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分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0-03-03 04:07:3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分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09] 4号)、《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核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4、坚持公平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竞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实施范围

医院在编的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四、竞聘程序及组织领导

1、为加强领导,医院成立分级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分级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本次分级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2、稳步推进、分步实施。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分级聘任按市人社局的要求办理;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按级别和类别依本方案分步进行。

3、公开竞聘方案、公开竞聘职位、公开竞聘报名。

4、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需要量化测评的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并提出推荐意见。

5、根据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评价、量化结果及推荐意见,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6、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7、公布聘用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五、评分标准

1、学历:取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博士25分;硕士研究生21分;本科17分;大普15分;专科13分;中专9分;高中及以下7分。(非全日制在职教育,较全日制低2分;中专以上学历指医学类或相关专业;学历指获得有国家或省教委印章的毕业证书)中专及高中学历又取得大专专业证书或大专结业证书满1年及以上者加1分。初中学历又取得中专结业证书满1年及以上者加0.5分。

2、医龄:计算正式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每年计1分。工作中脱产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每年只计0.5分。

3、任现职年限:每年0.5分。

4、待聘:每满一年加0.5分(从获得待聘资格后计算)。

5、年度考核:满分10分。任现职以来均为称职计7分,优秀每年加1分。

6、奖励:满分5分。统计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县级2分,科局级1分,院级0.5分(获奖相应级别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未和人事局联合的部门表彰,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7、论文:满分10分,限5篇论文。任现职以来在正式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中华级5分、部级4分、省级3分、市级1分(限前两位作者,第一作者满分,第二作者递减1分)。

8、著作:限2部论著。任现职以来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医学著作。主编计4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

9、科研成果奖:完成人限前五名加分。限2项。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科研成果奖按相应级别计分。

省部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位次每后退1位递减1分)。

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位次每后退1位递减0.5分)。

区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位次每后退1位递减0.2分)。

10、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限两项,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加分。发明专利每项加5分,实用新型每项加2分,每项加分由参与人平均分配。

11、学术兼职:现任兼职必须为专业团体、专业组织、专业学会,满分5分。主任委员:省级3分、市级2分;副主任委员省级2分、市级1分;委员省级1分、市级0.5分。同一专业取最高兼职计分。

12、加分项目:

1)任现职以来,参加卫生支农每满一年加1分。

2)任现职以来,参加医院组织献血每次加0.5分(限2分)。 3)现任正职科主任、护士长及以上加3分(主持工作的副职享受正职加分),副主任、副护士长加2.5分。

13、参加竞聘的科研、论文、专利等内容相同或为同一事项的取最高分值计分,不再累加。

14、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机模块必须符合人事部门聘任要求,否则一票否决。

15、竞聘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竞聘前三年内发生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人(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30日),三年内不得参加竞聘。

16、个人提交材料原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在规定时间之内不提交的材料,不再补收,不再替换,不再抽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竟聘。

六、其它事项

1、竞聘按照岗位设置的等级、职数,空岗聘任。

2、申报提交的材料均应为原件。提交材料范围为《专业技术职务分级竞聘上岗量化项目表》中所列内容。

3、申报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呈报医院分级竞聘上岗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人事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呈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竞聘上岗资格并于全院通报批评。

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由医院分级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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