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支付报告

2020-03-03 15:09:2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关于申请支付

医疗期工资、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款项的报告

文昌市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魏昊然总经理:

申请人于2011年1月4日入职公司,从事办公室岗位工作,工作年限到2013年8月底为止共2年8个月。薪酬待遇为:2800元/月(2500元+200元+180元)。由于个人疾病原因,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于2013年3月4日起向公司请病假6个月(即:从2013年3月4日起至8月31日止),病假证明文件留存于办公室人力资源主管——周彩燕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原国家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二项及公司员工请病假享有80%工资待遇的规定,本着“好聚好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3个月的医疗期工资、单位部分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款项合计柒仟柒佰壹拾柒元六角(7717.60元)支付方案予以处理,支付款项金额明细详见《医疗期工资、社保费和住房公资金款项明细表》。

专此报告

申请人: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申请支付工程款报告

支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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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报告

申请支付 监理费报告

支付申请函

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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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关于申请支付工程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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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支付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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