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0-03-03 03:19:47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港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交集团第三航务工程局

江 门 市 新 会 航 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二〇一〇年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新会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和规章,为了减少港口在重大生产事故中人员伤害及设施突遭重大损失,防止港口重大安全事故扩大而造成的恶劣影响,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港口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港口、努力构建和谐港口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大型起重设备设施、船舶作业安全,提高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港口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口经营活动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本单位发生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当地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主动抢险原则。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体应急救援工作人员都应尽最大可能抢救受伤人员及公私财产的责任和义务。对有能力、有条件实施救助而坐视不管或者见死不救,甚至逃逸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惩处。

(三)生命第一原则。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抢救受伤人员、确保群众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实施救护,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群众。

(四)保护和抢救公私财产,确保重要港口设施安全的原则。尽一切可能确保及其他重要场所的安全,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组织机构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士勇(总经理)

副组长:周学民(副经理、总工)

彭永宁(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潘万里(项目负责人)

周成友(工程部长)

龚磊(安全员)

曾洪基(设备部长)

李军涛(技术部长)

丁宝来(管桩部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本公司生产副经理办公室,负责本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并组织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按

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负责向上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应急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三)负责向上级提出应急救援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并组织落实。

(四)协助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五)经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负责发布或撤销有关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救、协调、调查处理等方面的临时性规定和命令。

(六)经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负责向社会和媒体发布事故和抢险救援信息。

(七)经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五、应急事故等级

按照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港口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法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对重大、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

各等级的界定标准如下:

Ⅰ级(特别重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Ⅱ级(重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Ⅲ级(较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者30~5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

Ⅳ级(一般)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的港口生产安全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下重伤的。

六、事故报告与响应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本港口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同时向所在地的镇政府、区安监局、新会港航管理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火灾事故报区消防大队,水上安全事故报新会海事处,港口特种机械设备事故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要突出“快”兼顾“准”,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续报和详报。一般情况下,从港口重大生产事故发生到报告有关职能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采取先口头报告,再以书面材料及时补报的形式。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 发生单位的港口行业类型、港口作业的货物种类、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初步损失估算;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预案。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报告的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将事故信息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主管生产副经理迅速组织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2、赶赴事故现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声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并将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人员进行分组开展如下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抢险救援组:协调并配合消防、工程抢险、专业救护等抢险队全,进行现场灭火、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抢险物资运输等抢险救援工作。

技术指导组:配合上级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抢险救援技术方案,为抢险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治安管理组:配合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部门,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后勤保障组: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各种物资需要。

善后处理组: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信息新闻组: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综合协调组:协调以上各组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协调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本公司应及时请示上级,要求提高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应急救援结束。在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应急救援工作实施完毕、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影响消除后,公司经请示上级并获得批准后,及时宣布应急救援结束。

七、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事故发生后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对事故实施先期处置,为开展全面救援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三)组织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

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积极协调参与救援,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请示上级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使用场地。

5、根据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情况,当出现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险情时,果断地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8、做好事故信息伯发布工作。

八、应急救援保障措施

(一)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认为必须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使用场地时,应急救援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绝对服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领导,切实履行各部门职责,无条件完成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当港口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实用性、功能性、耐用性和客观性,以及当前的客观条件,本公司日常应储备以下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一) 随时能正常使用的汽车1辆;

(二) 数码照相机一 台;

(三)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各一 台;

(四) 防雨、防寒等劳保服一批;

(五) 水靴一批;

(六) 安全帽一批;

(七) 充电手电一批;

十、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本公司应积极向职工宣传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预案的有关内容,宣传港口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应对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培训

本公司应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及员工接受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的综合或专项培训,掌握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可结合新会港航管理分局应急救援演练进行。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要对救援演练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专家对演练工作进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改进和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十一、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经费根据工作需要,本公司将全力确保应急演练各项费用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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