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检员操作及管理制度

2020-03-02 18:52:14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瓦检员操作及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瓦检工负责检测分工所辖区域内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和“一通三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分工所辖区域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要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工作中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调度室、通防科(队)汇报。

5、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瓦检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工要进行定期复训,每次复训后都要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2、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温度计、笔及记录手册等。

3、领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

三、测定瓦斯操作:

(一)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

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调钮调回零位,基线对零。

2、在检测地点将吸气管口放在巷道上部空间(带辅助管),挤压气球5次-7次,观察检定器,读出瓦斯浓度。

3、在检测地点测定二氧化碳浓度时,在巷底(距底板约200mm)先测出瓦斯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测定瓦斯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然后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乘0.955即得出二氧化碳浓度。

(二)需要进行测定瓦斯的地点: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工作面进风流 ②工作面风流 ③上隅角 ④工作面回风流 ⑤尾巷

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①掘进工作面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

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m以内的风流 ④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5、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电器设备等)的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的测定,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两端各20m范围的巷道内进行。

7、放炮作业测定瓦斯的地点有:

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测定应在沿工作煤壁上下各20m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②掘进工作在迎头放炮地点的瓦斯测定应在迎头向外20m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进行。

(三)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 瓦斯检查次数和顺序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

②掘进工作面从回风流向掘进头依次测量。

③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

④高瓦斯高应力作业地点,要不定时对该地点瓦斯、二氧化碳气体进行检测。

⑤其它应该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的地点,其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由矿总工师决定,但每班至少检查1次。

(四)其他操作项目:

1、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检查牌、并随即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检查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班报“三对口”。

2、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情况。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3、在停风区内只有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4、每个地区的瓦检工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调度室、通防科(队)汇报。

四、管理制度

1、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的,严格按“三违”进行追查处理,并对其罚款100元。

2、瓦检员下井前必须检查瓦检仪的完好性,瓦检仪不能正常使用时,应立即上报和更换,不得人为损坏仪器,否则将追究责任,并罚款200元。

3、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认真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空气温度,仔细查看通风设施、监测断电装置的完好状况,每检查1次须立即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瓦斯检查记录牌,不得几次检查结果一次填写,否则视为假检、漏检,发现假检、漏检时,对本区域当班瓦检员罚款100元。

4、瓦检员在班后及时将《瓦斯检查记录手册》交于通防队值班人员,发现一次不交,罚款50元。

5、瓦检员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如若违反下列规定对瓦检员罚款50元。

(1)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接班。采掘工作面瓦检员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其他瓦检员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如遇处理瓦斯超限等情况,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具体交接班地点、时间见《瓦斯巡回检查计划》。

(2)交班人员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当班工作情况、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安全状况等,经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后,两人必须同时在现场向监控值班人员汇报,另外监控值班人员进行返回电话确认。

(3)接班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位,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开。

(4)交接班时,如发生意外,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置,接班人员协助,待处置完毕再交接班。

6、掘进工作面由瓦检员、施工队电工、班长负责每天进行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发现风机异常时,及时上报调度室,对不按要求执行的瓦检员、电工、班长各罚款100元。

7、掘进工作面瓦检员在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须在盲巷口安设栅栏、警标和瓦斯检查牌,并认真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和温度,如若不按规定执行时,对当班瓦检员罚款100元。

8、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对不执行规定瓦检员罚款100元。

9、所有瓦检员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或瓦斯超限时,须立即责令施工队停止作业,并即可上报矿调度室,对不遵守规定的瓦检员罚款300元。

10、通防部门应建立瓦检员抽查台账,总工程师每月对瓦检员抽查不低于2次,通风副总每月抽查不低于5次,通防队队长、监控负责人每月对对瓦检员抽查不低于8次,确保瓦斯数据真实可靠。

永龙金鑫(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瓦检员操作及管理制度

二零一五年七月

瓦检员职责

瓦检员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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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班瓦检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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