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实名制实施现状与改进对策

2020-03-04 00:23:5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实施现状与改进对策研究

摘要: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我国一项重要的金融制度,本文首先阐述了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介绍了我国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实施情况和取得的一些成绩,并从技术和制度方面分析了我国实名制目前存在的一些不足,最后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个人银行账户 实名制 问题与改进对策

一、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定义

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办理业务时,应当出示本人真实身份证件,并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代理人办理时需要同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双方身份证件;金融机构要依法核对证件的真实有效性,并登记入档保管,以确保存款人对其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享有所有权。

二、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实施现状

我国自2000年4月1日实行个银行账户实名制,尤其是2007年6月,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上线运行以来,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银行账户开立业务时,能够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客户的身份信息,从而便捷、准确地验证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联网核查系统的成功开通运行,对银行金融机构来说无异于一个福音。联网核查系统为个人账户实名制提供了强有利的技术支持,为金融机构识别客户提供了一种方便有效的技术手段。我国联网核查系统在刚建成时共连接了全国17万家银行机构网点,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09年4月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起联网核查业务总计约为17亿笔,日均多达400多万笔。通过联网核查系统共查处客户出示伪造、变造或无效的居民身份证件案例共约13万笔,其中大约有4510起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已上报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另外,当核查反馈与客户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客户自主放弃办理开立账户的案例共约110万人次。联网核查系统自上线运行以来,运行稳健,响应速度快,金融机构能够据此办理各项业务,目前我国联网核查工作正稳定、有序地向前推进。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实施以来有效地遏制了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开立匿名、假名、冒名存款账户办理各项业务,加强了金融机构和人民银行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监控,在打击和遏制金融诈骗、恐怖融资、走私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存款人的账户安全,创建良好和谐的经济金融环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存在的不足

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技术和制度上的不足,直接制约了我国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进一步发展。

(一)联网核查系统技术上存在不足,客户身份识别难以实现。除身份证外,机动车驾驶证、港澳台往来通行证、军官证等合法证件暂时还不能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查询,致使银行金融机构无法判断客户的真实身份,给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施行带来了较大的阻力。同时,存在一代、二代和临时身份证混用的情况,并且有时联网核查反馈的信息中没有客户的照片或者照片存在但与客户真实相貌差距较大。另外还存在有极少数客户姓名中含有生僻字,无法录入系统进行核查,导致少数客户正常业务无法进行办理。这些都给账户实名制的稳健推行带来了困扰。

(二)证件的真伪鉴定水平有待提高。身份证件持有者的信息虽经联网核查反馈信息真实存在,但是对于证件本身的真伪鉴定还存在一些困难。部分中小型金融机构虽然加入了联网核查系统,但由于缺少身份证读取机具,对证件的真伪只能靠人工去辨别。同时,部分装有身份证读取机具的金融机构对于部分失去磁性的身份证、一代和临时身份者也只能依靠人工识别,无形中增加了账户开立的风险。

(三)代理开户和非面对面交易风险日益加大。根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代理人只需出具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即可在金融机构代理开立个人银行存款账户,虽然我行坚持在上述基础上要求客户提供电话号码同被代理人核实后再办理,无法排除客户串通做案的可能,也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并不能完全消除开户风险。同时,网银、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正飞速发展,非面对面交易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很难保证账户是由客户本人操作使用,使得金融机构了解你的客户这一职责很难真正意义上完成。

(四)金融机构遗留有大量的非实名制个人账户,清理难度很大。早期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不用出示身份证件。金融机构在建立客户信息时存在信息不正确和信息不完整的情况,存在开立的账户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的情况。而且此类账户数量比较巨大,同时前期登记混乱,查询麻烦,更由于时间间隔较久,清理难度很大。

四、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改进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完善联网核查系统,规范身份证明文件种类。将身份证做为唯一有效的个人账户开户证件,定期要求居民更换身份证照片。目前,身份证的有效期限都比较长普遍在十年以上,部分老龄人中还存在长期身份证。这就导致联网核查反馈照片与居民本人相貌差距很大。但如果同时要求居民定期(每三个月或每半年)更换证件施行难度又很大。对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可以专门开发一个证件照片更换系统,用以居民在家自行更换照片。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居民定期登录系统,每三个月更新上传近期生活照。在居民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设置同步打开电脑摄像设备对居民的操作进行时时监控,同时加入人脸识别系统确保操作员和上传的照片是居民本人,与此同时,完成同联网核查系统的对接确保照片及时更新上传。对于年龄较大和不会使用电脑的人可以由其子女待为更新,但要确保证件使用人在监控范围之内;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可以由单位统一组织安排,同时时时监督照片更新情况,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更新的要及时同居民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或者惩罚,尽量做到所有人照片都能在规定时间里更新完成。尽量杜绝姓名中含有生僻字,同时加强金融机构能够同当地人民银行和公安机关及时对接,一旦出现无法核查的证件能够在第一时间报送到人民银行或公安局关并能得到及时的回馈,确实保障客户办理业务不受影响。

(二)加强证件防伪与鉴别能力。禁止一代身份证的流通使用,尽快使用指纹身份证同时各金融机构配备身份证读取机具与客户指纹识别系统,对于失去磁性的身份证件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员工仔细检查防伪标志,检验无误后,验证客户的指纹只有当客户证件与指纹一致时才能为客户办理业务。对于未成年人只有当其法定监护人和本人一起来时,并需携带有监护人身份证件和未成年人户口本,核查无误后才可开户办理业务。限制代理人开户,有特殊情况的如公司批量开户,可先由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提供详细的开户人名单和身份证,然后由金融机构派人(两人及以上)上门了解核对,情况真实后才能予以办理。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开户手续,为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的实施奠定基础。

(三)实行电话实名制。真正意义上的实行电话实名制,并限定客户开通的电话号码数,同时清理前期开通的不合法的手机号。并使联网核查系统能够同步反馈客户的手机号码,方便金融机构遇到代理人开户时能够及时同被代理人联系,确定代理关系的真实性以及业务办理的合法性。更关键在于,电话实名制以后短信通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的办理风险更易控制,有利于客户账户资金的安全,对个人账户实名制的推行具有重大的意义。

(四)定期清理,持续验证,多次回访,加强宣传。对于各金融机构前期开立的不合法的账户应该及时予以清理,同时对于信息混乱、错误、不全的客户应在系统中予以处理,或更正或删除,另外对于达到久悬户一定时间的账户也应该及时通知客户前来办理激活或者销户手续,在减轻系统压力的同时也能够避免错误的账户继续被使用,有利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的稳健运行。对于资金量比较大的客户,可以安排客户经理不定期上门或电话回访,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及时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在维护了账户安全的同时也加强了同客户的沟通,促进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利用多种多样的形式LED字幕、知识讲座、广告宣传等,使客户意识到个人账户实名制的重要意义,树立保护自身账户安全的意识,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三名”账户的开立。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对客户资金的安全、银行支付结算的管理以及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监控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行和完善账户实名制对我国金融环境的安全和经济的稳健运行具有深远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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