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2:49: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证 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xxx,女,出生日期:x年 x月 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系家中独生女)与配偶xxx,男,出生日期:x 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于x 年7x月x日登记结婚,系初婚。双方婚后于x年x月x日生育一胎男孩(xxx),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员工在我单位未享受放弃二胎计划生育的一次性奖励。
特此证明
xxx公司 2015年 12月1 5日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