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请示卡样

2020-03-03 13:55:4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朔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十一五”工作汇报

朔州市地处山西北部,与内蒙接壤,全市辖四县两区,人口150万,是一个以产煤为主的能源城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水平等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能源被广泛应用,各种具有现代特点的城市灾害,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如何有效保障社会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营造安全和谐的生存生活环境,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与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作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经过长期酝酿、反复研究和多方论证,经市政府批准,2008年朔州市环境保护局与朔州公安消防支队按照“立足朔州、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工作方针,联合组建了全国首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首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现就朔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环境污染救援模式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思路

充分利用环保部门专业技术以及人才优势,发挥消防部队反应快速、高度机动、装备精良、能征善战的优势,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三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组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势在必行。

二、基本情况

2008年8月,朔州市环境保护局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创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形式,在山西省环保厅以及朔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朔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联合组建了朔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全国第一支专业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这既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产物,同时也是以“执政为民、尊重科学、百折不挠、艰苦奋斗”为核心的“右玉精神”的真实写照。朔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张力军副部长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并要求《中国环境报》总结推广。公安部消防局陈伟明局长、朱力平副局长专门听取了相关汇报; 2009年4月23日,山西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朔州现场会胜利召开,环境保护部应急中心张迅副主任、公安部消防局张荣昌将军,山西省张建欣副省长、及省环保厅、省消防总队领导和各地市分管市长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就朔州市创造性的组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开展突发环境应急救援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推广;2010年3月22日,朔州市代表中方在国家环境保护部举办的“中英环保消防合作论坛”会上,环境保护局焦日龙局长、消防支队王建平支队长就山西朔州创新组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全国第一支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分别进行了经验介绍;中央电视台、人民公安报、中国环境报、新华社内参选编、山西电视台等国家、省级主要媒体做了详细的宣传报道。这种联合建队模式,是革新应急救援理念、拓展环保、消防队伍联合职能的有益尝试,为我国各地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创造了成功的经验,同时也为环境保护队伍更好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赋予的职责提出了一条带有方向性的思路。。

三、机构组成

朔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于2008年由市政府批准成立,为政府专设机构,编制5人,下设应急救援队和专家组。救援队总人数为50人,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中队官兵组成,各县(区)依托驻地消防队设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班(组);救援队专家组20人,由市环保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抽调富有经验的专家组成。目前已能够有效处置II级以下(含II级)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并具备跨区域抢险救援能力。

四、保障与运行

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这场战斗,我们始终抱着“主动出击、敢打必胜”的决心,认真研究,妥善解决,积极夯实应急救援保障基础,提高应急救援意识,坚决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

一是领导重视与部门努力相结合,夯实基础。环保部门和消防部队是两个隶属关系、工作性质完全不同的部门,实现强强联合,关键依靠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政府机构精简控编的情况下,市政府特批成立朔州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队,从社会公开招聘大专以上事业编制人员115名,在严把进人关的基础上,保证了这支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环保与消防的有机结合,是技术支撑和装备资源的结合,两家联手能够最有效、最迅速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财政支持与社会投入相结合,保障有力。朔州市人民政府投资5000多万元建立的环境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5000平米。购置了环境应急检测专用车、有害气体稀释车、生化检测车以及专门应对化工类及有毒区域内环境污染事故的救援坦克等各类救援器材装备1000件(辆)。整合社会联动资源后,器材装备可达29大类20230件套,处置药剂1000余吨。聘请了全国消防、环保、地震、建设、气象等65名专家,随时为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提供决策依据。并培养了一大批环境救援“尖兵”。

“意识决定行动,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战斗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要求救援队员随身携带的多功能检测仪、吸附垫、集污袋“三件宝”,对处置初期环境污染事件具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

三是常规练兵与科技手段相结合,成效初显。为做到预防在先,环保在线监测与消防远程监控实现有效联网,根据监测、监控信息,应急救援队定期配合环保执法部门,对石油化工、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真正实现了“警民结合、专兼结合、平战结合、一队多用”。三年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队对全市所有污染源进行了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污染事件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对144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模拟演练200余次。

四是实现12369与119的无缝对接,强强联手。应急指挥中心把12369环境污染问题举报热线与消防119指挥平台科学并网、有效整合。通过并网联勤,指挥中心可迅速调动环境救援专家组以及公安、交警、安监、质监、石化、卫生等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五、存在的问题

组建突发环境应急指挥中心三年来,我们虽然在创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机制,拓展环境应急救援领域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但是尚且存在几点困难,主要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不完善,人员编制、预算、待遇、福利,经费来源与担负任务不相适应等一系列问题上:

第一,突发环境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政策不够完善。目前,我国对环境应急救援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法律实施依据不够充分,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制定,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规定。《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以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需要我们进一步去完善与健全。需要依靠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应急救援领域,制定详细明确的行业规则和准入标准,推动科研单位开展科学研究,实现应急救援的资金投入、装备生产、技术研发和服务支持等方面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促进应急救援资源合理配置,推进应急救援产业可持续发展。(比如国家环保部和国家消防局联合下文,省环保厅和省消防总队联合下文等,政府出台一些相关有关引导性政策。)

第二,引进环境应急管理新理念,培养正确的应急管理意识。环境应急救援管理应从过去以部门为主的单项处置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部门配合的综合应急管理转变,实行组织、信息、资源三者统一的综合应急管理;从过去重视已发生事故的处置向预防、处置和善后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转变,特别要重视以预防为主。目前我国正走向开放和高风险的现代社会,各级政府人员都应具备敏锐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风险意识。

第三,明确领导、整合资源。构建环境应急救援网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重在建设,实现各部门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多力量参与救援过程中的指挥程序与权限,各部门应在统一的指挥平台上,各司其职、有效协作,实现各部门间的最佳结合。 第四,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救援长效发展机制,推动应急救援建设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要着力解决突发环境救援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瓶颈性问题,开辟多种途径增加人员,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渠道,提高救援能力,科学补充配备器材装备,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多方位开展应急救援训练,科学制定突发环境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开展实地、实兵、实战演练,明确组织指挥和各部门的协调关系,实现多部门联动,建立科学的指挥与联动机制,只有解决了这些关键性的问题,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环境救援长效发展机制,才能实现突发环境应急救援全面跨越式发展。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市环保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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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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