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3 16:05:28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马祖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马祖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并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一、仪容仪表
要求:服务整齐,仪表端庄
1、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国家公务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2、窗口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着装要大方、整洁(按规定着装)。
3、窗口工作人员要姿态端庄,自然大方,坐姿端正,站姿挺立,接待服务对象时应面对服务对象,且要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4、禁止留怪发型,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夏季不着汗背心、短裤、吊带裙和穿拖鞋上岗,男同志不留胡须,女同志不浓装艳抹。
二、文明用语
要求: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表达清楚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提倡讲普通话。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应使用“您好,政务大厅××窗口,请讲”,“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中断或挂止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应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或者“请您到×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4、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应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一下好吗”,“请到××窗口缴费”, “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 “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5、服务对象办完业务离开时,工作人员应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6、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讲“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受表扬时应讲“不用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7、禁止使用“不知道”、“下班了,明天再来” “有牌子,自己看”, “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伤害感情、激化矛盾的语言,严禁使用不文明或污辱性语言,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办事者争吵。
三、服务态度
要求:主动热情,态度诚恳,行为文明,服务周到
1、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3、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诚心、耐心”,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热情招呼,接受咨询或意见要冷静倾听,耐心细致解释,合理化建议要诚心接受,不能冷落、争辩。
4、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5、做到六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大件、小件一样对待。
四、服务纪律
1、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按规定请销假。
2、严格办事程序,按照时限要求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无特殊原因不得逾期。
3、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用餐、吃零食、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不得长时间会客和在窗口内会客,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损害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五、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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