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2020-03-02 13:17:00 来源:范文大全收藏下载本文

山东省确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2007-04-10 15:36:17)

东方网3月31日消息:山东省日前确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此次改革将重点围绕规范

机构设置和精简人员编制进行,优化结构、完善功能,建立精简高效的乡镇党政机构。按照方案,乡镇党委、政府机构将合并设置,中心镇、8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党委、政府,一般设置3—4个综合性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等;其他乡镇一般设置党政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并设必要的助理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只设必要的助理员。乡镇以下不设立管区等管理层次,乡镇人大主席一般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也可以专职担任,一般不设政协机构,乡镇工作人员兼管工会工作。乡镇党政机关人员将精简编制,中心镇、8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核定45人左右,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35人左右,其他乡镇40人左右。

乡镇行政编制的使用范围包括: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的工作人员。乡镇党政领导提倡交叉任职。乡镇党委一般由5-7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3人,1名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中心乡镇、8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1-2人。事业单位的改革是此次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按照计划,乡镇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精简至平均每个乡镇35人。其中,中心镇、8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核定40人左右,5万人口以下的乡镇核定30人左右,其他乡镇核定35人左右。同时,不再设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

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昨出台本报讯(记者熊孝平、实习生方慧)记者昨日从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动员会上获悉,《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党政机构从紧设置●机构设置乡镇一级设党委机构、人大机构、政府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明确一名党委成员兼管。乡镇与村之间不设立中间层次的管理机构。

从紧设置乡镇工作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乡镇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设置按有关章程执行。

市、区法院,公安、司法机构延伸、派驻到乡镇,设置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按现有设置不变。工商、地方税务机构延伸、派驻到乡镇,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职能配置乡镇党委和人大分别按照《党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乡镇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乡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农业、工业、水利、林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人民法庭主要承担案件审理、判决和裁定,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制教育等工作。

公安派出所主要承担实有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勤办案和方便服务群众等工作。

司法所主要承担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提供法律服务等工作。

工商所主要承担工商登记、市场管理、合同、商标、广告监督、工商收费和工商政策的宣传咨询等工作。

地方税务所主要承担税务登记、税收征收、发票管理、会计核算、征管档案和税务政策宣传咨询工作。

精简编制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人民武装部使用乡镇行政编制,配备一名专职干事。

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员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编制单列管理。

工商所、地方税务所实行垂直管理,人员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上级核定的专项编制总额。

长港管理区撤区建镇后,核定行政编制17名(含司法专项编制1名)

●领导职数每个乡镇党委设党委委员7至9名,实行交叉任职。其中,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党委副书记3名,1名担任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兼任纪委书记,1名兼任副乡镇长;设副乡镇长2至3名(含副书记兼职的1名在内),由党委委员兼任;兼任人武部长等职务的党委委员2至3名。

每个乡镇设正、副科级非领导职务1至3名。对目前领导成员过多的乡镇,给予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设1至3名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助理。

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乡镇事业机构除中小学校、卫生院外,只保留一个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并入财政所,在财政所加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财政所为乡镇下属副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财政、农税征收、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根据定编基数、管辖幅度、征收额度、农业户数来综合测算,共核定全市乡镇财政所事业编制303名。

●延伸、派驻事业机构市、区派驻延伸到乡镇的国土资源管理所、交通管理站和林业管理站实行区域性设置。其人员经费由市、区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征得乡镇党委同意。畜牧兽医站维持现有体制不变。

●乡镇其他事业单位改革乡镇其他事业单位要在清退非在编人员的基础上逐步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不再与乡镇行政机关保持隶属关系。其所承担的原有行政管理职能并入“三办一所”,行政执法职能由市、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改制后的事业单位,继续享有原债权,承担原债务。具体的改革措施是: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的行政职能交给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后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

经济贸易服务中心的行政职能交给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后改制为企业。

村镇社会服务中心、土地建设管理站的城建管理行政职能交给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后改制为中介服务机构。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行政职能交给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后改制为企业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模本)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1

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模本)

乡镇深化机构改革方案(推荐)

机构改革方案

机构改革方案

鹅塘镇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山东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山东省高考改革方案

机构改革方案(材料)

《山东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doc》
山东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下载全文