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承办办法

2020-03-03 09:05:4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申请承办办法

(2006年9月11日,第十届“挑战杯”竞赛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本办法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全国组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确定“挑战杯”竞赛的承办高校。

一、申办单位需具备如下条件:

1.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建立了常设的学生学术科技活动组织机构;

3.建立了本校大学生科技发明奖励基金;

4.具有召开全国组委会会议和举办终审决赛相关活动的人、财、物基础;

5.得到所在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厅和学联等单位的支持;

6.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高校享有优先承办资格。

二、申办单位应向全国组委会递交申请书。申请书需包括如下内容

1.学校概况;

2.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情况; 3.参加历届“挑战杯”竞赛的获奖情况;

4.承办“挑战杯”竞赛活动的人、财、物等基础条件和具体方案;

5.所在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厅和学联的推荐意见。

三、申办程序

1.在举办当届“挑战杯”竞赛活动终审决赛前一个月,申 1 办高校须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团中央学校部学联办公室)递交承办申请书,承办申请书内容应翔实、明确;

2.主办单位应对所有申办高校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报全国组委会;

3.组委会将各申办单位的申办材料发放给当届所有全国组委会委员,进行审议;

4.在当届“挑战杯”竞赛活动终审决赛的最后一次组委会上,当届组委会委员投票表决下届“挑战杯”承办单位。

四、表决办法

1.如只有一所候选高校时,以与会组委会成员鼓掌通过的方式表决确定;

2.候选高校为两所或两所以上时,由全国组委会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承办高校。候选高校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出承办申请的单位,并按申报时间先后为序排列。表决的组织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负责;

3.正式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全国组委会委员必须超过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每张选票限选一所候选高校,选两所或两所以上的为无效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表决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表决无效,应重新表决;

4.组委会委员对候选高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不可另选其它非候选高校;

5.表决时应设监票人和计票人,对选举过程和计票工作进行监督。监票人和计票人应从组委会成员中推举产生,候选高校人员不得参加监票和计票工作。

五、候选高校获得实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者当选。若候选高校所得赞成票均未超过半数,则以得票数的前两位(含并列)的候选高校再按上述程序重新投票,得票数多者当选。若重新投 2 票后两所候选高校得票数相同,则由组委会根据他们在当届“挑战杯”竞赛中团体名次的先后决定,名次排列在前的学校作为下届“挑战杯”竞赛活动的承办者。

六、表决时,如发生超出表决办法规定的情况,由竞赛领导小组裁定。

七、在当届竞赛的闭幕式上举行承办单位的交接仪式。

八、本办法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南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历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奖作品

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要求

关于征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观学习总结

第十二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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