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0:39:31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种苗站岗位职责
1、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实施《种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负责苗木种子生产管理工作,配合局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劣质种子和苗木的行为。
3、负责对本县国营、集体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的苗木种子进行抽检和普检,对外调种苗进行复检。
4、依据林业发展规划,制订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种苗档案。
5、依法对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检测、监察和管理。
6、负责全县种苗的出圃、采收、加工、贮藏、调拔工作。
7、搞好种苗信息工作,负责良种引进、选育、鉴定和扩繁工作。
8、负责种苗“一签三证”的发放、复检和登记工作。
人人范文网 m.inrrp.com.cn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