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通告

2020-03-02 15:58:52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一、目的: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在职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

二、适用对象:本公司在职全体员工。

三、介绍条件:

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公司用工需要。

2、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3、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员工有被介绍的关系。

四、奖励条件:

1、奖励费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期满两个月,方可申领不同的奖励费。并经过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发放。如新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时间段就离职的或介绍人在被介绍人期满前离职的,均不给予介绍奖励。

2、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其工作期限须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五、奖励标准:

1、介绍新员工进公司上班满两个月,享有100元/人的介绍费。介绍超过两位及以上并上班满两个月,享有200元/人(第二个被介绍人起)的介绍费。介绍新员工进公司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备案,新员工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

六、奖金发放方式:

介绍新员工入职工作满两个月并且没有重大违纪过失者,介绍人可以到人力资源部申领奖金。奖金随次月工资一次性发放到位。

七、操作办法:

1、新员工在入职时必须在《员工入职表》“介绍人”一栏中填写清楚介绍人的姓名及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并由新员工确认签名。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姓名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所有新员工入职前都必须经过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提供的信息作好登记。

3、申领奖励费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通知 → 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奖励申领单》→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名审核 → 经理总经理亲自确认 → 财务部复核随次月工资发放。

4、对招工奖励情况要张榜公布。

人力资源部

2014年2月9日

改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介绍新员工进厂奖励办法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

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奖励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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