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包保责任书

2020-03-03 15:29:1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质量包保责任书

甲方: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藏甲玛项目经理部

乙方: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藏甲玛项目隧道 队/ 工区

为了加强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藏甲玛项目经理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明确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充分发挥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作用,减少质量事故,根据国家、西藏自治区和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责任范围

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藏甲玛项目各工区(施工队)所辖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责任。 第二条:质量管理目标

杜绝工程质量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实现一次交接合格。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对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藏甲玛项目工程质量负主体责任。

2.有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所有环节进行监控检查,对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已造成质量事故的,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做好各工区/施工队的各项技术交底工作。 第四条:各工区/施工队责任

1.负责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2.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所辖施工生产中的工程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

3.做好对作业队的技术交底,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方案,并保证措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4.做好日常检查,对查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确保及时整改落实,诚恳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

5.建立完善的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完成内业资料的填写、签认和归档工作。 第五条:责任追究

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发生主体单位应承担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同时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项目部相关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事故处理和认定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遵循《矿山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集团公司及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处理程序。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因全国性或区域性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不追究责任。 2.本责任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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