.8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a)岗位操作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岗位相关人员对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监护而未履行监护职责的;

b)设计人员未按照标准、规范及安全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进行设计的;

c)教育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没有及时到位,致使岗位人员不能达到上岗要求的;

d)物资管理人员不严格采购假冒伪劣或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物资的;

e)设备、生产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违章指挥,留下事故隐患的;

f)工程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出具假数据、假报告的; g)安全监督人员安全审查把关不严,未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不采取措施的;

h)单位副职领导分管业务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

i)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的;

j)其他业务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上述人员因其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形,致使事故发生的。

4、事故建档

4.1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资料:

a)事故登记表。

b)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处理文件。 c)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d)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 e)物证、人证材料。

f)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g)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h)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i)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j)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k)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l)调查组人员名单、职务、单位、专业特长。 4.2事故档案为永久性保存资料,应分级保存。 4.3事故档案资料的管理具体执行《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六、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一、驾校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以国家、吉林省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三、驾校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驾校组织的各种教育培训课程,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四、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驾驶员: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 其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等为主。

五、驾校的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应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刑警和其它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等。主持学习的安全员,必须有内容、有形式、有记录、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或代签字。

七、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义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对因故未能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总结,并对下一个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xxx(驾校名称)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驾培机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驾培机构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三条 驾培机构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驾培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驾培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五条 驾培机构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司乘人员的安全排查活动,排查各环节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营运。

第六条 驾培机构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上级运管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驾培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驾培机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驾培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当地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第八条 驾培机构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 驾培机构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二、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驾培机构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

驾培机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驾培机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内容包括: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五、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驾培机构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的原因、特点及规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鼓励、发动职工发现事故隐患,以利于及时排除。

三、职工发现事故隐患,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

四、单位对所报告的事故不排除,职工有权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

五、支持社会公众举报事故隐患,促进驾校的安全工作。

六、驾校对报告、举报的事故隐患不排除、不处理,报告人和举报人有权向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七、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xxx(驾校名称)

标 考 核

一、考核目标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驾校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驾校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驾校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驾校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驾校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驾校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二、考核与奖惩

本驾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驾校;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驾校安全科将审查意见提交驾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1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5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回场刷卡,按时缴纳驾校车辆岗位目标定额费,按时回驾校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5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驾校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驾校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1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5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驾校奖励5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驾校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10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2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驾校奖励10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驾校奖励2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驾校奖励3000元。

三、评价机制

1、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得参评先进个人,并酌情扣发其本人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中不慎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或经济损害的,在事故原因及责任认定清楚之后,除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责任外,民事赔偿的不足部分按责任主次大小,由事故当事人与驾校共同分摊,分摊比例为2:8,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10%的连带经济责任,后果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驾校配备的所有车辆(包括公务车、教练车、施救车等)不慎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和交警、司法部门认定结果,民事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限额的,由事故主要责任人赔偿60%,次要责任人赔偿40%,同时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10%的连带经济责任,后果严重的移送司法程序裁决,如当事人有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名师诉讼。

4、驾校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公车私用、因私外出、办私事或下班以后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的,与公司无关,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一概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5、已经签订的各类车辆运营、使用及安全生产合同、协议以及职工劳动防护、作业规章等继续执行。

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检查记录[1]

驾驶员安全培训记录

驾驶员安全培训记录

驾驶员培训记录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驾驶员培训记录 主题

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洪湖市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责任书

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检查记录.doc》
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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