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00:41:26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本科生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准确的认定,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现将做好我校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年级:全部本科生。
2.认定依据: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为依据,综合考虑月用餐费、家庭经济情况和高档消费品等情况进行认定。今年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可根据情况适当优先考虑。
3.学院成立领导小组,专业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参加人员建议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
4.认定程序:成立专业认定小组—公示—宣传学校认定办法--学生申请(填写申请表)—专业班级评定小组评议—认定结果学院公示—有疑义的重新认定—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认定结果:新生班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要不少于30%,其他年级本科班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要不少于25%。最多不要超过40%。
6.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重要意义:没有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的,今年将不能获得各类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励志奖(5000元/人),勤工助学在用人选拔时,也将不重点考虑。因此,希望大家认真评定,确保全体同学没有疑义。
7.为了更加公平公正,要求各学院将参加班级评议的小组成员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8.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在10月7日17点前将公示后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发送至
cupzizhu@163.com。并将各年级(包括新生)书面版送至资助中心(活动中心305)。
9.报送格式:各学院按照困难程度排序后,按照附件格式上报。
联系人:徐小健联系电话:89733207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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